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卞钱忠,作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股东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在任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卞钱忠先生:男,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专业,已取得深交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历任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漫修(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漫修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江苏漫修(江阴)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江苏怡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持续保持独立性。
2024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三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本人在任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3次,未召开股东大会。本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
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保驾护航。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各项议案均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人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
卞钱忠 | 3 | 2 | 1 | 0 | 0 | 否 | 0 |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本人分别在提名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担任委员。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细则的规定,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积极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职责,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及相应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
2024年度,本人除了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外,未行使如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与董事会秘书及内部审计机构等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履行审计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汇报和管理层分析,通过参加审计前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等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现场考察及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主动学习并掌握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定,深化对各项规章制度及法人治理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及社会公众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意识和履职能力。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及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到公司实地考察、视频、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高管的陪同下,实地参观了公司总部、子公司长龄精密及江阴尚驰,并了解了公司经营情况、泰国孙公司的建设情况。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并组织相关培训,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作出独立和公正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编制的《独董新规执行简报》,并通过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本人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审议程序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判断,以确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本人履职期间不涉及公司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并披露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相关文件。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信息披露事项,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沟通与建议,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业审计工作的要求。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于2024年8月9日届满,报告期内,公司在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于2024年8月2日完成换届并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朱芳女士为财务总监,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本人在认真审阅上述议案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朱芳女士的任职条件、提名和任免程序发表了同意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事项。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2024年8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刘德强先生、卞钱忠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亲自出席会议,就本人任职条件、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情况、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系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符合公司实际,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及时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内控建设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本人的知情权。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开展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本人的独立判断。作为长龄液压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本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和公司战略执行落实进度,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战略提供专业建议,推动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持续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价值,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卞钱忠2025年4月23日
(此页无正文,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