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4月22日,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宜
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向下列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关法律性文件:
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3、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4、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5、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本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授信额度有效期不超过1年。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55,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且不超过上述具体授信金额;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根据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使用上述授信额度。
本次申请授信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