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募集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10,000.00万元人民币(含超募资金),闲置自有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已于2024年5月20日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近日,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1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 | 337060100100657064 |
2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树湾支行 | 79190078801800003585 |
3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云谷支行 | 755919489110000 |
4 |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 | 38930188000250687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特此公告。
深圳市铭利达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