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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关于与同一关联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26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同一关联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同一关联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廖梓成先生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2024年度与公司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廖梓成先生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材科技”)、东莞市益友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友光学”)、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半导体”)累计发生关联交易合计1,673.09万元。结合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金材科技、百达半导体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5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交易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2025年预计金额截至2025年1-3月已发生金额2024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载带、包装物依据市场价格确定1,000143.06757.37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水电费依据市场价格确定700138.70512.04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厂房依据市场价格确定35076.62401.24
合计2,050358.381,670.65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载带、包装物757.372000.000.25%-62.13%
东莞市益友光学科技有限公司透镜0.28200.000.0001%-99.86%
小计758.652200.000.2537%-65.56%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水电费512.041000.003.05%-48.80%
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专利权1.000.000.006%-100.00%
小计513.041000.003.056%-48.70%
向关联人出租房产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出租厂房401.24800.002.39%-49.84%
小计401.24800.002.39%-49.84%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住宿费0.160.000.001%-100.00%
小计0.160.000.001%-100.0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有)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关联方的预计交易规模及过往实际交易金额进行评估与测算,但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实际签订合同金额和执行进度确定,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进行,关联交易双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省金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2栋成立日期:2013年1月14日法定代表人:廖建文注册资本:8,98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游国娥持有76%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16,184.2413,693.12
负债总额18,667.6116,413.29
所有者权益-2,483.37-2,720.1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6,184.2413,693.12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0,455.023,419.15
营业利润-1,595.75-239.29
净利润-1,529.83-236.80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游国娥女士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母亲,持有金材科技7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金材科技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金材科技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二)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百达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 所:广东省东莞市石碣镇西南西沙路一巷5号301室成立日期:2015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游国娥注册资本:1,500万元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半导体材料、电子元件、电子包装材料、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游国娥持有90%股权,廖建文持有10%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2,990.293,050.56
负债总额446.87565.90
所有者权益2,543.422,484.6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990.293,050.56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2,277.17449.23
营业利润233.56-32.34
净利润235.50-32.34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廖建文先生和游国娥女士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父母,两人合计持有百达半导体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百达半导体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百达半导体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东莞市益友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益友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 所:东莞市石碣镇西南村洲南路1号一楼成立日期:2017年9月30日法定代表人:廖建文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研发、产销、加工:成像及非成像光学透镜产品、发光二极管、照明灯及相关配件、塑胶制品、电子接插件、模具;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廖建文持有76%股权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7,507.597,622.77
负债总额1,425.671,537.33
所有者权益6,081.926,085.4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507.597,622.77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7,844.571,482.76
营业利润547.32-11.25
净利润658.363.52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廖建文先生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廖梓成父亲,持有益友光学76%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益友光学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益友光学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百达半导体交易

的内容主要为采购LED原材料载带、包装物,与金材科技交易的内容主要是房租、水电。交易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发生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对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不利影响。

五、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系由于日常经营业务开展所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此,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业务稳健发展的切实需求,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交易事项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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