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82 证券简称:凯旺科技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报告
一、是否进行减值测试
?是 □否
二、是否在减值测试中取得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报告
?是 □否
资产组名称 | 评估机构 | 评估师 | 评估报告编号 | 评估价值类型 | 评估结果 |
凯旺科技合并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胡留洋、常林清 |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694号 | 可收回金额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东莞立鸿形成的商誉所涉及资产组含商誉账面值为945.59万元,按孰高原则,以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543.56万元。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胡留洋、常林清 | 中天华资评报字[2025]第10693号 | 可收回金额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滁州市立鸿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所涉及资产组含商誉账面值为2,419.49万元,按孰高原则,以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净额确定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1,240.20万元。 |
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资产组名称 | 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 备注 | 是否计提减值 | 备注 | 减值依据 | 备注 |
凯旺科技合并 | 现金流或经营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利润持续恶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特别是被收购方未实现承诺的业绩 |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现金流或经营利润持续恶化或明显低于形成商誉时的预期,特别是被收购方未实现承诺的业绩 | 是 | 专项评估报告 |
四、商誉分摊情况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构成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账面金额 | 商誉分摊方法 | 分摊商誉原值 |
凯旺科技合并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全部与东莞市立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不包含营运资本及非经营性资产) | 根据收购时,将东莞立鸿主营业务经营性长期资产(无现金无负债)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 9,455,913.45 | 将主营业务经营性长期资产(无现金无负债)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构成最小资产组;无需进一步分摊 | 2,149,186.07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河南凯旺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全部与滁州市立鸿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性有形资产和可确认的无形资产组成的资产组(不包含营运资本及非经营性资产) | 根据收购时,将滁州立鸿主营业务经营性长期资产(无现金无负债)认定为一个资产组 | 24,194,899.72 | 将主营业务经营性长期资产(无现金无负债)认定为一个资产组构成最小资产组;无需进一步分摊 | 6,105,812.56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确定方法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差异
□是 ?否
五、商誉减值测试过程
1、重要假设及其理由
(一)一般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假设一个经营主体的经营活动可以连续下去,在未来可预测的时间内该主体的经营活动不会中止或终止。
(二)特别假设
1. 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针对评估基准日资产的实际状况,假设企业持续经营。
3.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并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 除非另有说明,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 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 假设评估基准日后产权持有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均匀流入,现金流出为均匀流出。
7.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向保持一致。
8. 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9. 假设产权持有单位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0. 评估对象在未来经营期内的资产规模、构成,主营业务、产品的结构,收入与成本的构成以及
销售策略和成本控制等能按照东莞市立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规划预测发展。
11. 企业对未来年度进行了盈利预测,产权持有单位对未来预测利润进行了承诺,本次评估假设产权持有单位能够确实履行其承诺。
12. 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特别提请报告使用人注意,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上述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资产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当上述条件发生变化时,评估结论一般会失效,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2、整体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账面价值 | 全部商誉账面价值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内其他资产账面价值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凯旺科技合并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2,149,186.07 | 2,064,904.26 | 4,214,090.33 | 5,241,823.12 | 9,455,913.45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6,105,812.56 | 5,866,368.93 | 11,972,181.49 | 12,222,718.23 | 24,194,899.72 |
3、可收回金额
(1)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公允价值层次 | 公允价值获取方式 | 公允价值 | 处置费用 |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
凯旺科技合并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第三层次 | 采用收益法对确定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形成的资产组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算,得到资产组公允价值 | 5,601,900.00 | 166,300.00 | 5,435,600.00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第三层次 | 采用收益法对确定的经营性长期资产形成的资产组未来预计产生的现金流量现值进行估算,得到资产组公允价值 | 12,733,800.00 | 331,800.00 | 12,402,000.00 |
前述信息是否与以前期间不一致
□是 ?否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预计未来现金净流量的现值
□适用 ?不适用
4、商誉减值损失的计算
单位:元
资产组名称 | 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整体商誉减值准备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商誉减值准备 |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度商誉减值损失 |
凯旺科技合并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9,455,913.45 | 5,435,600.00 | 4,214,090.33 | 2,149,186.07 | 3,727,723.62 | 2,149,186.07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24,194,899.72 | 12,402,000.00 | 11,972,181.49 | 6,105,812.56 | 8,325,346.94 | 6,105,812.56 |
六、未实现盈利预测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是否存在业绩承诺 | 是否完成业绩承诺 | 备注 |
东莞市立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凯旺科技合并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5,876,909.69 | 3,727,723.62 | 2,149,186.07 | 否 | ||
滁州市立鸿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14,431,159.50 | 8,325,346.94 | 6,105,812.56 | 否 |
七、年度业绩曾下滑50%以上的标的情况
单位:元
标的名称 | 对应资产组 | 商誉原值 | 已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 本年商誉减值损失金额 | 首次下滑50%以上的年度 | 下滑趋势是否扭转 | 备注 |
东莞市立鸿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 凯旺科技合并东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5,876,909.69 | 3,727,723.62 | 2,149,186.07 | 2023年 | 否 | |
滁州市立鸿精密塑胶模具有限公司 | 凯旺科技合并滁州立鸿的可辨认经营性长期资产及分摊的商誉组成的资产组 | 14,431,159.50 | 8,325,346.94 | 6,105,812.56 | 2023年 | 否 |
八、未入账资产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