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冠电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洁-换届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电气”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期内的工作中,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促进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和治理水平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本人郭洁,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职研究员。1978年7月至1979年9月,任西安铁路局铁四段工人;1983年7月至2002年9月,历任西安电瓷研究所助理工程师、工程师、主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四室(避雷器研发室)主任、西安电瓷研究所党委委员;2002年10月至今,任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学院高电压技术教研室正高职研究员、硕士研究生导师;2018年6月至2024年7月,任金冠电气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任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郭洁32102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次董事会,我亲自出席参加2次,委托出席1次,2次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参加,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我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会议相关事项,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24年度任期内,我对参加的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本年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
关联交易委员会110
提名委员会101

2024年度任期内,我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作为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我认真履职,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审议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1次,本人亲自参会。会议审议关联交易、利润分配方案及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事项,我均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对各项议案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沟通,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跟进情况,掌握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情况;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推动了审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我分别参加了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7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相关的经营情况进行沟通交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我利用到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的时间,深入公司生产车间、技术研发场地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情况;并通过会谈、电话等方式多次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责任部门进行沟通。同时,我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信息披露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及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在履职过程中,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我的工作,为我有效行使职权提供了必要条件,为我独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我要求增加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确保我在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我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要求,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客观标准对其是否必要、客观,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

进行审核。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公司经营情况。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公司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查,该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审议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期内,经提名委员会遴选和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7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选举产生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经审查,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相关薪酬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管理相关制度的规定。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作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之间保持了良好的沟通协作,确保各项决策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并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郭洁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