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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为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219,493,931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27,800股后股份总额218,666,131股为基数(若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股本有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3.2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465,336.7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1,249,749.87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母公司2024年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8,124,974.9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5,370,199.41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2,082,013.28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下,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219,493,931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827,800股后股份总额218,666,131股为基数(若分配预案披露后,未来股本有变动,则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10股派3.2元(税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827,800股)的总股本初步测算,预计本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9,973,161.92元,具体分红金额以未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总金额为10,098,010.00元人民币(不含手续费),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约80,071,171.92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9.94%。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金额(元)69,973,161.9245,859,840.4432,904,694.67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200,465,336.70150,594,709.98109,519,589.26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75,370,199.41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672,082,013.2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48,737,697.0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53,526,545.3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148,737,697.03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2024年度内实施完成了股份回购方案,后续将用于股权激励。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本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做出的承诺,综合考虑了公司股本现状、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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