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长生-已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因个人原因离任,自2024年5月2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就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长生,1964年1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北计算技术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五研究所副总工程师。2011年10月至2016年10月担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5年10月至今担任全国印制电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2013年10月至今担任中国电子学会电子制造与封装技术分会主任委员,2015年3月至今担任中国电子电路行业协会副理事长。2020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 | 董事会 | 股东大会列席次数 | |||||
任职状态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
陈长生 | 离任 | 2 | 2 | 0 | 0 | 否 | 1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第五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提名独立董事的人选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切实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作用。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按照《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保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并从投资者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任职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提名委员会 |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 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陈长生 | 1 | 1 | 2 | 2 | 1 | 1 |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专门委员会的机会,不定期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经营状况,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的管理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充分监督公司的规范经营,以确保公司的决策和运行所涉各项环节符合法律规定。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工作
1、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认真审核公司定期报告,监督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工作,保证投资者能有效地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
3、积极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参加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及披露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实际发生额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预计额度,与审议情况无重大差异。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的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王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认为王健先生具备履行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要求,符合独立董事应当满足的独立性要求。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评体系、奖惩激励机制和薪酬制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并报董事会审批。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合理、合规、合法。
(五)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2024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项目实施地点等内容均未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4年度未涉及事项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
在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涉及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长生2025年4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述职人: (陈长生)
日 期: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