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本人履历:吴传华,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本科学历,公司独立董事,连选连任未超过六年。2003年至2007年就职于重庆华立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07年至2009年就职于重庆广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0年至2020年就职于四川远大聚华实业有限公司,任副总裁;2021年至今任重庆久久传华康养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人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家数未超过三家。
(二)独立性声明:除获得独立董事津贴外,本人未与公司及关联方开展其他业务往来,亦不在公司及关联方拥有其他财务利益,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有关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六条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期间,认真审议会议材料,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决议事项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相关表决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一)2024年度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八次,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出席报告期内的全部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二)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主任委员,2024年度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的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或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程序及内容符合公司章程及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报告期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五次会议,主要内容为:2023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议案、2024年半年度报告相关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议案以及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审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归属等事项;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三)2024年度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未出席公司股东大会。
三、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一)2024年度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形;
(二)2024年度不存在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三)2024年度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四)2024年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
(五)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2024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二次会议,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高级管理人员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一)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4年度主持审议了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内部工作情况报告和工作计划,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及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汇报;
(二)本人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进行了审阅,关注了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
五、与中小投资者沟通情况
本人通过全景网路演平台参与公司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会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代表人就公司资产减值、航空零部件业务、涡轮增压器业务、子公司业绩承诺等相关事项与中小投资者进行了沟通交流。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机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对公司业务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情况的介绍,对董事会决议执行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检查。
成都西菱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传华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