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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权利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内,公司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题目 | 决议情况 |
2024.3.28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通过 |
2024.4.18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利润分配方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8.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通过 |
2024.4.22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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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6.2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通过 |
2024.7.11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通过 |
2024.8.1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中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 通过 |
2024.10.2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对外投资并合作开展公安信息化业务的议案 3.关于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专户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 | 通过 |
2024.12.2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 通过 |
二、监事会履行职责情况
通过定期召开会议、列席历次董事会、积极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依法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活动、对外投资等重大决策过程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力求防范经营风险。依法监督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行为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督促管理人员遵纪守法、勤勉尽责,保证公司规范运作。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审议事项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按照年初提出的年度工作目标,努力开展工作,作出重大经营决策,其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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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经营活动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财经及税务政策,成本费用列支合理,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现象,审计报告真实准确。
3.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未发现公司对外投资中有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和行业特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必要且将一直持续,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关联交易定价以市场定价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部分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业务,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文件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三、2025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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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经营决策行为进行监督与检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自身的职责,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经营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促进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