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于2025年4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作出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WEIDONG LU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