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公告
一、概述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能电气”或“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代为开具保函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度整体生产经营计划,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节约财务费用、降低风险、加强资金管理,由公司(含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保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代开保函额度:由公司(含子公司)代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累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保函。
2、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业务办理的及时性,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3、子公司范围:目前已成立的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新成立的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4、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将通过加强保函管理、加强财务和内审的内部控制措施,及时监控跟踪保函情况,控制可能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