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的需要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公司将与开户银行、独立财务顾问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