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原因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情况,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总股本109,655,3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3,862,15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3,517,547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
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9,655,391元变更为人民币153,517,547元,公司股本由人民币普通股109,655,391股变更为人民币普通股153,517,547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据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待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条款内容 | 修改后章程条款内容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9,655,391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517,547元。 |
第二十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09,655,391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现时股份总数为153,517,54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2025年4月修订)。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