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熊文说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2024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本人熊文说,博士研究生学历,历任财通证券高级研究员,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杭州汇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现任杭州博衍私募基金合伙人。
2024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充分的独立性。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4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通讯及现场参加方式共参加4次董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1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认为,报告期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期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高管薪酬标准和发放情况进行了审议。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5次,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对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阅,并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实施监督,充分发挥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能和监督作用。公司于每次会议召开前及时提供会议材料,并积极配合本人在审阅会议材料或召开会议过程中提出的疑问和意见的反馈回复,协助本人更好地履行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内审部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与公司内控内审部门沟通。同时,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专项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内审部门就定期报告及财务情况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作用,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其他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互动,加强与投资
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者的联络,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了解中小投资者关注的公司相关事项。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实地调研、现场会议、电话沟通、 电子邮件、公众媒体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 参与现场工作15天,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 内控建设等情况与公司充分交换意见。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 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年度经营情 况等重大事项以及公司年度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有关内容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 向公司提出相关建议,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续发展。公司对开展的现 场考察和交流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保障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重大诉讼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公司在美国进行的诉讼进行了重点关注,因涉及金额大,诉讼进程较长,投资者广泛关注,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询问相关进展,要求公司推动相关事项尽快取得积极进展,并按照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进行认真核查,通过查阅公司累计和当期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具体内容、金额、对象及审批程序等情况,以及了解相关担保安排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本人认为公司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此外,本人还核查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未发现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审核
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审核公司定期报告,保证披露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真实可信,展现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此外,按要求对内部控制进行检查,审核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外披露。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公司董监高的薪酬发放充分考虑了行业薪酬水平和董监高履职情况,不存在损害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24年11月离任公司独立董事,非常感谢公司对我任职独董期间开展工作的支持,衷心希望公司能够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取得更大成功,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熊文说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