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6号704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吉争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346人,合伙人32人,注册会计师148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3人。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12,253.49 万元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0,500.08万元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6,619.6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36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2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建筑业
(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采矿业(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批发和零售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教育(1)。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3,933.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纪律处分0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新伟,2013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盛雄,2018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再融资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签署1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彬,2000年2月18日成为注册会计师,1994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1月开始在司农事务所执业,现任司农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改制及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3、独立性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新伟、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盛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旭彬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稳健和连续性,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董事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龙船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