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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此额度和授权期限范围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闲置自有资金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24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使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等级为 R1、R2(含)等低风险理财产品。

(四)实施方式

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和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将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坚持规范运作以防范风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保障股东利益。上述资金使用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为提升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为公司和股东获得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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