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844,9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0.1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6,765,837.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99,589,223.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7,176,613.35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16,765,837.00元,扣除保荐机构剩余应支付的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80,260,031.38元后,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836,505,805.62元已于2022年11月8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 83,650.58 |
减:报告期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60,939.65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194.35 |
加: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1,654.03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24,559.31 |
其中: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 13,098.00 |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6,461.31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2022年11月23日公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4年10月2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及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金额 | 备注 |
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 | 636676247916 | - | 已于2022年12月21日销户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391190100100150649 | - | 已于2024年12月19日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 120906828510205 | - | 已于2024年12月19日销户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 | 77900188000225313 | 685.27 | 存续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82210078801100002009 | 0.19 | 存续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支行(注) | 723779306484 | 5,775.85 | 存续 |
合 计 | —— | 6,461.31 | —— |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的下属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已将前述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717.66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其中募投项目资金25,632.3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万元,超募资金36,085.31万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22年12月,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10,464.74万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期间,上述议案事项未开展,2024年公司根据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已使用超募资金10,42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期间,上述议案事项未开展。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15,192.57万元。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461.3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总余额为13,098.00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受托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产品名称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到期日期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 | 保本型 | 公司稳利24JG7529期 | 13,098.00 | 2024-12-25 | 2025-1-10 |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宏景科技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亚兰 李泽明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717.66(注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488.94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941.4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60,939.65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3,468.0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8.7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是 | 12,339.95 | 49.53 | 49.53 | 49.53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2、AIoT 基础平台开发 | 是 | 8,063.00 | 1,609.15 | 829.15 | 1,609.1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3、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 是 | 5,229.40 | 3,032.26 | 1,147.26 | 2,347.26(注2) | 77.41(注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5.97(注3) | 100.0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5、智算中心建设及运
营项目
5、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 否 | 20,941.41 | 16,035.00 | 16,035.00 | 76.5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5,632.35 | 45,632.35 | 18,060.94 | 40,046.91 | 87.76 | |||||
超募资金投向 | ||||||||||
1、归还银行贷款 | 9,668.01 | 9,668.01 | 9,668.01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1,726.21 | 21,726.21 | 10,428.00 | 11,224.73 | 51.66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3、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 | 4,691.09 | 4,691.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6,085.31 | 36,085.31 | 10,428.00 | 20,892.74 | 57.90 | |||||
合计 | 81,717.66 | 81,717.66 | 28,488.94 | 60,939.65 | 74.5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具体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24年,公司根据2023年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已使用超募资金10,42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议案事项尚未开展,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为15,192.57万元。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 无 |
地点变更情况
地点变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已将前述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尚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期限之内,公司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461.31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未到期总余额为13,098.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
注1:“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注2:“营销系统升级项目”中截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2,347.26万元未包含已投入实施但尚未支付的款项685万元,该款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根据公司与供应商最终的结算情况进行支付。注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的原因是公司将利息收入5.97万元一并补充流动资金的投入。
附表2: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2024年度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 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 | 20,941.41 | 16,035.00 | 16,035.00 | 76.57 | 2025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 | |||||||||
营销系统升级项目 | |||||||||
合计 | -- | 20,941.41 | 16,035.00 | 16,035.00 | 76.57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变更情况 1、变更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是在原有的智慧城市行业内进行平台升级,属于公司内部研发投入,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并未涉及近年来迅猛发展的算力服务市场。因此,在当前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及算力行业的市场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实现业态模式的突破,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基 |
于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于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进行了变更。 2、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