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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菱股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公司代码:301550 公司简称:斯菱股份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5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均出席了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审议议案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1月12日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3月1日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使用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议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4月18日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7、《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8月28日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10月23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全面监督公司治理运作。监事会成员全程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出席股东大会,严格监督会议召集程序、决议事项及决策过程,确保其合法合规。监事会持续跟踪监督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确认各项决议均得到及时有效的贯彻落实。同时,监事会重点检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实施情况,确认内控体系运行良好、有效。在履职监督方面,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行为进行了全面监督,确认其均能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决策机制健全,运作程序合法合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且执行有效;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监督。通过持续跟踪检查,监事会确认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完善,各项财务运作规范有序,资金管理安全高效。在财务报告审核方面,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各期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认为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监事会全程监

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确保审计程序规范执行,最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符合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规范,信息披露真实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形。公司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切实保障了股东合法权益。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经审慎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有效执行。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或变相改变资金投向的情形,亦未发现任何损害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规范、使用合规,有效保障了资金安全和投资效益。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控制度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审查。经审慎核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设计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经营管理实际。该体系在报告期内运行有效,覆盖了公司各业务环节和重要流程,在风险防范、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完整、依据充分,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监事会确认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无异议。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和完整地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进行备案,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监督职能履行

强化决策程序监督,确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加强对重大投资、关联交易等关键事项的专项监督;持续跟踪检查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二)提升履职监督效能

定期听取管理层工作汇报,全面掌握公司经营状况;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的监督考核;重点关注公司财务运作、内控体系建设等关键领域。

(三)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定期组织监管政策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监管要求;参加专业培训,提升财务、法律等专业监督能力;优化监督工作方法,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监事会将以更高标准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浙江斯菱汽车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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