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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材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81年,是中国最早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亦是国际专业服务网络Grant Thornton International Ltd(致同国际)的全球第三大成员所。致同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在全国拥有29家分支机构办公室,服务覆盖全国主要经济带。致同专注于提供审计、税务、咨询、评估与估值、工程管理等服务,首席合伙人是李惠琦。

截至2024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1月2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致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一致认为其具

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沟通协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致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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