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09 证券简称:华辰装备 公告编号:2025-013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曹宇中先生、刘翔雄先生、赵泽明先生对该项议案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2024年公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5年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955.0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公司2025年度拟继续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955.0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关联交易发生金额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公允价格 | 300.00 | 2.74 | 30.18 |
或服务 |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市场公允价格 | 1,500.00 | 640.62 | 804.48 |
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市场公允价格 | 5.00 | -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服务 |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市场公允价格 | 50.00 | 5.42 | 18.80 |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建筑物 |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 | 市场公允价格 | 100.00 | 25.06 | 41.77 |
合计 | 1,955.00 | 673.84 |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华辰新材料上年关联交易发生金额按照2024年8-12月期间计算,关联交易金额共计865.05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或服务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100 | 30.18 | 3.46% | -69.82% | 2024年4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资产 | 200 | 187.42 | 100% | -6.29% | ||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0 | 804.48 | 41.56% | - | - | |
向关联方销售 |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水电费 | 0 | 18.80 | 100% | - |
商品或服务 | |||||||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建筑物 |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房租 | 0 | 41.77 | 100% | - | |
合计 | 300 | 1,082.65 | - | -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对2024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合理预计,预计累计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本报告期公司与关联方实际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1,082.65万元,主要是由于原公司控股子公司华辰新材料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华辰新材料22.5%股权转让给股东蒋昇,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辰新材料40%股份,不再对华辰新材料控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经谨慎评估,将华辰新材料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故2024年度8-12月新增与华辰新材料关联交易共计865.05万元。 公司与关联方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市场需求和日常经营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需要的判断,较难实现准确预计,因此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的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严格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
二、关联人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46331827U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蒋昇注册资本:8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5年7月29日营业期限:2015年7月29日至2065年7月28日住所:昆山市周市镇新镇路685号经营范围: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新材料设计、销售;精密机械金属零部件研发、生产及销售;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磨具研发、生产、销售;工业控制领域软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半导体器
件及应用产品技术研发、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722.84 | 922.82 | 3,245.51 | -200.66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经谨慎评估,将华辰新材料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实,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34631032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峰
注册资本:792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7月10日
营业期限:2015年7月10日至2065年7月9日
住所: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87号
经营范围:电机产品、电控设备、自动化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软件开发与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机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
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制造;潜水救捞装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特种设备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水下系统和作业装备销售;海洋工程装备销售;潜水救捞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 | 31,956.93 | 2,800.27 | 6,568.84 | 115.53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曹宇中先生现担任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刘翔雄先生现担任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
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经核实,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经核实,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3MA1MCUE13A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宇中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5年12月15日
营业期限:2015年12月15日至2065年12月14日
住所:昆山市周市镇横长泾路333号5号房
经营范围:光电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维修服务;工业控制领域软件及
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和维护服务;半导体器件及应用产品技术研发、销售和维修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024年度财务报告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净利润 |
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4,158.66 | -5,603.37 | 72.07 | -389.81 |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曹宇中先生现担任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存续。经核实,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依据
公司以市场为导向,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与关联方确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关联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协议将明确双方在有关产品供应中须遵循的基本原则,确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价格标准等相关事宜。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相关交易事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遵循公允原则,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审议意见如下:该议案事项所涉资料详实,有助于董
事会进行有效核查并作出合理判断。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相关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承诺在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与昆山华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华辰电动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华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定价为依据,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3、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