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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特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简称“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刘微芳女士、独立董事郑佳春先生、董事汪美兰女士共同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刘微芳女士担任,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能够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公司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以通讯或现场参会的方式亲自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2024-01-241、审阅公司财务中心编制的财务报表初稿;2、沟通年度审计进场时间及审计进度安排;3、审阅公司2023年度内审报告并沟通公司内控重点关注事项。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2024-02-251、审议以公司财务中心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报送《公司2023年度业绩快报》;2、与审计会计师进行年度审计审计中沟通,听取其在审计中相关关注事项、建议和意见
等。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04-151、审议《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3、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初稿);4、审议《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初稿);5、审议《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初稿);6、审议《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7、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8、审阅《2024年第一季财务报表》;9、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4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2024-07-241、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2、审议《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报告》。
5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2024-08-171、审阅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2、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3、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4-10-191、审阅公司《2024第三季度财务报表》;2、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初稿);3、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经对报告期内担任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认真评估,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相关资格以及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其在对公司的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并按时和高质量地完成审计任务。

报告期内,在外部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审计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深入讨论,通过充分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确保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二)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各定期报告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均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监督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完善与实施。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报告》,督促公司审计部认真落实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并要求其进一步提升内审部门人员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有效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监督并推动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管理流程的实际情况,

持续完善各项制度,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有效防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确保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审计工作的完善发挥了积极作用。审计委员会通过监督和指导,有效促进了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内控体系的优化,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状况、内外部审计进展及内部控制成效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持续完善和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同时,审计委员会将协助董事会做好科学决策,促进公司稳健经营与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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