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鸿利智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300219 证券简称:鸿利智汇 公告编号:2025-023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担保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和业务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可共享15亿元额度,子公司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额外独享2亿元额度。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并购贷款、银行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供应链金融产品、资产池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实质审批为准)。

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

(二)担保预计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2025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抵押;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

保协议为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担保额度的调剂不跨过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标准进行调剂。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截至目前担保余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是否关联担保
鸿利智汇江西鸿利100%31.55%18.001,0000.39%
良友科技100%34.22%5,436.0012,0004.63%
谊善车灯84.54%129.24%17,160.0020,0007.72%
佛达信号100%42.30%0.0010,0003.86%
鸿利显示100%130.43%7,745.1522,0000.77%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江西鸿利光电有限公司(简称“江西鸿利”)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儒乐湖大街999号

3、法定代表人:李义园

4、注册资本:66,709.43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4年9月12日

6、营业期限:2014年9月12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LED发光器件、灯饰及其它光电产品的生产、批发及零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江西鸿利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江西鸿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134,242.21128,366.79
负债总额46,985.2740,499.41
所有者权益87,256.9487,867.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4,242.21128,366.79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33,964.0327,539.06
营业利润3,925.55718.92
净利润3,880.52610.44

(二)公司名称:广东良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良友科技”)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广东省东莞市大岭山镇连环路38号3栋

3、法定代表人:丁海兵

4、注册资本:24503万元

5、成立日期:2007年8月3日

6、营业期限:2007年8月3日至长期

7、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电子类产品及配件、精密模具;实业投资;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良友科技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良友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110,851.14100,500.77
负债总额45,802.6134,386.53
所有者权益65,048.5266,114.2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0,851.14100,500.77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04,903.7320,158.96
营业利润7,053.711,259.66
净利润6,424.821,065.71

(三)公司名称: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简称“谊善车灯”)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住所:丹阳市丹北镇新桥

3、法定代表人:张志华

4、注册资本:11864.937055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03年9月3日

6、营业期限:2003年9月3日至2028年9月2日

7、经营范围:生产车辆灯具制造设备、车辆灯具及塑料件;加工车辆灯具零部件;开发设计模具;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谊善车灯84.54%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查询谊善车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其他股东是否提供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其他股东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故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公司已充分了解被担保对象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对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管控力,担保对象目前经营正常,担保风险整体可控。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53,676.2754,616.41
负债总额67,179.8470,584.96
所有者权益-13,503.57-15,968.5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3,676.2754,616.41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49,154.7210,147.31
营业利润-5,756.07-2,527.69
净利润-4,264.83-2,464.98

(四)企业名称: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佛达信号”)

1、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2、住所: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西

3、成立日期:2007年09月11日

4、法定代表人:刘信国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6、营业期限:2007年09月11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照明器具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部件研发;摩托车零配件制造;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车及零配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认证咨询;光电子器件销售;模具销售;货物进出口。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佛达信号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佛达信号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42,359.8241,068.16
负债总额19,539.9417,373.82
所有者权益22,819.8823,694.3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2,359.8241,068.16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37,216.228,155.28
营业利润4,679.451,028.71
净利润4,007.68878.86

(五)企业名称:广州市鸿利显示电子有限公司(简称“鸿利显示”)

1、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金谷南路7号

3、成立日期:2019年01月04日

4、法定代表人:刘传标

5、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6、营业期限:2019年01月04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TFT-LCD、PDP、OLED等平板显示屏、显示屏材料制造(6代及6代以下TFT-LCD玻璃基板除外);LED显示屏制造;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及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光源制造;通信系统设备制造;照明灯具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制造;无源器件、有源通信设备、干线放大器、光通信器件、光模块的销售;灯用电器附件及其他照明器具制造;节能技术推广服务;节能技术开发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

服务;节能技术转让服务;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

8、与公司存在的关系:公司持有鸿利显示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查询鸿利显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3月
资产总额88,288.1786,570.66
负债总额112,669.76112,915.76
所有者权益-24,381.59-26,345.1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88,288.1786,570.66
项 目2024年度2025年1-3月
营业收入18,498.775,376.06
营业利润-9,869.25-1,963.51
净利润-9,809.37-1,963.51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贷款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五、其他说明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和担保预计的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额度在以上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六、相关的审议和审批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融资和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授信、担保额度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孙公司),公司有能力对其的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系考虑公司和子公司的资金情况作出的决策,本次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预计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0,359.15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11.75%。本次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25,000万元,以上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