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硅业”或“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合盛硅业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7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041,364股,发行价格为64.79元/股,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73.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9,284.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4,220,689.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12日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3]1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金额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 金额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699,422.07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43.64
利息收入净额 0.03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699,566.18
利息收入净额 144.1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注:本期项目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的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均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2023年1月19日分别与民生银行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中信银行嘉兴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结余募集资金0.01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均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5〕6926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合盛硅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合盛硅业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合盛硅业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孟 夏 刘纯钦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度编制单位: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募集资金总额 699,422.07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6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99,566.1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承诺投资
项目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本期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
期
本期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补充流动
资金
否 699,422.07
699,422.07
699,422.07
43.64
699,566.18
144.11
100.0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合 计
- 699,422.07
699,422.07
699,422.07
43.64
699,566.18
144.11
100.0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不适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