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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迅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人作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执行各项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中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胡华夏,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武汉汽车工业大学技术经济专业硕士,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现任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对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经自查,2024年度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胡华夏76100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0

2024年度,本人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程序,合法有效。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履职情况如

下: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六次会议,审议了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总结、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2024年1、2、3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汇报和财务报表的内部审计报告、2024年1、2、3季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24年年报审计工作计划沟通。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提名委员会的一次会议,对提名公司董事事项进行了审阅,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任职条件等进行了审核。

3、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电话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程及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此外,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报道及舆论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并向公司提出规范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

4、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信息披露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保持与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和治理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5、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交易所和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湖北证监局等部门组织的培训,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加强对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理解和认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补选董事、聘任审计机构等重点关

注事项发表了意见。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对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对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本人对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发表了意见;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于2023年度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与实际发生额存在差异、关于与信科(北京)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意见;2024年8月1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优先受让权及对其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人对补充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了意见。

2、定期报告

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了审查,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的内容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补选董事

2024年5月3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本人对于公司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意见。

4、聘任审计机构

2024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人对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现场工作15天。本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胡华夏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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