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2024年的经营情况以及2025年的目标规划及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履职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并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其中《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因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三、薪酬标准
1. 非独立董事:公司将根据董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等,按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其所任管理职务的薪酬。
2.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薪酬采用津贴制,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7.8万元(含税)/年。
3. 监事:公司将根据监事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制度确定其所任职务的薪酬,并在该薪酬基础上予以适当的监事津贴。
4.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如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四、其他规定
1.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2.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在子公司兼任职务的,不再在子公司另领取薪酬。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