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集团”)印发的《关于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华人通﹝2025﹞67号),华润集团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