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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药业: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陈耿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陈耿,西南财经大学博士、重庆大学博士后。2004年5月至今任重庆大学会计学教授。目前兼任九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天瑞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会议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通讯及现场参加方式共参加5次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2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在董事会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会议详细情况,并认真阅读相关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分析和研究。在议案审议过程中认真听取汇报,向公司有关人员详细了解议案情况,充分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参与讨论,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的情况

在2024年度,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委员。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我严格依照规定,召集并主持审计委员会的历次会议,始终保持高度的职责意识,未曾无故缺席。在会议中,我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关键事项进行了细致审议,认真聆听管理层关于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的汇报。同时,我深入了解了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及进展,审慎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有效沟通,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确保了审计委员会职责的切实履行。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在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展开沟通,认真执行相关职责。我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质量;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同时,我就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问题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深入探讨,对年报审计意见与会计师没有重大分歧。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参与现场工作15天。我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发展和内控制度建设提供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此外,通过电话和邮件,我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媒体和网络对公司报道的动态,确保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

展。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在2024年,我坚守谨慎、勤勉、忠诚的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加强了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升自身的决策能力,以客观公正的态度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我积极关注公司的对外投资和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为公司的稳健和规范经营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本人对公司日常小额关联交易保持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或发展业务而进行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本人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了解相关担保安排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本人认为公司担保主要是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此外,本人还核查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2023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对定期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的编制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有关指引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职责的规定,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基本原则,不懈怠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我将致力于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特作用,以专业和审慎的态度,致力于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耿2025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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