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判决生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已生效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暂不涉及金额
4、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太实业”或“公司”)于今日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书》,兰州新区人民法院于2025 年3 月 19 日作出的关于常某某与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2024)甘 0191 民初 4079号)已于 2025 年 4 月 6 日生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原告常某某诉被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案号:(2024)甘 0191 民初 4079号。诉求:1、判令撤销被告于2024年7月11日作出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2025年3月20日,公司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为 (2024)甘0191民初4079号),判决如下:
驳回常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00元、保全申请费5000元,均由常某某承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11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2月18日、2025年3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关于收到<传票>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二、有关本案的进展情况
公司今日收到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书》(案号为 (2024)甘0191民初4079号):本院于 2025 年 3 月 19 日作出的(2024)甘 0191 民初4079号原告常某某与被告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已于 2025 年 4 月 6 日生效。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其他未达到披露标准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总金额约为59,224.49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15%;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书》(案号为 (2024)甘0191民初4079号)。特此公告。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