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本次会议为董事会临时会议,由李平董事长提议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体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