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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为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佳力奇”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佳力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佳力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士、查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的方式,从佳力奇内部控制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内部控制实施情况等方面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自我评价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主要要素。具体包括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公司治理、发展战略、资金管理、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资产管理、质量控制、薪酬、税务、研发、军工保密、财务报告和信息系统。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收入确认。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面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依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了全面合理的保障。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围绕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定了各类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不断的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基本符合有关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并能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股东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股东会依法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符合法规规定的情况下可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会作出的决议,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股东会授权及《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履行决策职能,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机构,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1名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录用标准、遴选程序提出建议,对具体候选人提名和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2名。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监事。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关,向股东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进行监督,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检查。

经理层负责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结果对计划进行适当修订。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2)机构设计及权责分配

公司为有效地计划、协调和控制经营活动,已根据战略发展和经营目标,合理设置了与其相一致的组织结构。设立了财务管理部、市场销售部、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内审部、证券事务部、法务合规部、技术部、质量管理部、采购部、精益流程信息化部、设备管理部、生产运营中心、研究院、检测中心、安全保密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战略管理办公室,并制定内部管理文件。通过内部管理文件,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相互牵制,确保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3)内部审计

公司设有内审部,配备专职审计人员,并已建立明确的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内审部由公司董事会领导,保证了内审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4)发展战略

根据《公司法》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建立了符合内控规范的战略制订和管理流程。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对公司发展战略进行决策、部署,战略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联络、监督考核,保证了战略规划的分析、制订、执行、调整经过适当的审批,公司战略制定合法合规、切合公司实际,促进公司发展,形成从上到下层层展开、由下而上层层保证的战略控制模式,公司各项工作始终以切实可行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作为行动指南。

(5)社会责任

公司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的法律法规,建立了严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各种应急预案,从人员培训、设备维护到日常作业流程把控,设立严格标准,并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员工应急处置能力。公司全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6)公司的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基于可持续、健康发展的考虑,建立并实施以奋斗为本、良性竞争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通过人力资源优化项目、人力资源效能提升等措施培养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的德才兼备型人才,实现人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融合。公司通过持续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设与优化,从人才选拔、人才培养和人才激励等方面建设人才梯队,推动人才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公司通过健全专业、操作、技术和管理职业发展四通道体系建设,结合中高级人才引进、优化任职资格体系标准、开展任期述职、竞聘上岗、建设中高层人才梯队、落实轮岗机制等措施,联合潜龙训战营(大学生明日之星)、翼龙训战营(班组长培养)、威龙训战营(中层干部培养)、鲲鹏训练营(高管领导力班)及员工百日学习成长计划等培训,多方面驱动高成长人才战略发展。

(7)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公司发展的基石。一直以来,公司十分重视企业文化建设,高层领导团队作为企业文化的践行者和推动者,始终坚持通过文化建设和文化管理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力支撑公司的战略实现。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带领全体员工,建立和确定了既符合时代要求、又具有鲜明企业特质的企业文化体系,包括企业使命、愿景和“佳力奇价值观”等。高层领导率先垂范、践行公司价值观,通过制度、流程、培训、绩效管理等一系列举措,推进价值观落地。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身作则,通过“战略领导力共创会”、“中华传统文化学习”等形式组织中高层及骨干人员,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企业文化的层层宣传,进行文化体系的全面解读。公司制定了《企业文化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手册》等文件,明确行为准则、规范员工行为;同时公司通过组织年度绩效考评、年度述职、年度价值观考评机制将年度考评结果与年终评优、人员晋升挂钩关联,进一步推动价值观落地。公司坚持多年的公司年会、员工生日会、节日福利、员工关爱等具体举措,充分体现了公司以人为本的员工凝聚力和责任感建设。

2、风险评估

公司基于在产业链中的分工、产品特点及客户持续推出新产品、迭代型号和拓展新应用方面的背景,对公司在产品研发和工艺设计上不断提出了新的要求。公司推行自主创新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在新技术、智能化、自动化等方面的应用上,需要持续不断的加大投入力度以满足客户需求及紧跟产业技术发展。

公司已拟定了中长期的战略目标,并根据战略目标制定了公司的发展规划。对于整体层面的风险,公司市场销售部、研究院、技术部、财务管理部等提供一些综合性的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及时提供管理层参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长期参加各种行业会议进行交流,深入客户端,及时了解行业的发展现状、最新的技术成果和未来的发展趋势。通过内外部环境分析,由相关部门制定恰当的策略进行应对。

在风险评估时,公司面临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主要包括技术风险、经营风险、财务风险、法律风险、行业风险和其它风险。

公司所关注的内部风险影响因素包括:高级管理人员的前瞻性视野、中层员工的管理能力、基层员工的专业能力等人员素质因素;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优化与再造、财务报表编制与信息披露等管理因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基础实力因素;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自动化应用等技术因素;营运安全、员工健康、保密、安全、环保等因素。

由战略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部、内审部与法务合规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的风险管控小组,定期对公司重大业务项目、内部经营管理情况的重要变化和国家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进行数据统筹分析,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防范各种风险的方案,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

公司质量管理部、技术部及相关部门组成产品质量风险管控小组,定期对各型号产品开展技术状态管理、设备风险、材料风险等进行分析,制定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总体上能够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全面、系统、持续的收集相关信息,并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各级管理人员均尽职尽责,

按照规章制度切实的行使权力、履行义务,保障公司经营模式、管理机制良好运行和健康发展。通过建立、健全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并列出“内控实施评价”指标,作为公司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评判标准之一,与绩效考核挂钩。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目标,基于公司“高增长、高投入”发展趋势,人力资源部建立了“高标准、高供应、高成长、高关怀”人力资源核心策略,以确保组织“高绩效、高认同”的结果达成,营造卓越的阶梯式人才培养、多通道复合型人才的职业发展空间,有效促进企业与员工的共同发展。公司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管理指标,为员工配备防尘口罩、耳罩、防尘服、劳保鞋、个人剂量监测仪等劳保和监测用品,安装环境控制室,对作业岗位现场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每年定期为作业岗位的职工组织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为职工创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公司设立内审部,内审部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内部审计独立开展,对公司日常运营活动进行审计监督。对具体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和实施。公司通过设立员工意见箱、征求合理化建议、允许越级投诉、设立总经理邮箱、客户满意度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员工、客户的意见和建议,鼓励员工就公司各重要经营环节的弄虚作假或未经授权、滥用职权或采取不正当行为侵占、挪用公司财产等现象进行举报,对采纳的建议给予表彰和鼓励。公司也通过设立内部局域网络,开展质量技术问题头脑风暴,交叉培训指导等方法来实现不同部门间的沟通和技能共享。

3、控制活动

为合理保证各项目标的实现,公司建立了相关的控制政策和程序,主要包括: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全控制、独立稽查审计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公司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并明确了相应的岗位、权利及职责内容,在采购、销售、核算等业务环节,严格执行不相容分离控制措施,譬如:预浸料的物料需求计划与实际采购的职责分离;采购职责与材料检验职责分离;销售合同的审批、签订与办理发货的职责分离;出纳与记账核算职责分离等。通过对权利、职责的划分,制定了各岗位责任,以防止差错及舞

弊行为的发生,合理设置分工,科学划分职责权限,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及每个人的工作能自动检查另一个人或更多人工作的原则,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的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监督检查等。

(2)授权管理控制:公司在交易授权上区分交易的不同性质和金额,采用了不同的授权审批方式。对于一般性的常规交易业务,如购销业务、费用报销等,采用了由部门主管、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制度,同时根据需要,由内审部定期实施例行审计;对于重大交易如大额采购业务通常要经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对于非常规性交易,如收购、筹资、投资、对外担保等需股东会、董事会作出决定。

(3)会计系统控制: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建立规范的会计工作秩序,其中包括凭证与记录的控制程序、审核原始凭证并合理制定了凭证流转程序、已登账凭证应依序归档、收入确认要获取有力的外部证据等内容。公司还通过不断加强财务信息系统和ERP系统的建设、完善,财务核算工作进一步实现信息化,有效保证了会计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

(4)财产保全控制: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工艺装备管理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营运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一系列有关财产日常管理及定期清查的制度,对涉及财务管理的相关流程进行了规范。对资产取得、领用、日常管理等业务流程,以及对资金领用、划拨、支付等流程进行规范,通过采取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以使各种财产安全完整。

(5)独立稽核控制:公司设置专门的内审部,配置专职内审人员,对公司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济运行质量、经济效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以及资产保护等进行审计和监督。

4、信息与沟通

为保障信息得到正常有效地沟通,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明确了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为公司治理层、管理层与股东会之间信息传递与沟通

提供了保证。制度规定了各部门在信息收集处理中的职责,明确了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程序和传递范围,保证了信息得到系统的管理。在公司内部,提供了必要的网络和通讯设施支持,通过内部局域网信息化系统、例行会议、评审会、跨部门交流会、项目小组会、通告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地加强公司内部之间的沟通,保障公司治理层、管理层、员工之间信息传递迅速、顺畅,沟通便捷、有效。

同时,公司要求各相关部门通过互联网、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现代化方式以及拜访、研讨会、市场调查、展览会、来信来访等传统沟通形式加强与投资者、债权人、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以及相关监管部门等的沟通,充分获取外部信息,并及时将重要信息传递给公司,有助于公司及时处理外部信息。

5、内部监督

公司设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监事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工作。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等,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和公司运作的有效监督。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已制定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公司业务进行常规检查和对部分业务进行抽查。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报告期内保持一致。

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公司本着是否直接影响财务报告的原则,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告数据为基数,确定的财务报告错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如下表。

项目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
资产总额错报额<0.5%资产总额0.5%资产总额≤错报<1%资产总额≥1%资产总额
营业收入错报额<0.5%营业收入0.5%营业收入≤错报<1%营业收入≥1%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错报额<3%利润总额3%利润总额≤错报<5%利润总额≥5%利润总额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也可以利润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的金额小于利润总额的3%,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3%但小于5%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利润总额的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控制环境无效;

②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③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④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⑤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控制度监督无效;

⑥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2)重要缺陷: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的定性标准:

①未按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②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③对于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的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④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财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是以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有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

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超过营业收入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①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决策程序缺乏集体民主程序,或集体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

③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④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

⑤安全、环保事故等事件,以及媒体负面新闻的频频曝光,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或发生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的事件,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⑥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严重流失;

⑦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⑧对于军工保密要求,公司没有按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出现被处罚的情形;

⑨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①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的缺陷;

②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

③公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府政策等,导致政府或监管机构的调查,并被处以罚款或罚金;

④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

⑤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区域;

⑥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①违反企业内部规章,但未形成损失;

②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③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一般缺陷未及时整改;

④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

(四)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五)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不存在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其他重大事项,也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将继续强化内控建设,完善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并随着经营状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规范,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査,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加强内控执行力,加强内部审计的执行力,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会计师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鉴证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90433号),发表意见如下:我们认为,佳力奇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佳力奇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公司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佳力奇先进复合材料科技股份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单增建 于 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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