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声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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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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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声智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何凯)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0976证券简称:视声智能公告编号:2025-024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凯)

报告期内,本人何凯作为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促进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判断。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何凯,男,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博士后,2012年7月至2023年7月在暨南大学管理学院工作。2023年7月至今在暨南大学国际商学院任讲师、博士后。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董事会方式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方式现场工作时间(天)
何凯8现场及通讯004现场参会15

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按时出席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在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内容和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并于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及时签字确认;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相关重要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对会议涉及的相关议案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建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发表了独立意见。本年度,就董事会议案共发表2次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31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中,针对《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2.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中,针对《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说明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同意上述议案。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

1.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5.不存在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聘请的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对其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职责,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

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考察情况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参与监督审计工作等对公司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了解和现场调查,对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多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情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现场工作时间为15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对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的开展给予了大力的配合。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审阅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明确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角色定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广州视声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凯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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