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4月22日,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4月8日,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传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傅启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及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2025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