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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勒新材: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俊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赵俊武,作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赵俊武,1963年生,新加坡国籍,美国耶鲁大学博士后,工程与材料专业,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新加坡标准工业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新加坡WBL集团运营经理,澳洲必和必拓集团研发部项目经理,贝卡尔特集团比利时总部技术经理、亚洲研发中心总经理,蓝思科技湘潭和长沙公司总经理,贝卡尔特集团新能源事业部总裁,弘元绿能独立董事。现任奥音科技集团顾问(联席总裁)、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晶阳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在任期内,本人亲自出席9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全部投了赞成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赵俊武90900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在2024年度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高管薪酬、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2、战略委员会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本人作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章程》、《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出席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报告期内,主要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进行了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财务报告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现场沟通等方式,以及其他情形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主要就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沟通;除此之外,本人一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信息,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1、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做好披露工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维护了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调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查阅作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于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首先对所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线上及线下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及履职能力,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回购股份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及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增强公众投资者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和投资信心,实施了两次股份回购,回购方案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1)2021年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归属、调整、作废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2)2023年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通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其作废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

3、对外担保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株洲岱勒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提供2,000万元的担保;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及2024年11月11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黎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以上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财务风险整体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4、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

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5、董事、高管薪酬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或津贴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绩效考核的相关制度,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或津贴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6、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签字:赵俊武

2025年4月22日

(本页无正文,为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赵俊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赵俊武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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