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度,作为深圳市绿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及经营提出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高海军,男,1969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绥化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市德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深圳巨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深圳市精密达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深圳瑞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中幼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副总裁、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伊立浦电器销售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佛山市伊立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广东伊立浦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英唐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南方硅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卡拉卡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伊立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信隆健康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会议八次,股东大会三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了相关会议。作为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除回避表决议案外,本人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套期保值等事项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规范公司运作,健全内部控制。
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管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认真审查提名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年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积极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顺畅沟通,和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审计部门积极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沟通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同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自2024年7月上市以来,本人积极关注投资者在网络平台上的提问,了解投资者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现场交流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了核查和监督,并通过与经营管理层沟通,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经营情况的汇报,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自2024年7月公司上市以来,本人任职期间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八日,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上市以来,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质,并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业过程中该所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有利于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聘任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3)提名董事,聘任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新聘任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选举和聘任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所处地域、行业的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开的原则,不断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管理层以及监管机构等各方面的沟通、积极学习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使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高海军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