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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力斯: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证券代码:688578证券简称:艾力斯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该事项尚需提交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

月成立,2012年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层01-12室。安永华明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

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为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9.05亿元。安永华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行业,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慧珺女士,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生物医药和零售消费品。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青秀女士,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生物医药行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元辉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胡先生专注于生命科学与医疗健康行业,曾领导多家生物科技及研发服

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成功首发上市。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主要服务行业涉及生物医药行业。

2、诚信记录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安永华明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公司业务复杂程度,预计工作量以及各级别员工投入的工时等因素确定。公司拟就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5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较2024年度审计费用增加人民币32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会计师事务所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本次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本次续聘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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