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12 证券简称:信邦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预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三)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950,745.65元,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为-11,469,113.79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96,179,966.18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32,224,020.3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2,224,020.36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0,266,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026,66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2.73%。
(四)在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 | 11,026,660.00 | 13,231,992.00 | 59,852,710.48 |
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950,745.65 | 42,412,473.26 | 65,061,046.99 |
研发投入 | 19,749,989.03 | 20,670,771.60 | 20,904,911.85 |
营业收入 | 665,554,227.24 | 498,190,715.28 | 549,831,941.70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396,179,966.1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 132,224,020.36 | ||
上市公司是否满足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否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 84,111,362.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 0.0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 37,474,755.3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 84,111,362.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 | 61,325,672.4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3.58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 否 |
9.4条第(八)项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2024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84,111,362.48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超过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股利分配政策和股份回购政策》的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公司2024年、2023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信邦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