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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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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地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财务运行管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所有监事亲自出席了会议,未出现异议或弃权情况,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会议时间会议决议查询索引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4月24日审议通过: 1、《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4、《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5、《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巨潮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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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摘要>》; 7、《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关于审议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政策的议案》; 9、《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3、《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14、《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15、《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审议通过: 1、《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巨潮资讯网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审议通过: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巨潮资讯网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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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完善治理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与了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方针的讨论,并依法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及其他文件,了解控股、参股子公司的业务和财务情况,认为: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良好,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基本健全,会计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未发现有违规违纪问题。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机构对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实际控制人和大股东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2024年度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日常关联交易按市场竞争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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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实际。

(五)公司内控建设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六)对公司定期报告发表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监事会对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进行认真审核,认为:

1、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数及授予数量的事项属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并且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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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合计427.50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体系及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保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九)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制度与执行进行了检查,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与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在内幕信息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在尽量控制知情人范围的基础上进行了及时的知情人登记,报告期内未发生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违规股票交易的行为,也未发生因内幕交易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整改的情形。

三、公司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以提升公司治理效能为核心目标,关注内部监督机构调整的过渡期间监督职能的履行,确保公司合规运营,维护股东及利益相关方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重点聚焦以下方向:

1、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合法合规,防范经营风险。

2、优化内控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效率,降低运营风险。

3、深化合规管理:构建全员合规文化,减少法律纠纷。

4、强化信息披露:提升透明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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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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