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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燃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源伟)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程源伟)

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遵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4年11月1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程源伟,196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毕业后从事检察、监察工作,1993年6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至今,现为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曾先后担任过重庆上市公司太极集团、西南药业、桐君阁、中国嘉陵、建摩B、世纪游轮、涪陵榨菜、重庆水务、金科地产、美利信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目前担任梅安森独立董事并担任涪陵电力、正川股份、华邦健康、三峡水利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2024年11月14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没有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其他兼职单位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亲自出席会议。本人出席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本人对所有会议议案认真审阅,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上述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经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提案均同意,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电子通信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程源伟11100

2024年,本人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1次,并认真听取了会议的各项议程和报告。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发表意见,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等情况。

(三)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微信、电话和邮件等方式,与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董办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日常经营情况的介绍和汇报,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及时获悉公司审计机构续聘、股权激励计划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结合公司运营状况,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意见和建议。2024年11月,公司组织新任独立董事实地参观了下属渝润公司京东方B12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总部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和客服热线中心,增加了本人对公司“1+2+N”战略、智慧化和数字化建设情况的熟悉和了解。2024年12月,公司召集独立董事商议,听取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工作开展的建议,本人结合多年上市公司履职及与监管部门沟通经验,提出工作建议。

2024年,因本人11月当选公司独立董事,实际能够履职时间仅一个半月,在此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报送会议资料、行业资讯,出席现场会议,前往公司现场办公等方式现场履职天数4天,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监管规定。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

独立董事关注的问题予以及时的反馈和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本人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执行情况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及制度规定披露信息,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公司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违规行为。经查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及法定披露媒体发布的临时公告及其他信息,未发现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本人现场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机构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审计费用水平与行业其他公司一致,符合市场行情。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因本次聘任审计机构时间较晚,不利于会计师事务开展预审、制定审计计划等前期工作,建议公司2025年尽早开展审计机构选聘工作。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与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保持良好沟通,与董事会秘书及董办工作人员紧密联系,及时反馈了公司经营及重大事项等情况,本人关注公司合规经营、规范运作、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监管规定,深入了解公司运营及行业发展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不断发挥自身法律、合规专业优势,持续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同时,本人将及时参加公司及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履职培训,不断提升对《证券法》《公司法》及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规则的理解,确保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履职要求,为促进公司行稳致远、基业常青发挥作用。

独立董事:程源伟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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