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本人当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文广,男,1970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专业。曾任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业务经理、高级业务经理,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投资部长,深圳市融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智擎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深圳市科健医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融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创始合伙人,深圳市融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融科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融创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深圳市融创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融创空间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桐乡市乌镇昆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智擎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厦门兴网鑫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雅玛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于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一次,本人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于2024年9月13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因此,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2024年度尚未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相关工作汇报,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门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内,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不定期现场交流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现场的核查和监督,并通过与经营管理层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自2024年7月公司上市以来,本人任职期间(即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三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任职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文广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