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佳力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及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1586 证券简称:佳力奇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及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95,100.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情况

(一)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405,133.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405,133.52元,扣除2024年前三季度已完成分红金额23,233,140.84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1,100,078.42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71,100,078.4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1,100,078.42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的信心,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

共享公司经营的高质量发展成果,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在确保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拟以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2,975,50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595,100.6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加上2024年前三季度已完成分红金额23,233,140.84元,2024年年度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828,241.44元(含税),占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9.67%。

本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金额(元)39,828,241.44不适用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0不适用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00,405,133.52不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元)34,156,668.77不适用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626,834,219.58不适用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71,100,078.4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71,100,078.42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39,828,241.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不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关于其他风险警示的规定。

2、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发展规划。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来源为自有资金,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情况,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健康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2025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将根据当期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并结合未分配利润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适当分红。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以实施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00,405,133.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39,828,241.4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34,156,668.7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5.45%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不超过中期利润分配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具体的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关关关2024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2025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未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其制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简化分红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本预案预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二)公司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

(三)公司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