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了监事会应有的作用。现将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各监事依法履行职责,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并做出了决议。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题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会议 | 2024年 3月26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沐朝控股无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 4月25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4.《关于审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7.《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 8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 10月28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 12月13日 | 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2月31日 | 会议审议通过: 1.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2. 《关于接受关联方向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有关事项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续聘年审机构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列席了董事会会议出席了股东大会,参与了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及经营方针的制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三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合法,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持续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的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认真审议和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定期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内控运行良好,定期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合并及母公司单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且经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的规定,不存在因关联交易而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除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未对外提供其他担保,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形。
(五)续聘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的情况
公司已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等,并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在信息的传递、编制、审核、披露各个环节中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信息的管理。同时,公司积极开展内幕信息管理培训,适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并及时汇报,不利用内幕信息获取非法利益。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七)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且能够得到较好地贯彻和有效地执行,不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不存在由于内部控制缺失而使公司财产
受到重大损失,或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为公司树立良好的诚信形象。监事会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如下: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并监督其是否得到有效运行,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和经营效率。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和管理情况实施监督。
3.聚焦公司发展,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和内在商业逻辑进行审查,推动公司重大决策的执行和落实。
4.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履职情况,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发生。
5.立足监事会职责,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监事会的工作水平。
北京汉邦高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