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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联科技: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公司全体监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1/251、审议《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3年1-12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3/15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审议《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其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0、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4/301、审议《关于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5/15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确定监事薪酬的议案》。 1.01选举黎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2选举彭艳华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1.03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4/5/311、审议《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8/131、审议《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8/281、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10/281、审议《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

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忠于职守,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4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公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行为,也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

(六)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公司严格遵守制度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规范信息传递及披露流程,不存在因信息披露而受到监管处罚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监督职能,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认真完成各种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2025年度监事会的工作计划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作,加强对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确保公司执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有效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2、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确保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确保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4、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会工作能力和效率,并加强风险防范意识,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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