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和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
月,2013年
月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所首席合伙人刘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继续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与容诚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容诚所审计小组成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容诚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
月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4月15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五届第九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审前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同意其编制的《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策略及关注事项》。
3、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次会议,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进行审计中沟通,认真听取了年度审计中重点关注事项、建议和意见等,对年度审计的重要时间节点的把握、询证回函的跟催等事项进行进一步确定,以保证年度审计报告能准时出具。
4、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一次会议,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沟通,对2024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5、2025年4月18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财务会计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容诚所对该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容诚所对该评价报告的审计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年第一季财务报表以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等,并同意将上述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尽职尽责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委员会的作用。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任的态度,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审计前、审计中、审计后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