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杨清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长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长火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中“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对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予以描述,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第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之“4、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1第四节 公司治理 ………………………………………………………………………………………………………………………47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69第六节 重要事项 ………………………………………………………………………………………………………………………79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10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18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19第十节 财务报告 ……………………………………………………………………………………………………………………12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
(四)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公司、中仑新材 | 指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厦门长塑 | 指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中仑塑业 | 指 |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中仑新能源 | 指 | 厦门中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福建长塑 | 指 |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系厦门长塑子公司 |
香港长塑 | 指 | 长塑(香港)有限公司,系厦门长塑子公司 |
印尼长塑 | 指 | 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系香港长塑子公司 |
印尼长塑贸易公司 | 指 | PT CHANGSU TRADING INDONESIA,系印尼长塑子公司 |
新阳分公司 | 指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新阳分公司 |
中仑集团 | 指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
中仑海清 | 指 | 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仑海杰 | 指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布鲁克纳 | 指 | 德国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股票上市规则》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规范运作》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双向拉伸 | 指 | 将塑料薄膜向横向及纵向进行牵引的过程 |
分步拉伸 | 指 | 双向拉伸中先纵向拉伸,再横向拉伸的加工工艺 |
磁悬浮线性电机同步拉伸技术,LISIM | 指 | 采用磁悬浮技术驱动链夹运转从而实现纵横向同步拉伸的工艺 |
BOPA薄膜 | 指 | Biaxially Oriented Polyamide的简称,双向拉伸尼龙薄膜,指将特定的聚酰胺材料在双向拉伸设备内,以特定温度下经纵横向拉伸并经过适当处理或加工制成的薄膜 |
BOPLA薄膜 | 指 | Biaxially Oriented Polylactic Acid的简称,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指将特定的聚乳酸材料在双向拉伸设备内,以特定温度下经纵横向拉伸并经过适当处理或加工制成的薄膜 |
PA/PA6 | 指 | 聚酰胺/聚己内酰胺(Polyamide),又称尼龙/尼龙6 |
PLA | 指 | 聚乳酸(Polylactic Acid)的简称 |
PP | 指 | 聚丙烯(Polypropylene)的简称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报告期末、期末 | 指 | 2024年12月31日 |
年初、期初 | 指 | 2024年1月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中仑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565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仑新材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inolong New Materials Co., 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inolong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杨清金 | ||
注册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26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办公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61026 | ||
公司网址 | www.sinolong.net | ||
电子信箱 | IR@sinolong.net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马彬惠 | 马彬惠 |
联系地址 | 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 | 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 |
电话 | 0592-6883981 | 0592-6883981 |
传真 | 0592-6883521 | 0592-6883521 |
电子信箱 | IR@sinolong.net | IR@sinolong.net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事务中心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许瑞生、郑伟平、颜鸿滨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博华广场36层 | 薛阳、张仙俊 | 2024年6月20日-2027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473,261,225.51 | 2,352,273,918.49 | 5.14% | 2,296,831,117.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3,150,851.81 | 206,203,613.50 | -45.13% | 285,326,444.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04,222,533.62 | 201,134,612.49 | -48.18% | 269,470,387.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1,455,624.85 | 372,072,014.28 | -8.23% | 425,750,815.2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61 | -49.18% | 0.8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61 | -49.18% | 0.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3% | 13.78% | -8.05% | 22.81%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3,550,887,708.11 | 2,855,735,925.35 | 24.34% | 2,595,295,14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347,079,830.97 | 1,599,867,106.73 | 46.70% | 1,393,663,453.25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564,434,000.38 | 621,558,954.68 | 625,752,255.17 | 661,516,015.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5,137,809.45 | 45,015,898.53 | 15,085,403.49 | -2,088,25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 52,908,603.17 | 43,882,039.46 | 13,879,216.45 | -6,447,325.46 |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664,449.75 | 154,949,084.39 | 257,454,099.57 | -95,612,008.86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95,306.25 | -2,048,790.66 | -15,465.7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51,569.21 | 11,669,682.96 | 24,646,963.75 | 主要系研发费用补助、节能减排补助、高企奖励等政府补助款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51,709.30 | -3,599,885.23 | -5,249,877.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454.54 | 368,041.96 | -121,594.57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92,199.53 | 1,320,048.02 | 3,403,968.63 | |
合计 | 8,928,318.19 | 5,069,001.01 | 15,856,057.5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BOPA薄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及聚酰胺6(PA6)等相关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制造业”之“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之“C2921塑料薄膜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生物降解塑料及其系列产品开发、生产与应用,被确定为鼓励类项目。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PA6聚酰胺树脂(PA6)(工程塑料和双向拉伸薄膜用)及其他新型膜材料制造,被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2、行业发展情况及发展趋势
功能性膜材BOPA薄膜是一种透明性良好的无色、无嗅、无味、无毒的材料,相较于其他生产工艺的聚酰胺薄膜,采用双向拉伸工艺制造的BOPA薄膜具有更加优异的机械性能以及更强的稳定性、均匀性、美观性,材料凭借其优越的高阻隔性、高耐磨性、抗穿透性、透明性和环保性等性能优势,被广泛地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医药及软包装等下游领域。BOPA薄膜下游细分市场占比:
资料来源:卓创资讯
近年来行业整体走向绿色化发展道路、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带来的高端化、轻量化、定制化需求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等众多积极因素,BOPA薄膜凭借其高阻隔、抗拉伸、耐穿刺、高透明度、温度适性范围广、耐酸碱、耐油脂等重要特性,在消费升级的利好趋势下及下游终端市场不断被开发,BOPA薄膜需求量有望持续攀升。
(1)食品饮料软包装市场不断增长,轻量化、定制化、高端化包装需求将刺激BOPA薄膜市场需求增长。食品饮料是全球最大的消费品品类,与消费者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具有显著刚性消费特性。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食品饮料的新鲜、健康、风味等要求不断提升,对食品饮料包装的要求不断提升,推动具有高保鲜、高阻隔、抗穿刺及耐热等特性的高端食品包装需求快速增长,推动BOPA薄膜等功能性膜材料的市场需求增长。
(2)日化用品软包装市场快速增长,高端化、可回收化、绿色环保化发展要求推动BOPA薄膜快速渗透。经过多年发展,日化行业产品不断推陈出新,产品体系不断丰富。除传统的洗涤清洁产品外,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趋势不断加强,化妆品、护肤品、面膜等个人护理用品及健康护理类产品成为日化行业发展的增长引擎。随着电子商务等商业模式快速发展,由于硬质包装在物流运输过程中存在占用空间大、易受撞击造成漏液以及包装废弃物污染等问题,软包装凭借突出的便携性、美观性、环保性优点受到市场的青睐,推动日化行业包装向轻量化方向发展。
(3)医药包装要求不断提升,医药泡罩等包装需求推动BOPA薄膜市场需求增长。在医药包装领域,随着人们对药品
的安全、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新型药品包装材料得到不断应用。BOPA薄膜由于具有优异的高阻隔性、抗穿刺性能以及易于与其他材料进行复合等特点,能够与流延聚丙烯薄膜(CPP)、铝基材料(Al)等复合后制成医药泡罩包装材料,从而满足高阻隔、避光保障药品安全及美观、便携等包装要求,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4)锂离子软包电池市场规模高速增长,有望加速BOPA薄膜向新应用领域拓展。在锂离子软包电池领域,BOPA薄膜凭借其在冲深性能、拉伸强度、柔韧性方面的优异表现,近年来开始逐步应用于软包锂离子电池铝塑膜的生产制造。铝塑膜是软包锂电池电芯封装的关键材料,单片电池组装后需用铝塑膜密封形成电池,从而起到保护电池内部电芯材料的作用。未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电化学储能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我国软包锂电池出货量有望持续增长,铝塑膜作为关键封装材料,市场需求亦有望同步增长,从而带动BOPA薄膜在该领域的市场需求增长。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始终专注于功能性BOPA薄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以及聚酰胺6(PA6)等相关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产能规模、产品种类、生产设备、专利技术、品牌影响等方面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功能性BOPA薄膜领域,处于细分市场全球龙头地位。根据行业自律组织中国包装联合会资料显示,公司子公司厦门长塑聚酰胺双向拉伸塑料薄膜产品2021年-2023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达20%,国内市场占有率达36%,处于国内功能性BOPA薄膜首位。
在新能源膜材领域方面,公司持续发力,目前,PHA锂电膜是公司新能源膜材的主要盈利贡献产品,它作为软包装锂电池铝塑膜的基材,该款产品公司率先实现了国产化替代,已进入紫江新材、璞泰来、明冠新材等国内主要铝塑膜厂商供应链;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电池薄膜专委会出具的说明,铝塑膜技术要求高,国产替代空间大,公司为除日本厂商外铝塑膜用尼龙层主要供应商。此外,公司规划实施中的超薄型电子膜材料(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预计2025年内投产,可作为基膜应用于薄膜电容器及复合集流体等领域,其市场潜力巨大,项目建成后未来有望进一步带动公司整体业绩提升,同时进一步夯实行业地位。
在生物降解BOPLA薄膜领域,公司已成功攻克生物降解BOPLA薄膜生产的技术瓶颈并实现产品产业化,2025年销量同比翻番,目前已进入东航、国航、南航等知名企业供应链,帮助下游企业履行减碳责任;根据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出具的说明,BOPLA薄膜技术门槛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作为全球极少数能够批量生产BOPLA薄膜的企业,随着全球材料市场向环保化发展的趋势和相关环保政策的落地与实施,将有望优先受益于行业市场的成长。
4、主要产品及应用领域
公司主要产品为功能性BOPA薄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及聚酰胺6(PA6),主要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医药及软包锂电池等领域。
公司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结构如下图所示:
(1)功能性BOPA薄膜
公司的功能性BOPA(Biaxially oriented polyamide (nylon) film的英文简称)薄膜,即双向拉伸尼龙薄膜,是一种基于双向拉伸工艺技术生产出的一种综合性能良好的功能性膜材。公司生产的功能性BOPA薄膜主要用于与其他通用材料(PET、PP、PE等)复合形成软包装材料。根据产品工艺,公司的功能性BOPA薄膜可以划分为通用型BOPA薄膜和新型BOPA薄膜。
①通用型BOPA薄膜
通用型BOPA薄膜,是指以聚酰胺6切片为原材料,经过专用设备熔融挤出铸片,再通过双向拉伸工艺生产出的一种功能性薄膜产品。相比其他BOPP、BOPET等塑料薄膜,通用型BOPA薄膜在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和环保性能等方面均有较为突出的表现,具备优异的阻隔性、抗穿刺性、抗拉伸性且能同时兼顾产品美观性,在中高端食品饮料软包装、药品包装、日化用品包装领域均具有广泛的应用,并能够充分满足生鲜、即食食品、预制菜、宠物食品等新兴食品领域的锁鲜、高温蒸煮、易撕裂等需求,在我国消费升级的趋势中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通用型BOPA薄膜应用领域及其优势如下表所示:
性能 | 优势 | 顺应包装行业发展趋势的具体表现 | 适用的细分市场领域 |
物理性能 | 阻隔性能高 | 突出的气体(氧气、氮气等)、香味和气味阻隔性,能有效防止内容物氧化变质,延长产品保质期,减少防腐剂等添加,更好的保鲜保香保质 | 生鲜、糕点、即食食品、宠物食品、酱料包、小火锅、医药泡罩等产品包装 |
抗拉伸强度高 | 不易因内容物重而导致拉伸破裂 | 大米等重物及大型产品包装 |
性能 | 优势 | 顺应包装行业发展趋势的具体表现 | 适用的细分市场领域 |
韧性、抗穿刺性能好 | 保护内容物,减少在运输、展示等过程中可能受到的外界因素带来的破损,保持产品的完整性 | 各类食品、药品、日化用品包装 | |
温度适性范围宽 | 常规(-60℃~150℃)的温度范围内,不会因制冷或加热导致分子结构破坏而产生物质析出 | 冷冻食品、预制菜及高温蒸煮等产品包装 | |
印刷性能好、美观性 | 通过电晕处理后,印刷效果好,使产品外观更清晰美观,顺应消费升级对产品外观的需求 | 中高档食品、化妆品及健康护理产品软包装 | |
化学性能 | 耐油脂性、耐有机溶剂性、耐碱性 | 不易发生反应,延长包装使用寿命。有效保护液态油脂类产品 | 各类酱料包、小火锅、日化用品等产品包装 |
环保性能 | 材料无毒性 | BOPA本身无毒无害,用于包装食品、日用品、药品等包装不会对人体造成不良影响 | 各类食品、药品、日化用品包装 |
生产环保性 | 生产过程由物理拉伸,不涉及化学反应,清洁环保。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废料等也能够通过干燥后挤出重新造粒,循环生产,从而实现可回收再利用 | 顺应国家“双碳”环保政策大方向 |
通用型BOPA薄膜性能优异,既能满足终端消费者对大消费行业各类产品的便携携带、易储存、使用便利等方面的需求,又能保障大众安全消费、健康消费、绿色消费的需求,深受市场欢迎。近年来,随着市场规模不断扩大,BOPA薄膜已成为继BOPP、BOPET薄膜之外最主要的塑料薄膜材料。
公司通用型BOPA薄膜的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应用领域 | 功能性应用 | 应用示意图 |
食品 | 材料的高阻隔特性,可有效阻隔氧气,从而减少添加剂使用,显著延长食品保质期,确保新鲜度,保障人们的饮食健康。 | |
日化 | 材料的轻量化特性,可大大提高日化用品周转效率,节约运输成本,满足人们快节奏生活需求,同时材料的抗冲击、耐拉伸等特性,又能更好地满足人们对日化产品便于携带、便于储存、易于使用等方面的需求。 |
应用领域 | 功能性应用 | 应用示意图 |
医药 | 材料的高阻隔、抗冲击、耐穿刺等特性,能有效防止药品受潮或氧化变质,更好地保障药品质量与安全,成为全球药品固体剂型最普遍使用的材料。 |
②新型BOPA薄膜
新型BOPA薄膜是指在原有BOPA薄膜基础上,通过不同配方调配及工艺技术的优化,使得部分性能得以大幅提升以适应不同新型应用场景的BOPA薄膜产品。目前,公司生产的新型薄膜主要包括PHA锂电膜、EHA锁鲜型薄膜、TSA秒撕型薄膜和MATT消光型薄膜,能够广泛应用于软包锂电池、高端食品、医疗、日化产品等领域。
新型BOPA薄膜的产品概况及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产品名称 | 产品简介及用途 | 产品特性 | 应用示例 |
PHA锂电膜 | 锂电膜主要应用于软包锂电池铝塑封装膜,是高性能铝塑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能够广泛应用于3C消费电子软包电池、新能源电动汽车软包电池以及储能软包电池等领域。 | ·不易破裂,不易与铝箔脱离; ·高柔韧性、优异的抗穿刺、抗冲击性能,对内层铝箔和内容物有良好的保护作用。 | |
EHA锁鲜型薄膜 | EHA锁鲜型薄膜可用于对气体高阻隔性及香保味有要求的风味休闲食品、肉制品、酱料等包装。 | ·优异的氧气阻隔性和保香性,抗氧性强。 |
产品名称 | 产品简介及用途 | 产品特性 | 应用示例 |
TSA秒撕型薄膜 | TSA秒撕型薄膜是通过特定工艺制成的在MD方向具有高度直线撕裂性能的膜材,可与包装材料复合应用,增强包装材料直撕性能。 | ·可与普通不同规格的PE/CPP/铝箔直接复合,保持直撕性能; ·高压与高温适应性强; ·印刷适应性好。 | |
MATT消光型薄膜 | MATT消光型薄膜可用于对哑光效果、奢侈感、朦胧美效果有需求的高档包装,如具有消光效果的高档休闲食品包装袋、日化洗涤用品袋等。 | ·高雾度、低光泽,产生柔和的反光效果优化产品形态; ·良好的阻氧性能、抗冲击、耐穿刺性能,不易发生消光层的脱落与破损。 |
其中,PHA锂电膜作为公司布局新能源领域的核心产品之一,能够应用于消费电子软包电池、新能源电动汽车软包电池以及储能软包电池等领域。随着电池技术的发展,固态电池因其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等诸多优势,被视为下一代动力电池技术的重要发展方向,而在电池封装材料及工艺上,采用软包叠片工艺能够有效解决固态电池电解质柔韧性问题,减少电池在受到压力或发生形变时破裂的风险,提升安全指数。公司产品主要应用在软包电池的封装材料铝塑膜上,根据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电池薄膜专委会出具的说明,铝塑膜技术要求高,国产替代空间大。铝塑膜由尼龙层、铝箔层、CPP层通过胶黏剂复合而成,其中,尼龙层由BOPA膜材构成,主要起到安全保护及减少外部冲击震荡等作用,对材料抗冲击、耐穿刺、耐热、耐摩擦、绝缘等方面性能均具备较高的要求。目前,公司为除日本厂商外铝塑膜用尼龙层主要供应商。
(2)生物降解BOPLA薄膜
生物降解BOPLA薄膜,即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Biaxially oriented polylactic acid film),是指以聚乳酸(PLA)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双向拉伸工艺制成的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薄膜材料。因其原材料源自植物,所以生物降解BOPLA薄膜不仅具有良好的物理性能,还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和降解性能,在工业堆肥条件下2-3月内即可完成完全分解,环保特性突出。作为一种新型环保功能性膜材,BOPLA薄膜正逐步取代传统塑料薄膜应用在食品饮料、日用品、消费电子等下游包装领域,是目前全球最具发展前景的绿色新型包装膜材之一。
在全球材料市场向环保化发展的大趋势下,伴随着国内可降解材料环保政策的逐步实施,生物降解BOPLA薄膜将迎来更大的市场空间。公司已成功攻克生物降解BOPLA薄膜生产的技术瓶颈并成功将产品产业化,生物降解BOPLA薄膜产品将有望对传统材料在各领域的应用实现深度替代。未来,随着募投项目高性能膜材-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的开展,生物降解BOPLA薄膜有望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贡献点。根据中国塑协降解塑料专业委员会出具的说明,BOPLA薄膜技术门槛较高,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作为全球极少数能够批量生产BOPLA薄膜的企业,有望优先受益于未来行业成长。
生物降解BOPLA薄膜的应用领域如下表所示:
应用领域 | 功能性应用 | 应用示例 |
食品饮料 | 材料透光高、雾度低、阻隔性高、触感清脆,既能清晰体现内容物的鲜美,有利于保持内容物的新鲜度,还能提升产品的表现力和奢侈感,适用于生鲜果蔬、鲜花、休闲食品等包装。 | |
日用品 | 材料能够可控降解,能有效减少环境污染,替代传统BOPP等材料的应用,兼顾实用性与环保性,广泛适用于快递胶带、一次性餐具、一次性吸管、纸品包装覆膜等领域。 | |
消费电子 |
材料透光高、雾度低、阻隔性高,能充分展现内容物的外观特点,亦适用于消费电子产品的包装覆膜领域。
(3)聚酰胺6(PA6)
聚酰胺6,又称尼龙6(PA6),是一种高分子聚合物。公司生产的聚酰胺6产品为薄膜级PA6,主要应用于下游BOPA薄膜的生产制造以及尼龙纤维、工程塑料等领域。公司采用行业内先进的连续、柔性尼龙6聚合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实现了从配料、聚合、切粒、萃取到干燥全工艺流程连续封闭操作,能够有效确保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同时还充分满足安全生产、节能降耗相关要求。公司生产的PA6产品具有粘度稳定、透明度高、加工性能优良等优点,主要满足自身BOPA薄膜生产需求,少部分对外销售,产品性能与质量获得了市场广泛认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原材料1 | 市场化采购 | 79.59% | 否 | 11,193.31 | 10,541.43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不适用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BOPA/BOPL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母粒防黏助剂分散技术 ZL201310497640.3 ZL201811291568.8 | 通过自主进行螺杆组合设计和优化改善挤出工艺,实现防黏母料在 BOPA 和 BOPLA 薄膜中的良好分散,使其具备优异的开口、爽滑性,显著提高良品率及产品质量。 |
BOPA/BOPL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BOPA 和BOPLA 用特种母粒开发技术 ZL201910967592.7 ZL202210168602.2 ZL202110832351.9 | 通过对各类助剂的分析与特性掌握,有效调配各助剂组分比例,实现了BOPA 和 BOPLA 薄膜的高摩擦效果,赋予了薄膜突出的特殊性能,比如抗菌、消光、珠光、防雾等。 |
BOPA/BOPL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高性能BOPA 和BOPLA 材料与助剂复配技术 ZL201610326000.X ZL201611041343.8 ZL201810297401.6 ZL201910244682.3 ZL201910895392.5 ZL201910927172.6 ZL202010364781.8 ZL202010364782.2 ZL201510704955.X ZL201910895384.0 ZL201611107071.7 ZL201910723220.X ZL201920367220.6 ZL202211393731.8 ZL202211481719.2 ZL202211396552.X ZL202323299656.1 ZL202323421638.6 ZL202111177351.6 ZL202322837525.8 | 创新性地采用 PA 或 PLA 基体材料与各种功能性助剂和材料进行复配,通过多层共挤和双向拉伸技术,赋予 BOPA 和 BOPLA 优异直线撕裂性能、阻隔性、可热封性、低吸水率、阻燃、抗静电、抗紫外、抗菌性能及黑色等的效果。 |
BOPL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生物基低碳绿色薄膜生产应用技术 ZL201911053732.6 ZL201910986629.0 ZL202211524770.7 | 基于公司对生物降解材料的研究成果,创新性地选取生物基 PLA 基材进行双向拉伸,最终形成成熟可 |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量产的生物降解 BOPLA 薄膜具有生物可降解性能,可降低对环境的影响,助力国家“碳中和”政策方向。 | ||||
BOP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高均衡功能性膜材机械式同步拉伸技术 ZL201721333249.X | 该技术所生产的薄膜具有良好的均衡性能,可用于精密印刷、制袋平整性等要求高的场景。 |
BOP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定制化功能性膜材磁悬浮线性同步拉伸技术 ZL201821712308.9 | 通过磁悬浮线性同步拉伸对高分子薄膜进行纵横向的同步取向,同时实现薄膜的优异的物理力学以及均衡性能。该技术可在设备的拉伸比例、各点运行速度等实现较大幅度的灵活调整,可根据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进行定制生产薄膜,可用于多色精密印刷、高温蒸煮等各类高端应用场景。 |
BOP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功能性BOPA 薄膜多层共挤技术 ZL201310310684.0 | 该技术使材料熔体可以均匀挤出,不乱层,实现了交联反应性材料的多层共挤,通过在 BOPA 薄膜中挤入 EVOH 材料层达到多种材料更好结合,保持原有高力学性能基础上加强了材料的阻隔性能,形成新型薄膜产品 EHA 锁鲜型薄膜。 |
BOP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功能性膜材特种涂层技术 ZL201911053732.6 ZL201910817308.8 ZL201910229687.9 ZL201821872176.6 ZL202323011632.1 | 通过在自产的 BOPA 或 BOPLA 薄膜上涂布上功能性的涂层,实现薄膜的防雾、防静电、高阻隔、哑光等特种功能。 |
BOPA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功能性膜材辅助生产装置优化技术 ZL202021674537.3 ZL202322935678.6 | 该技术为公司针对生产设备改进方面的技术汇总,通过不断优化改进 BOPA 和 BOPLA 薄膜生产过程中的运输、清洗、控制、回收、检测等辅助生产厂装置功能,不断优化各个生产设备的性能以适应公司产品,在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持续提高产品质量和良率,增 |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 ||||
PA6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高性能 PA6复合材料及其制备技术 ZL201410179469.6 ZL201210489485.6 ZL201810763466.5 | 汇聚多种高性能聚酰胺 6 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案、共聚改性效果明显,可使产品的断裂伸长性能和缺口冲击强度皆有不同程度的提升,在拉伸强度和弯曲模量上可与未改性产品相媲美,具有优良的综合性能。 |
PA6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高性能 PA6聚合生产装备改造技术 ZL201721645164.5 ZL201820323450.8 | 用于 PA6 聚合工艺的浓缩釜,通过设有副搅拌器,可根据需求调节副搅拌器的搅拌位置,使得搅拌更加彻底高效,有利于获得高质量的尼龙产品。 |
PA6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高性能 PA6切片柔性制造技术 ZL202023247531.0 | 提供了一种高粘度物质的液位测量装置的保护套筒,应用本技术方案可实现提高物料在保护套筒内的流通性。 |
PA6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高性能 PA6辅助生产装置优化技术ZL201721645407.5 ZL201721258066.6 ZL201721645397.5 ZL201820323533.7 ZL201820323496.X ZL201821835050.1 ZL201921314594.8 ZL202021381587.2 ZL201721645079.9 ZL202021688460.5 ZL202023246863.7 ZL201820323378.9 ZL202322535505.5 ZL202322440637.X | 汇聚萃取输送、废气吸收、定量分析、气体回收、产品回收再利用、余热回收、气体清洗、压力检测等一系列生产装置各方面性能优化方法,形成独有的生产线辅助装置的优化体系,更好配合公司产品生产。 |
PA6 | 产业化 | 本公司员工 | 厂区配套设备改进优化技术 ZL201921784210.9 ZL202021544234.X ZL201820435944.5 ZL201921582176.7 | 不仅能够实现抗晃电的目的,还可实现设备的精准过滤效果,大幅提高产品的利用率。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功能性 BOPA膜材/生物降解BOPLA 膜材 | 12.5万吨/年 | 97.30% | 功能性BOPA膜材在建产能为9万吨/年(其中,5万吨为自有资金建设项目,4万吨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BOPLA膜材在建产能为2万吨/年。 | 1、印尼生产基地项目(功能性BOPA膜材),为自有资金建设项目,暂规划2条产线,5万吨产能,项目位于印尼;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 |
目(功能性BOPA膜材),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共规划3条线,6万吨产能(其中1条产线已于2023年投产),项目位于泉州。目前上述项目均在建设实施中,建设进度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2、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BOPLA膜材),为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泉州,目前正在实施中,建设进度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 ||||
BOPP膜材 | 0 | 不适用 | 4800吨/年 | 新能源膜材项目(一期)及其扩建项目,共规划2条产线,为自有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厦门,目前正在实施中,建设进度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
聚酰胺6(PA6) | 14.5万吨/年 | 101.38% | 14万吨/年 |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为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泉州,目前正在实施中,建设进度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22、在建工程”。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泉惠石化工业园区 | 功能性 BOPA膜材、聚酰胺6(PA6)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3月20日,厦门长塑收到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新能源膜材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海环评【2024】26号。
2、报告期内,厦门长塑申请《新能源膜材项目(一期)扩建项目》的环评批复,并于2025年4月9日收到厦门市海沧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新能源膜材项目(一期)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厦海环评【2025】15号。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所属单位 | 证件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编号 | 有效期 |
厦门长塑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闽 XK16-204-00027 | 2021.08.27-2026.03.21 |
福建长塑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闽 XK16-204-00992 | 2023.06.13-2028.06.12 |
厦门长塑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91350200685286688U001X | 2023.12.21-2028.12.20 |
新阳分公司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913502000658729856001Y | 2023.12.21-2028.12.20 |
福建长塑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 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 | 91350521MA8RL0UE6X001X | 2023.07.06-2028.07.05 |
中仑塑业 | 排污许可证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91350521050317137E001P | 2022.11.10-2027.11.09 |
中仑新材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海沧海关 | 3502930029 | 2019.10.09-长期 |
厦门长塑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海沧海关 | 35029602UY | 2009.09.10-长期 |
福建长塑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泉州海关驻泉港办事处 | 350596299G | 2021.03.25-长期 |
中仑塑业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泉州海关驻泉港办事处 | 3505962300 | 2013.05.22 -长期 |
中仑新能源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海沧海关 | 350296092V | 2023.01.29-长期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功能性BOPA薄膜制造商,已在产业链整合、技术研发、产能设备、产品与营销等方面形成独特的领先优势,核心竞争力也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市场占有率与品牌影响力
公司在功能性BOPA薄膜领域具有显著的市场优势,连续多年稳居功能性BOPA薄膜市场首位,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拥有的“长塑”、“优耐膜”、“佰恩丽”等品牌在市场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及产品性能,公司功能性BOPA薄膜产品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近年来随着海外市场需求的快速增长,产品深受欧、美等高端市场客户的广泛信赖,品牌附加值逐步体现,已经成为膜材领域具有全球认知度和美誉度的“中国名片”。
(二)产业链一体化优势
在产业链布局方面,公司是全球少数具有“PA6-BOPA薄膜”完整产业链一体化生产能力的企业。在生产方面,通过上下游一体化协同优势,能够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并提升质量控制能力,而且还能进行产业链协同研发,根据生产功能性BOPA薄膜的功能和产品规格需要,提前对PA6原材料进行适配性地生产,提高公司BOPA薄膜整体生产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市场定制化需求的发展趋势,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此外,产业链一体化整合为公司BOPA薄膜的生产经营提供了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提升了公司BOPA薄膜产品生产的稳定性。在研发方面,基于产业链一体化能力,公司打造了一体化研发平台,通过对上游PA领域的技术研发,赋能下游BOPA薄膜的性能优化及新产品开发,实现了BOPA薄膜领域的源头创新。
通过纵向打通上下游、横向依托双向拉伸共性技术开发新材料,公司实现了业务之间的协同作用,增强了整体竞争力。这种整合模式最大程度确保了各种功能性薄膜的研发与生产质量,提高供应链运转效率,并提升产业话语权。
(三)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
公司秉承“领先源自创新”的创新理念,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投入与核心技术积累,对PA6、母料配方、双向拉伸工艺、材料加工工艺、设备优化改进、绿色薄膜生产应用等领域实现了全面覆盖。此外,公司长期开展深度“产学研”合作,先后与厦门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福建师范大学泉港石化研究院、福州大学及业内一流企业达成战略合作,构筑了较为明显的技术研发优势。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专利授权216项,其中发明专利达95项。
在工艺技术方面,公司是全球极少数同时成熟掌握了分步拉伸、机械同步拉伸以及磁悬浮线性电机同步拉伸(LISIM)工艺的厂商,多种生产技术组合能够针对下游客户的定制化需求进行柔性切换。这些技术的掌握使公司在双向拉伸薄膜领域具有显著的技术优势。
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自主研发功能性母料,可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使得公司产品在市场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公司依托自身领先的技术水平和对材料特性的充分理解,以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为导向,通过不同材料功能配方调配及工艺技术的优化,开发出一系列能适应多种应用场景的新型薄膜,如“EHA锁鲜型薄膜”“TSA秒撕型薄膜”“MATT消光型薄膜”“PHA锂电膜薄膜”等。以满足定制化、差异化、高端化的终端市场需求。
(四)产能规模与生产设备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国内建有两个膜材生产基地,分别位于厦门、泉州,共13条生产线,国内总产能为12.5万吨/年,产能规模位居全球首位,募投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共规划三条产线,其中,第一条产线已投产,第二和第三条产线将在2025年和2026年陆续投产,募投项目全部达产后,国内总产能为16.5万吨/年;海外建有一个膜材生产基地,位于印尼,目前规划2条生产线,预计将于2025年下半年和2026年陆续投产,达产后预计将为公司在海外带来5万吨/年产能增量。届时,公司国内外总产能预计将为21.5万吨/年,可更好地发挥规模优势,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为满足市场需求、扩大市场份额提供了有力保障。
公司拥有代表国际领先水平的德国布鲁克纳双向拉伸生产设备,这些先进设备在提升生产效率、保证产品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不断的生产工艺优化与生产设备改进,公司稳步提升生产设备使用效率,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及技术诀窍。
(五)产品种类与营销网络
公司拥有通用型BOPA薄膜、新型BOPA薄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等产品大类,并根据功能特性再细分多个产品型号,以充分满足定制化、差异化、高端化的终端市场需求。公司自主研发功能性母料,可满足客户个性化定制需求。针对长期客户的稳定供应需求,公司做到指定生产线定点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和供货的稳定性。以PHA锂电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为代表的新型特种薄膜,已实现批量供货,填补了相关市场的空白。新产品的先发和寡占优势,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也将成为公司未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凭借优异的产品质量及产品性能,公司BOPA薄膜产品受到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产销率保持满产满销状态。在此背景下,公司不仅与紫江企业、顶正印刷、安姆科等国内外彩印、包装材料企业建立了直接业务关系,还重视终端品牌客户的市场培育,进入中粮集团、益海嘉里、宁德时代(300750.SZ)、比亚迪(002594.SZ)、康师傅集团、联合利华、宝洁公司等国内外知名终端品牌厂商的供应体系,构建了丰富的战略性客户全球销售网络,形成了显著的客户优势。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概述
2024年度,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围绕年度经营目标,深耕主业,并积极寻找布局新市场、新业务,以科技创新驱动,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报告期内,公司的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进一步打开,经营质效进一步提升,实现了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1)报告期内财务状况及变化原因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7,326.12万元,同比上升5.1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15.09万元,同比下降45.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422.25万元,同比下降48.1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34,145.56万元,同比下降8.23%。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如下:
1)销售价格影响:报告期内,受市场环境、下游需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下游客户持观望的态度谨慎采购,产品端价格下滑,导致毛利下降。
2)研发费用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力度,在研项目增加,研发投入较大,报告期研发费用同比上升。
3)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报告期内,因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计提存货减值损失金额增加。
4)非经常性损益影响:2024年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金额约为892.83万元。
(2)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6月20日,公司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在资本市场首次登场亮相,不仅标志着公司正式踏入资本市场,更为公司未来更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力,开启公司发展新篇章。未来,公司会借助并用好资本平台,继续做大做强,在研发、市场、人才、管理、资本等方面持续布局。
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管理方面
2024年度,公司持续将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理念贯穿于所有业务,继续践行为股东创造财富、为员工创造平台、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效益,实现企业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价值最大化的企业宗旨,不断完善内部管理结构。同时,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不断组织管理层培训学习,进一步提升了管理层的整体管理能力,提高了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优化流程管理,在强化各部门之间独立性的基础上,提高了部门之间协同效应,同时也加强了部门之间的管控,使公司的整体运营更加高效和安全。
2)生产方面
2024年度,公司进一步加强项目流程化管理,强调岗位的责任与绩效的结合。优化工艺流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稳定性。充分调动员工生产积极性,提升员工专业技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优化绩效考核方式。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强化安全生产教育,确保生产安全。2024年,BOPA膜材实现产量逾12万吨,同比增长12.26%,产销率98.69%。
3)技术研发方面
公司坚持进行技术研究和市场探索,已形成“探索一代、预研一代、开发一代”的产品开发模式,不断推出更多具有差异化、生态化、客制化、功能化的产品,紧跟国家战略发展,不断布局新赛道。低碳型高强度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项目技术开发、复合集流体基体聚丙烯薄膜开发、超薄电容聚丙烯薄膜开发、耐电解液增强型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以及旨在契合固态电池各项性能指标的高韧性阻燃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等重要项目也在按计划推进研发,旨在响应国家“双碳”的指导政策,引领未来更环保、更健康的理念。2024年度,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达8,333.28万元,同比增长8.2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专利216项,其中发明专利95项。
4)市场营销方面
2024年度,面临众多挑战,公司市场营销团队上下一心、团结一致,持续优化部门销售模式,提升销售管理水平,积极开拓新市场,加强市场营销力度,深耕客户需求,持续开发新客户,提高市场占有率。2024年度,BOPA膜材海外市场销
量由2023年的2.66万吨,增加到2024年的4.79万吨,同比增长80%,取得较大幅度增长。2024年度,BOPA膜材全球销量近12万吨,同比增长逾12%。
5)新项目建设方面2024年度,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战略,践行双碳目标,追加投资至25亿元建设新能源膜材项目(双向拉伸聚丙烯膜材BOPP),旨在进一步丰富公司的“高精尖”产品矩阵,提升行业竞争力,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规划2条产线,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预计2025年下半年,项目首条生产线将实现投产。
与此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及其他自有资金投资项目 “印尼生产基地项目”、“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也按计划推进建设中。功能性膜材料方面,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共规划三条产线,总产能6万吨,其中,第1条生产线已于2023年投产,第2、3条生产线预计将于2025年、2026年陆续投产。与此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印尼基地建设,印尼基地一期规划2条产线,预计将分别于2025年、2026年陆续实现量产。上述项目全部达产后,可以更好地发挥规模成本优势,进一步增强综合竞争力,提升全球市场份额。高性能聚酰胺材料方面,公司现有产能约14.5万吨,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全部建成后,将带来14万吨的产能增量,项目产能优先保障公司新增BOPA产能对原材料的需求,进一步凸显产业链一体化优势,即进一步带动成本优势加原材料端产品创新,促进下游膜材的新品开发及性能优化,更好地实现协同创新。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473,261,225.51 | 100% | 2,352,273,918.49 | 100% | 5.14% |
分行业 | |||||
膜材料制品 | 2,049,187,092.02 | 82.85% | 1,925,486,781.19 | 81.86% | 6.42% |
合成材料制品 | 388,594,891.08 | 15.71% | 386,244,709.92 | 16.42% | 0.61% |
其他 | 35,479,242.41 | 1.43% | 40,542,427.38 | 1.72% | -12.49% |
分产品 | |||||
通用型BOPA薄膜 | 1,872,474,015.79 | 75.71% | 1,769,322,987.03 | 75.22% | 5.83% |
新型BOPA薄膜 | 158,314,744.38 | 6.40% | 148,339,580.75 | 6.31% | 6.72% |
聚酰胺6(PA6) | 388,594,891.08 | 15.71% | 386,244,709.92 | 16.42% | 0.61% |
生物降解BOPLA薄膜 | 18,398,331.85 | 0.74% | 7,824,213.41 | 0.33% | 135.15% |
其他 | 35,479,242.41 | 1.43% | 40,542,427.38 | 1.72% | -12.49% |
分地区 | |||||
境内 | 1,377,984,669.96 | 55.72% | 1,649,786,455.77 | 70.14% | -16.47% |
境外 | 1,095,276,555.55 | 44.28% | 702,487,462.72 | 29.86% | 55.91%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505,047,227.48 | 60.85% | 1,431,638,047.48 | 60.86% | 5.13% |
经销 | 968,213,998.03 | 39.15% | 920,635,871.01 | 39.14% | 5.17%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膜材料制品 | 2,049,187,092.02 | 1,759,429,820.75 | 14.14% | 6.42% | 15.92% | -7.03% |
合成材料制品 | 388,594,891.08 | 372,686,510.67 | 4.09% | 0.61% | 2.87% | -2.11% |
分产品 | ||||||
通用型BOPA薄膜 | 1,872,474,015.79 | 1,661,795,283.71 | 11.25% | 5.83% | 16.17% | -7.90% |
新型BOPA薄膜 | 158,314,744.38 | 85,260,232.68 | 46.15% | 6.72% | 4.79% | 0.99% |
聚酰胺6(PA6) | 388,594,891.08 | 372,686,510.67 | 4.09% | 0.61% | 2.87% | -2.11% |
分地区 | ||||||
境内 | 1,377,984,669.96 | 1,246,402,722.34 | 9.55% | -16.47% | -9.97% | -6.54% |
境外 | 1,095,276,555.55 | 936,658,821.96 | 14.48% | 55.91% | 68.79% | -6.52% |
分销售模式 | ||||||
直销 | 1,505,047,227.48 | 1,328,282,833.88 | 11.74% | 5.13% | 10.30% | -4.14% |
经销 | 968,213,998.03 | 854,778,710.42 | 11.72% | 5.17% | 16.29% | -8.45%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BOPA/BOPLA膜材 | 121,626.84吨 | 120,095.57吨 | 2,049,187,092.02 | 全年呈下降趋势 | 受下游需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
聚酰胺6(PA6) | 147,007.38吨 | 31,225.94吨(注1) | 388,594,891.08 | 全年呈下降趋势 | 受下游需求及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 |
注1:聚酰胺6(PA6)产品报告期内自用量110,292.47吨。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是 □否
境外业务名称 | 开展的具体情况 | 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对境外业务的影响 | 公司的应对措施 |
产品出口销售 |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销售金额109,527.66万元,同比增长55.91%;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44.28%,占比同比增长14.42%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及海关总署颁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的产品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征退税率为13% | 发挥规模优势以及产业链一体化优势,紧密跟踪、关注国际贸易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开发更广泛的国家和地区的客户,利用国际市场拓展企业发展空间。加快印尼基地的建设投产,利用地缘优势,快速提升东南亚市场的销售交付速度和客户服务时效,同时更好地满足前端市场拓展需要,加速提升在北美、欧洲等市场的占有率。 |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膜材料制品 | 销售量 | 吨 | 120,095.57 | 106,804.97 | 12.44% |
生产量 | 吨 | 121,626.84 | 108,098.23 | 12.52% | |
库存量 | 吨 | 9,987.10 | 7,339.83 | 18.11% | |
合成材料制品 | 销售量 | 吨 | 31,225.94 | 31,319.56 | -0.30% |
生产量 | 吨 | 147,007.38 | 137,190.13 | 7.16% | |
库存量 | 吨 | 7,373.48 | 1,884.51 | 291.27%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聚酰胺6(PA6)产品为生产膜材料制品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产量为147,007.38吨,其中自用量为110,292.47吨。期末库存量较上年期末增长338.22%,主要是因为本期产量增加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膜材料制品 | 直接材料 | 1,370,010,257.31 | 77.87% | 1,156,572,472.84 | 76.20% | 1.66% |
直接人工 | 65,120,940.83 | 3.70% | 62,979,493.91 | 4.15% | -0.45% | |
制造费用 | 292,259,571.41 | 16.61% | 268,407,465.85 | 17.68% | -1.07% | |
运输费 | 32,039,051.20 | 1.82% | 29,814,737.75 | 1.96% | -0.14% | |
合成材料制品 | 直接材料 | 349,845,306.67 | 93.87% | 338,116,175.19 | 93.33% | 0.54% |
直接人工 | 2,123,746.28 | 0.57% | 2,252,080.19 | 0.62% | -0.05% | |
制造费用 | 16,918,751.06 | 4.54% | 17,942,182.08 | 4.95% | -0.41% | |
运输费 | 3,798,706.66 | 1.02% | 3,983,664.11 | 1.10% | -0.08%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通用型BOPA | 直接材料 | 1,290,238,51 | 77.64% | 1,085,765,36 | 75.90% | 1.74%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薄膜 | 5.73 | 9.51 | ||||
直接人工 | 62,147,645.40 | 3.74% | 60,138,817.37 | 4.20% | -0.46% | |
制造费用 | 279,160,451.99 | 16.80% | 256,288,511.70 | 17.92% | -1.12% | |
运输费 | 30,248,670.59 | 1.82% | 28,294,099.44 | 1.98% | -0.16% | |
新型BOPA薄膜 | 直接材料 | 68,916,762.55 | 80.83% | 65,604,254.39 | 80.63% | 0.20% |
直接人工 | 2,715,818.75 | 3.18% | 2,712,790.51 | 3.34% | -0.16% | |
制造费用 | 12,062,419.32 | 14.15% | 11,618,749.60 | 14.28% | -0.13% | |
运输费 | 1,565,232.07 | 1.84% | 1,426,540.45 | 1.75% | 0.09% | |
生物降解BOPLA薄膜 | 直接材料 | 10,854,979.03 | 87.72% | 5,202,848.94 | 87.81% | -0.09% |
直接人工 | 257,476.68 | 2.08% | 127,886.03 | 2.16% | -0.08% | |
制造费用 | 1,036,700.10 | 8.38% | 500,204.55 | 8.44% | -0.06% | |
运输费 | 225,148.54 | 1.82% | 94,097.86 | 1.59% | 0.23% | |
聚酰胺6(PA6) | 直接材料 | 349,845,306.67 | 93.87% | 338,116,175.19 | 93.33% | 0.54% |
直接人工 | 2,123,746.28 | 0.57% | 2,252,080.19 | 0.62% | -0.05% | |
制造费用 | 16,918,751.06 | 4.54% | 17,942,182.08 | 4.95% | -0.41% | |
运输费 | 3,798,706.66 | 1.02% | 3,983,664.11 | 1.10% | -0.08% |
说明无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2024年12月16日,公司三级子公司印尼长塑成立全资子公司印尼长塑贸易公司,主要从事材料批发贸易业务。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44,846,708.33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7.99%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客户一 | 158,640,017.10 | 6.41% |
2 | 客户二 | 83,588,497.36 | 3.38% |
3 | 客户三 | 83,057,020.45 | 3.36% |
4 | 客户四 | 62,350,054.97 | 2.52% |
5 | 客户五 | 57,211,118.45 | 2.31% |
合计 | -- | 444,846,708.33 | 17.9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723,517,823.33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87.7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 | 1,171,812,806.42 | 59.62% |
2 | 供应商二 | 437,279,486.47 | 22.25% |
3 | 供应商三 | 48,065,451.34 | 2.45% |
4 | 供应商四 | 35,319,785.85 | 1.80% |
5 | 供应商五 | 31,040,293.25 | 1.58% |
合计 | -- | 1,723,517,823.33 | 87.70%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25,823,906.75 | 24,733,353.99 | 4.41% | 无重大变化 |
管理费用 | 64,266,684.60 | 60,955,161.13 | 5.43% | 无重大变化 |
财务费用 | -6,433,143.76 | 3,427,619.77 | -287.69% |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83,332,781.46 | 76,998,511.81 | 8.23%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高温尼龙PA6T研发项目 | 用于汽车、电子电气等领域 | 客户端正在验证 | 研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线,完成批量生产和销售 | 丰富产品线,提升核心竞争力 |
高温尼龙PA10T研发项目 | 主要用于LED等领域 | 客户端正在验证 | 研发新产品,丰富产品线,完成批量生产 | 匹配客户高规格需求,实现进口产品的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和销售 | 国产化替代 | |||
PA6-66(6-56)切片的研究与开发 | 用于风电薄膜,高端钓鱼线,多层共挤膜等领域 | 已有成熟的方案,生产线拟建中 | 实现批量生产销售的目标 | 匹配客户高规格需求,实现进口产品的国产化替代 |
离型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项目技术开发 | 有效解决现有BOPLA胶带背粘力大的痛点 | 生产线大试,客户试用 | 降低胶带背粘力,防止胶层转移,满足胶带的使用需求 | 有利于BOPLA薄膜在胶带领域的应用推广,提升市场竞争力 |
低碳型高强度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项目技术开发 | 减少对石化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污染,且同时保持聚酰胺薄膜原有的高力学强度等特性 | 生产线大试,客户试用 | 根据市场进展,自主研发,批量生产,批量销售 | 顺应环保趋势,扩大公司的聚酰胺薄膜种类 |
耐老化锂离子电池封装用尼龙膜项目技术开发 | 解决BOPA薄膜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中出现龟裂的问题,增加BOPA薄膜在锂离子电池铝塑封装膜的用量 | 生产线大试,客户试用 | 耐老化测试及其他性能,均满足对产品老化有更高要求的客户需求 | 匹配客户更高更安全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抗菌高阻隔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食品因腐烂变质导致的消费者身体健康,开发兼具抗菌及高阻隔的薄膜 | 生产线中试满足需求 | 除满足力学性能外,抗菌性和氧气透过率均满足食品保质的需求 | 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端对包装更高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可热封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开发 | 开发具有低温热封性、良率高、成本低的热封型BOPLA薄膜 | 生产线中试 | 满足力学性能要求,且热封强度达到一般包装的要求,成品率达到常规产品的同等水平 | 丰富公司的BOPLA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应用领域 |
烟膜用聚乳酸薄膜开发 | 代替原有石油基烟膜,实现原料端生物基,且薄膜产品可降解 | 产品研发小试,及客户端上机小试 | 高收缩、低温热封性、超爽滑、阻隔性优,满足快速烟包机的使用要求 | 顺应环保趋势,丰富公司的BOPLA产品,提升产品附加值,扩大应用领域 |
高韧性阻燃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兼具高韧性和阻燃性,提升铝塑膜的冲深能力,保护铝箔层在的破损,满足固态电池对铝塑膜软包装材料高冲深的要求,且防止软包锂离子电池在短路等异常情况下引起燃烧,进而引发火灾 | 生产线中试 | 满足固态电池对高韧性、高冲击性、高冲坑深度要求,且符合客户高安全性要求 | 保持公司在锂电软包装尼龙膜的技术领先,扩充在固态电池软包封装薄膜领域的应用,匹配客户更高更安全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耐电解液增强型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BOPA薄膜耐电解液腐蚀及拉伸强度低的问题 | 完成产品研发小试,即将生产线中试 | 符合客户耐电解液测试要求,冲深性能至少保持原膜的冲深深度,其他物性满足客户需求 | 弥补BOPA薄膜的短板,增加BOPA薄膜在锂离子电池铝塑封装膜的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
复合集流体基体聚丙烯薄膜开发 | 开发满足复合集流体的应用的聚丙烯薄膜 | 产品研发小试 | 高拉伸强度、高断裂伸长率、高金属镀层 附着力 | 扩充公司在新能源电池领域的核心材料应用,提升公司产品创新能力和行业竞争力 |
超薄电容聚丙烯薄膜开发 | 开发满足薄膜电容器应用的聚丙烯薄膜 | 产品研发小试 | 聚丙烯薄膜拉伸机理研究,对表面形貌、电气性能、电容器最终性能的关联性研究 | 为公司在电容薄膜领域的生产投资提供有利技术研发支撑,为公司新产品快速落地提供有利保障 |
胶带用双向拉伸聚乳酸薄膜开发 | 解决原有离型产品不同位置物性差异大,且无需涂布硅油,降 | 产品研发阶段 | 低解卷力、低摩擦,满足物性需求及满足客户需求 | 有利于BOPLA薄膜在胶带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提升产品附加值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低成本 | 及市场竞争力 | |||
紧密复合型聚酰胺薄膜开发 | 兼具力学性能、阻隔性能、抗菌性能、直线易撕性能及优异的复合剥离强度,满足客户端阻隔和复合牢度需求 | 产品研发阶段 | 兼具力学性能、阻隔性能、抗菌性能、直线易撕性能,特别要求剥离强度要有显著提高,达到进口产品同等水平 | 匹配客户更高的需求,满足客户复合牢度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抗黄变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普通聚酰胺包装膜材常常因为光照或长期高温储存等因素影响出现黄变现象 | 产品研发阶段 | 高温长时间下无明显黄变,力学性能保持性良好,且符合客户端使用需求 | 匹配客户更高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锂电池用黑色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客户端需在薄膜表面涂布黑色哑光油带来的溶剂问题和成本增加等问题 | 产品研发阶段,即将小试 | 低透光率,且黑度及其他物性满足锂电池用途 | 扩大公司的聚酰胺薄膜种类,增加BOPA薄膜在锂离子电池铝塑封装膜的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
涂布型超低氧气透过率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现有阻隔材料不环保、不耐蒸煮、阻水性差、不耐弯折等等缺陷 | 完成小试 | 煮前煮后,高低湿都具有很好的阻隔性,复合高阻隔性的要求 | 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端对包装更高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双向拉伸锁鲜抗菌聚酰胺薄膜开发 | 兼具抗菌和阻隔性,解决原方案高湿阻隔性差的问题 | 完成立项 | 抗菌性和高低湿氧气透过率均满足客户要求 | 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端对包装更高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高冲深锂电池铝塑膜封装用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现有产品耐冲深能力不够,导致在更高端市场不符合客户要求 | 完成立项 | 冲深深度高,耐穿刺性优,进一步替代进口产品 | 扩大公司的聚酰胺薄膜种类,增加BOPA薄膜在锂离子电池铝塑封装膜的用量,提升市场竞争力 |
均衡印刷型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制造出一种均衡性、印刷性优异的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 | 生产线中试 | 整幅宽性能位置差异性小,均衡性好,满足物性需求及满足客户需求 | 丰富产品线,降低成本,提升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 |
长效抗菌型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现有抗菌剂导致薄膜雾度增加、表观不良、性能不均等问题,且达到长效抗菌 | 产品研发小试 | 实现长效抗菌同时,保证产品品质及客户物性需求 | 丰富产品线,提升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 |
阻气锁鲜型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提升阻隔薄膜品质,及客户端对锁住食品鲜味口感等需求 | 产品研发小试 | 具有良好的氧气阻隔性,能够很好的锁住食品的鲜味道,符合客户需求 | 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端对包装更高的需求,提升市场竞争力 |
增强增韧型双向拉伸聚酰胺薄膜开发 | 解决薄膜在提高产品韧性时导致的强度牺牲 | 产品研发阶段 | 强度、断裂伸长率、耐穿刺力等指标同步增强,实现强度和韧性的同增长 | 丰富产品线,满足客户端对包装更高的需求,扩大应用领域,提升市场竞争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46 | 148 | -1.3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2.92% | 13.50% | -0.58%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69 | 63 | 9.52% |
硕士 | 7 | 7 | 0.00% |
大专及以下 | 70 | 78 | -10.26%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30岁以下 | 44 | 49 | -10.20% |
30~40岁 | 82 | 76 | 7.89% |
40岁以上 | 20 | 23 | -13.04%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83,332,781.46 | 76,998,511.81 | 70,426,358.84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3.37% | 3.27% | 3.07%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68,831,584.44 | 2,484,718,305.44 | 7.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7,375,959.59 | 2,112,646,291.16 | 10.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455,624.85 | 372,072,014.28 | -8.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6,356,313.07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5,802,036.23 | 238,337,307.55 | 389.1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9,445,723.16 | -238,337,307.55 | -218.6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2,968,684.96 | 445,808,607.24 | 165.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0,082,836.75 | 650,075,095.29 | 12.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885,848.21 | -204,266,488.05 | 321.7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931,779.13 | -69,893,000.26 | 161.43%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18.64%,主要原因是本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21.71%,主要原因是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金额较大。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90,444.95 | 0.49% | 主要是远期结售汇处置收益及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收益 | 否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3,061,264.35 | 2.55% | 主要是调整理财产品的公允价值 | 否 |
资产减值损失 | -15,099,681.59 | -12.57% | 主要是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营业外收入 | 330,295.97 | 0.27% | 主要是赔偿、罚款收入 | 否 |
营业外支出 | 513,056.76 | 0.43% | 主要是赔偿、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和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否 |
其他收益 | 20,399,640.26 | 16.98% | 主要系本期摊销政府 补助、享受增值税加 计抵减政策、收到政府补助款所致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1,964,074.31 | -1.64% | 主要是计提应收账款的减值准备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456,705,415.82 | 12.86% | 451,947,223.21 | 15.83% | -2.97% | 无重大变化 |
应收账款 | 234,178,536.90 | 6.59% | 200,346,577.94 | 7.02% | -0.43% | 无重大变化 |
存货 | 325,251,963.75 | 9.16% | 254,634,190.33 | 8.92% | 0.24% | 无重大变化 |
固定资产 | 1,190,976,569.96 | 33.54% | 1,325,670,373.61 | 46.42% | -12.88% | 无重大变化 |
在建工程 | 129,259,790.39 | 3.64% | 4,903,073.87 | 0.17% | 3.47% | 主要系子公司厂房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使用权资产 | 0.00% | 524,668.38 | 0.02% | -0.02% | 主要系本期计提折旧所致 | |
短期借款 | 0.00% | 138,500,000.00 | 4.85% | -4.85% | 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且无新增借款 | |
合同负债 | 4,530,972.99 | 0.13% | 10,610,947.97 | 0.37% | -0.24% | 主要系本期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44,519,372.28 | 4.07% | 214,275,705.75 | 7.50% | -3.43% | 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7,547,724.39 | 16.26% | 187,133.80 | 0.01% | 16.25% | 主要系本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69,138,863.66 | 1.95% | 113,794,337.11 | 3.98% | -2.03% | 主要系本期票据回款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57,743.28 | 0.34% | 31,456,917.84 | 1.10% | -0.76% | 主要系本期票据回款减少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4,406,422.63 | 0.12% | 923,041.05 | 0.03% | 0.09% | 主要系印尼长塑支付土地购买押金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573,728.12 | 5.34% | 145,247,687.53 | 5.09% | 0.25% |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
应付账款 | 101,497,990.23 | 2.86% | 61,560,490.28 | 2.16% | 0.70% | 主要系本期应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6,191,714.80 | 0.17% | 10,454,422.58 | 0.37% | -0.20% | 主要系应交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64,664,609.73 | 1.82% | 49,274,445.18 | 1.73% | 0.09% | 主要系本期已背书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银行票据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97,044.08 | 0.07% | 4,232,077.08 | 0.15% | -0.08% | 主要系本期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相抵消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0.00 | 2,547,724.39 | 980,000,000.00 | 405,000,000.00 | 577,547,724.39 | |||
2.衍生金融资产 | 187,133.80 | -187,133.80 | 0.00 | |||||
金融资产小计 | 187,133.80 | 2,360,590.59 | 0.00 | 0.00 | 980,000,000.00 | 405,000,000.00 | 0.00 | 577,547,724.39 |
应收款项 融资 | 31,456,917.84 | -19,499,174.56 | 11,957,743.28 | |||||
上述合计 | 31,644,051.64 | 2,360,590.59 | 980,000,000.00 | 405,000,000.00 | -19,499,174.56 | 589,505,467.67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149,231,180.13 | 192,423,189.98 | 497.24%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厦门长塑新能源膜材项目(一期) | 自建 | 是 | 新能源膜材 | 32,956,725.26 | 139,635,578.15 | 自筹 | 28.50% | 0.00 | 0.00 | 项目尚在建设中 | 2024年07月24日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追加新能源膜材项目投资预算的公告》 |
印尼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自建 | 是 | BOPA薄膜 | 70,212,089.45 | 70,212,089.45 | 自筹 | 12.54% | 0.00 | 0.00 | 项目尚在建设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103,168,814.71 | 209,847,667.60 | -- | -- | 0.00 | 0.00 | -- | -- | -- |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外汇合约 | 187,133.8 | 187,133.8 | -187,133.8 | 0 | 0 | 0 | 0 | 0.00% |
合计 | 187,133.8 | 187,133.8 | -187,133.8 | 0 | 0 | 0 | 0 | 0.00%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汇率远期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 与上一报告期相比一致。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2024 年度本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18.71万元,投资损益为人民币21.35万元,两者合计损益为人民币2.64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开展的远期汇率套期保值与公司业务紧密相关,基于公司外汇资产、负债状况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能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2024年度,公司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是远期外汇合约。远期外汇所面临的风险与汇率市场风险以及公司未来外币收入现金流的确定性有关。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为: 1、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2、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低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机构选择具备资质且信用度较高的机构; 3、加强公司外汇业务相关人员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特点及风险的学习与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授权部门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走势,持续跟踪远期外汇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远期外汇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4、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充分控制交易风险;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不定期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合规性检查。 | |||||||
已投资衍 | 2024 年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人民币-18.71万元。公司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按照签订 |
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合约的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结售汇合约的公允价值计量。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不适用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4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4年06月20日 | 71,291.88 | 63,483.89 | 50,405.4 | 50,405.4 | 79.40% | 0 | 0 | 0.00% | 13,202.76 | 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 | 0 |
存款余额2,402.76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10,800万元 | |||||||||||||
合计 | -- | -- | 71,291.88 | 63,483.89 | 50,405.40 | 50,405.40 | 79.40% | 0 | 0 | 0.00% | 13,202.76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6,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1.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18,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78,079,887.2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34,838,912.76元。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6月17日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6月17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4] 361Z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8,291.80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37,829.87万元,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461.93万元(不含增值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了《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479号),公司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调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2024年8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投资用于“高性能膜材项目-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的11,478万元调整用途用于“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4日和8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等),该额度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余额为13,202.76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2,402.76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10,800万元。该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安全性高,同时具备较好的流动性,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06月20日 | 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95,218.00 | 38,078.00 | 36,527.41 | 36,527.41 | 95.93% | 2026年06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06月20日 |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0,947.00 | 14,233.00 | 2,690.21 | 2,690.21 | 18.90% | 2027年06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4年06月20日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补流 | 否 | 40,000.00 | 11,172.89 | 11,187.78 | 11,187.78 | 100.13% | 不适用 | 0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86,165.00 | 63,483.89 | 50,405.4 | 50,405.4 | -- | -- | 0 | 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186,165.00 | 63,483.89 | 50,405.40 | 50,405.40 | -- | -- | 0 | 0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1、高性能膜材项目-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三条生产线,目前仅第一条产线投产,项目未实现整体投产。 2、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尚在建设期,暂未产生效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 不适用 |
明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计划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7,829.87万元,置换已支付不含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61.93万元,合计置换资金总额38,291.80万元。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4]361Z0479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置换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投资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3,202.76万元(含利息收入并扣除手续费),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活期存款余额2,402.76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未到期余额10,800.00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高功能性膜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800,000,000.00 | 2,398,052,649.23 | 1,762,439,345.31 | 1,804,203,225.37 | 97,166,752.52 | 92,065,602.12 |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聚酰胺及其相关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 400,000,000.00 | 716,627,125.47 | 443,290,692.42 | 1,719,686,990.64 | 25,414,885.67 | 20,669,459.2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PT Changsu Trading Indonesia | 新设 | 不适用,该子公司尚未开展业务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报告期内无应当披露的重要控股参股公司信息。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行业格局和趋势
功能性膜材BOPA薄膜是一种透明性良好的无色、无嗅、无味、无毒的功能性薄膜,相较于其他生产工艺的聚酰胺薄膜,采用双向拉伸工艺制造的BOPA薄膜具有更加优异的机械性能以及更强的稳定性、均匀性、美观性,材料凭借其优越的高阻隔性、高耐磨性、抗穿透性、透明性和环保性等性能优势,被广泛地应用于食品饮料、日化、医药及软包装领域等下游领域。目前,公司在研发能力、技术水平、品牌影响力和产业链一体化等方面均形成了核心竞争力,根据行业自律组织中国包装联合会资料显示,公司子公司厦门长塑聚酰胺双向拉伸塑料薄膜产品 2021 年-2023年全球市场占有率达 20%,国内市场占有率达36%,处于国内功能性 BOPA 薄膜首位。
目前,我国是 BOPA 薄膜重要产出国,在BOPA薄膜领域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全球范围内,在BOPA 薄膜领域与公司构成直接竞争关系的竞争对手主要有沧州明珠、运城塑业、佛塑科技、尤尼吉可、晓星化学和 A.J.Plast。由于BOPA薄膜定位相对高端,具备较高技术、资金、客户资源壁垒,中小型厂商数量相对较少。
近年来行业整体走向绿色化发展道路、居民消费不断升级带来的高端化、轻量化、定制化需求以及新能源汽车产业迅猛发展等众多积极因素,BOPA薄膜凭借其高阻隔、抗拉伸、耐穿刺、高透明度、温度适性范围广、耐酸碱、耐油脂等重要特性,在消费升级的利好趋势下及下游终端市场不断被开发,BOPA薄膜需求量有望持续攀升。
2、公司发展战略及发展规划
公司以“成为全球膜材研究与应用的引领者”为愿景,践行“材料科技,让生活更美好”的企业使命,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功能性BOPA薄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及高性能PA6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可持续发展”为战略发展理念,以“纵向一体化、相关多元化,最终打造薄膜产业生态”为战略目标,经营规划亦围绕公司发展战略展开、实施。
具体来看,一方面,公司持续夯实在功能性膜材料核心地位,公司作为功能性BOPA薄膜的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将行业地位和产业优势进一步巩固,是构建“薄膜产业生态”的核心基础。另一方面,公司借鉴在功能性BOPA薄膜领域的成功经验,将各类具备共性的新型原材料研制成更多、更好的新型膜材料,满足市场的多样性需求,以此积极布局新型薄膜材料。最后,随着公司各类新型薄膜材料的推陈出新,依托技术、工艺、设备、销售渠道等方面的领先优势和共性特征打造一个全球范围内领先的“薄膜产业生态”,拓宽产业边界,丰富产业格局。公司的薄膜产业生态,将不仅与薄膜产业相关,更是紧跟国家战略规划方向,与人民生活品质提升相契合。相关薄膜产业生态的建设,不仅包括原有的薄膜产业,更涵盖上游的基础材料、下游的应用领域、精细化先进制造及相关科学技术研发等配套服务。公司以功能性BOPA薄膜的点,连成新型薄膜一条线,最终通过各类新型薄膜生态系统的上下游布局,形成一个个相对独立又紧密相关的生态圈,最终构成完整的“薄膜产业生态”。
3、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继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开发新产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在保证标准化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同时,加大差异化产品市场渗透力度,提升整体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影响力。坚守产品质量底线,降本增效重细节,同时,不断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及完善人才激励机制,优化管理及公司治理水平,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做好市值管理工作。为确保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经营活动:
(1)技术研发与产品开发规划
继续秉持“探索一代、预研一代、开发一代”的产品开发模式,在产品和工艺方面持续加大投入,不断推陈出新,依托现有成熟的双向拉伸共性技术,横向拓展各类新型原材料的薄膜化,研发各类具备特种功能的新型薄膜材料。借鉴在功能性BOPA膜材领域的成功经验,将各类具备共性的新型原材料研制成更多、更高端的新型膜材,满足市场的多样性需求,全面布局各类新型膜材。
(2)市场及业务拓展规划
公司将大力加强营销团队建设、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持续深挖海外市场需求,同时,扩展与现有客户的合作深度,推动新产品的应用,并积极发展新客户及新领域,以求在行业内取得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巩固公司行业地位,同时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持续发展能力,为完成2025年经营目标提供保障。
同时,加快国内募投项目、国内新能源膜材一期项目及印尼基地BOPA膜材项目建设,确保年内顺利投产,加强项目产品的客户储备力度,确保产能释放后产品即得以快速推广。其中,新能源膜材项目主要用于生产超薄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应用领域主要为薄膜电容器及复合集流体基膜,公司将通过本项目进一步提高高性能膜材产业化能力,加速公司战略规划的落地,巩固行业地位;印尼基地BOPA膜材项目建成后,将快速提升东南亚销售的交付速度和客户服务时效,同时更好地满足前端市场拓展需要,加速提升在北美、欧洲等市场的占有率。
(3)人才发展计划
一方面,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多渠道选才、引才,建立长期稳定的人才培养引进渠道,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企业文化,建立相对稳定和谐的人才团队,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加强人才库管理。另一方面,优化人才激励措施,制订人才薪酬管理标准,完善激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及时给予奖励。同时,深入研究并择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促进公司高管及核心团队成员的利益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捆绑,激励大家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盈利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创造企业价值,贡献发展力量。
(4)公司治理及管理水平提升计划
2025年,公司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贯穿于经营当中,以高质量的公司管理、治理为核心,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健全以执行力为核心的企业管理体系,推进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有效的决策机制和内控机制,实现企业决策科学化和运营规范化。
通过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建立科学高效的公司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的标准建立财务核算体系以及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规范内部运作流程;不断完善内部组织的职责与功能,明晰各部门的责任和权利,建立各系统相互协调的运营体系,提高系统运营效率;以信息化管理建设为契机,优化并完善公司的内部运作流程,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效率
(5)市值管理计划
2025年,公司将积极坚定落实发展战略,通过内生与外延式发展相结合的发展路径,适时开展兼并、收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发挥产业协同效应;积极引入耐心资本,优化股权结构,促使股东结构更加多元化和合理化,吸引长线投资资金为公司发展保驾护航;研究并择时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积极实施分红政策、持续关注并择时使用公司回购、鼓励大股东增持等权益管理工具,稳定市场表现,同时,持续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做好品牌宣传与舆情监控管理。通过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形象,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4、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原材料价格波动
风险: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是己内酰胺,其主要由纯苯加工而成,而纯苯属于石油下游产品,由于其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因此原材料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应对措施:一方面,持续跟踪原材料价格及市场供需变化情况,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具有成本竞争力的采购协议,另一方面,继续加强对原材料的科学管理,时刻关注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走势,及时了解市场的供求关系,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通过及时调整原材料的库存,降低因原材料价格变动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2)汇率波动
风险:公司合并报表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作为全球市场BOPA薄膜的主要供应商,公司的BOPA薄膜业务已覆盖包括美洲、非洲、亚洲、欧洲、大洋洲在内的五大洲40多个国家和地区,销售结算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因此汇率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和外汇市场走势,充分学习和灵活运用金融市场工具,适当利用外汇市场的远期结售汇等避险产品,锁定汇率波动的风险。
(3)业务规模扩张
风险:随着公司的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进一步扩张,公司在运营管理等方面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如果公司管理层不能及时调整公司管理体制,未能良好把握调整时机或者选任相关职位的管理人员决策不当,都可能阻碍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或者错失发展机遇。
应对措施:公司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通过管理流程的优化与更新,不断地调整与改进,用最短的时间来适应最快的变化。
(4)技术创新
风险近年来,随着消费者消费水平提升以及追求定制化、差异化、高端化需求不断增强,对薄膜材料供应商在技术、工艺、产品等方面的研发及创新要求也不断提升。新型膜材的研发需要对材料本身性能较深的理解、设备工艺技术等均有较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提前进行新产品布局,则可能面临研发失败、产品产业化不及预期等风险,从而对公司未来长远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紧密关注行业技术和市场变动情况,紧跟市场变化趋势进行研发和改进,加大产学研用合作,并进行充分技术论证、市场调研、大数据分析和验证后积极投资,以增强硬实力;公司将加大强度吸引行业高精尖的研发人才,完善用人机制,优化激励制度,以增强软实力;通过加速推进公司的新产品研发及市场应用,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从而确保公司的行业领先地位及市场占有率。
(5)技术人才流失
风险:技术研发人员对公司的新产品创新、技术研发、工艺升级均起着关键的作用。维持技术研发团队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技术人才加入,对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张,公司需进一步扩大研发人才的招聘及培养力度,不断完善培养体系,从而吸引优秀的薄膜技术人才加入。如果未来公司人才储备不足,或出现其他核心人员大量流失,可能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及经营活动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另一方面,在管理机制上,公司将持续规范各部门岗位职责,充分做到人尽其才、量才录用、用其所长。再者,公司将继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发展规划,采取更多方式(股权激励、发展平台等)来吸引人才的加盟。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7月03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博时基金、财通证券 | 公司主要产品的特点及应用方向、双向拉伸工艺原理、产品应用领域及占比、现有产能、规划新项目的市场空间及项目进度、出海情况等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7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1) |
2024年07月1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天风证券 | 行业竞争格局、生产设备情况、海外销售、新型膜材料盈利水平、生物基可降解材料的应用方向及发展前景等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7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2) |
2024年12月04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华安证券、兴银理财 | 现有产品基本情况、主要建设项目情况、海外布局情况、新能源领域产品布局情况及行业发展前景等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3) |
2024年12月06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泰康资管、申万宏源证券 | 公司战略、现有产能分布及扩产计划、海外布局情况、新型膜材产品结构及客户情况及新能源膜材项目进展等内容 | 详见公司2024年1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2024-004)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均严格按照各项制度要求开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成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并新增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并规范了信息披露、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等重要方面的规范运作要求,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股东地位、平等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充分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让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和1次临时股东大会,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通过聘请律师出席见证,保证了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
3、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清金先生及杨清金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杨杰先生、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超越公司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亦无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拥有独立完整的体系,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2024年4月,公司顺利完成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全体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决策、监督、咨询作用,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强化了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各位董事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
5、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2024年4月,公司顺利完成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严格按照《规范运作》、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议内容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6、关于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制度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提高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中小投资者的权益。独立董事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勤勉尽责的职业道德在董事会制订公司发展战略、投资方案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有力的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7、关于经营管理层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及稳定发展
8、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公正、合理、有效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审核,流程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9、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和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媒体,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协调投资者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复投资者问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信息等工作。公司通过股东大会、投资者热线电话、互动易平台、公司官网“投资者关系”专栏、电子邮箱等方式,为广大投资者提供公开、透明的互动平台,搭建公司与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之间公平、有效的沟通互动桥梁,向投资者及社会公众传递公司价值,与投资者良性互动,提高公司信息透明度,切实做好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10、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充分尊重并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利益相关者合作,加强与各方的沟通和交流,实现股东、员工、客户和社会各方的利益协调平衡,维护各方权益,同时关注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不断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及稳定地发展。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公司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的独立经营能力,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1、资产方面
公司资产完整、产权明晰,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依赖情况,不存在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2、人员方面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监事并聘请独立董事,由董事会聘用高级管理人员。现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均属专职,并在公司领薪。公司的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他关联方中兼职。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完全独立,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财务方面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建立健全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了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体系,独立进行财务决策,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独立办理纳税登记,独立依法纳税。
4、机构方面
公司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独立、健全的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行使管理职权。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独立行使管理职权,各机构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其它股东。公司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严格分开,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5、业务方面
公司专注于功能性BOPA薄膜、生物降解BOPLA薄膜、超薄型BOPP薄膜及聚酰胺6等相关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的业务流程,具有独立的经营管理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相同、相近的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不依赖于与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00.00% | 2024年04月22日 | 不适用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议案》《关于选举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关于选举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关于选举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并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关于修订<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68.11% | 2024年08月08日 | 2024年08月08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杨清金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7年04月21日 | 16,830,000 | 16,830,000 | ||||
颜艺林 | 男 | 48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牟青英 | 女 | 51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郑伟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2024年08月08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郭宝华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杨之曙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沈维涛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霍莹 | 女 | 38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2024年07月23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范腾腾 | 女 | 37 | 监事 | 现任 | 2024年08月08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李敏 | 女 | 37 | 监事 | 现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马彬惠 | 女 | 41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5年03月24日 | 2027年04月21日 | ||||||
谢长火 | 男 | 44 | 财务 | 现任 | 2021 | 2027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总监 | 年06月26日 | 年04月21日 | ||||||||||
林挺凌 | 男 | 31 | 董事 | 离任 | 2022年02月25日 | 2024年07月22日 | ||||||
丘国才 | 男 | 48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4年07月23日 | ||||||
黄兰香 | 女 | 38 | 监事 | 离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4年08月08日 | ||||||
黄鸿辉 | 男 | 46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21年06月26日 | 2025年03月24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16,830,000 | 0 | 0 | 0 | 16,83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丘国才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黄兰香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丘国才先生、黄兰香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后,丘国才先生仍担任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黄兰香女士仍担任公司子公司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内销部经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辞任暨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任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7月22日收到董事林挺凌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林挺凌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其所担任的董事职务,上述职务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2027年4月21日),辞去董事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郑伟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08月08日 |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董事 |
霍莹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07月23日 | 经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职工代表监事,并经第二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 ||||
范腾腾 | 监事 | 被选举 | 2024年08月08日 | 经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为公司监事 |
林挺凌 | 董事 | 离任 | 2024年07月22日 | 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董事 |
丘国才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024年07月23日 | 因个人原因辞任监事会主席及职工代表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黄兰香 | 监事 | 离任 | 2024年08月08日 | 因个人原因辞任监事,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公司现任董事
杨清金,男,1965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4 年 9 月至 2022 年 2 月,担任厦门鑫冠贸易有限公司副董事长;1996 年 1 月至 2020 年 8 月,担任厦门市鑫泉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 12 月至 2004 年 6 月,担任厦门长凯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04 年 4 月至 2010年 12 月,担任福建长凯塑业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担任厦门长天总经理,2006 年 12 月至今,担任厦门长天董事;2007 年 3 月至今,担任 EASTLINE INVESTMENTS HOLDING LIMITED 董事;2014 年 8 月至2021 年 4 月,担任 Eastline(Hong Kong)Investments Holding Limited 董事;2007 年 4 月至今,担任 Changtian Plastic & Chemical Limited 董事长;2007年10 月至今,担任 DRAGON ASSET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2009 年 6月至今,担任 JUMBO GLORIES LIMITED 董事;2017 年 3 月至2024年8月,担任UNITED TECH INDUSTRIES LIMITED 董事;2015 年 12 月至 2021 年 2 月,担任金旸集团董事;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4 年 8 月至今,担任金旸实业董事;2014 年 12 月至 2020 年11 月,担任金旸集团下属多家已注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职务;2018年 11月至今,担任中仑集团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1 年 6 月,担任中仑塑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9 年11 月至 2021 年 9 月,担任厦门长塑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8 月至 2021 年 3 月,担任中仑海华执行事务合伙人;2019 年 8 月至今,担任中仑海清、中仑海杰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 年 11 月至2021 年 5 月,先后担任中仑有限执行董事兼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6月至今,担任中仑新材董事长;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香港长塑董事。
颜艺林,男,1977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9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担任厦门鑫冠贸易有限公司会计;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3 月,先后担任厦门长天塑化有限公司财务经理、董事长助理;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4 月,担任厦门长凯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04年 4 月至 2010 年 12 月,担任福建长凯塑业有限公司监事;2007 年 4 月至 2010年 11 月,担任厦门长天董事长助理;2007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担任Changtian Plastic & Chemical Limited 执行董事;2010 年 12 月至 2018 年 7 月,担任厦门长塑执行总经理;2013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嘉隆国际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担任东顺环球有限公司董事;2013 年 2月至 2014 年 5 月,担任 Zun Xiang Investments Limited 董事;2013 年 2 月至2017 年 7 月,担任绿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8 年 8 月至 2019 年 11月,担任厦门市尚好印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2019 年12 月至 2021 年5 月,担任中仑有限执行总经理;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材董事、总经理。
牟青英,女,1974 年 11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97 年 7 月至 2004 年 3 月,担任厦门市兴亚泰塑料工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 年 4 月至 2007 年 3 月,担任厦门长华塑业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7 年 4 月至 2009 年 6 月,担任厦门长天销售经理;2013 年 6 月至2019 年 10 月,担任绿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2009 年 7 月至今,担任厦门长塑常务副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能源执行董事、经理;2021年 6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材董事、副总经理。郑伟,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化学工程中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1999年10月,担任北京合成纤维实验厂技术员;1999年10月至2000年10月,担任世佳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00年10月至2006年10月,担任柯达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产品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0年4月,担任柯达图文影像有限公司产品质量经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1月,担任浙江江森自控电池有限公司运营经理;2011年12月至今,历任厦门长塑生产经理、生产总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3月至今,担任福建长塑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郭宝华,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3 年 3 月至 1996 年6 月,担任清华大学讲师;1996年 6 月至 2004 年 12 月,担任清华大学副教授、高分子实验室主任;1997 年 6月至1998 年 6 月,担任香港科技大学访问学者;2001 年 7 月至 2002 年 3 月,担任美国新泽西理工学院访问学者;2004年 12 月至 2013 年 6 月,担任清华大学教授、化学工程系副系主任、高分子实验室主任;2013 年 6 月至 2018 年 1月,担任清华大学教授、化学工程系高分子研究所副所长、高分子实验室主任;2018 年 1 月至2023年6月担任清华大学教授、化学工程系高分子研究所所长、高分子实验室主任;2023年6月至今担任清华大学教授、高分子实验室主任;2021年 6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材独立董事。
杨之曙,男,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8 年 7 月至 1992 年8 月,担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经济师;1992 年 9 月至 1995 年 7 月,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量经济专业攻读硕士学位;1995 年 7 月至 1997 年 8 月,担任云南航天工业总公司财务部助理经济师;1997 年 9 月至 2001 年1 月,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量经济专业攻读博士学位;2001 年 1 月至今,先后担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系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材独立董事。
沈维涛,男,196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84 年 8 月至今,先后担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助教、讲师,厦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教授,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副院长等职务,现任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教授;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材独立董事。
(2)公司现任监事
霍莹,女,198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大专学历。2010年08月-2012年02月,任厦门锌合金属制造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2年03月-2014年06月,任厦门信得通工贸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2014年06月-至今,任厦门长塑总经办职员。
范腾腾,女,198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12年10月-2022年5月,任厦门市爱维达电子有限公司副总裁助理;2022年6月至2025年3月,任厦门长塑高级运营管理专员;2025年4月至今,任厦门长塑销售支持课课长。 李敏,女,198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 年 8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厦门一代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2012 年 9 月至今,担任厦门长塑总经办职员;2019 年 11 月至今,担任厦门长塑监事;2021 年 3 月至今,担任福建长塑监事;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能源监事;2021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仑新材监事。
(3)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
颜艺林,总经理,其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参见本节“(1)公司现任董事”。
牟青英,副总经理,其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参见本节“(1)公司现任董事”。
谢长火,男,198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 年 8 月至 2005 年 9 月,担任恒建联合咨询(北京)有限公司职员;2005 年 10 月至 2011 年 3 月,担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1 年4 月至 2019 年 11 月,担任厦门长凯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6 年 6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金旸群贤(厦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月至 2020 年 6 月,担任金旸群贤(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12月今,担任中仑新材财务总监;2023 年 8 月至今,担任香港长塑董事。
马彬惠,女,198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厦门大学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历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师、厦门长塑审计部经理。2019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中心总监、证券事务代表;2025年 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杨清金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1月12日 | 否 | |
杨清金 | 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08月08日 | 否 | |
杨清金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08月23日 | 否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杨清金 | 金旸(厦门)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年08月01日 | 2024年09月18日 | 否 |
杨清金 | EASTLINE INVESTMENTS HOLDING LIMITED | 董事 | 2007年03月01日 | 否 | |
杨清金 | Changtian Plastic&Chemical Limited | 董事长 | 2007年04月01日 | 否 | |
杨清金 | JUMBO GLORIES LIMITED | 董事 | 2009年06月01日 | 否 | |
杨清金 | DRAGON ASSET INVESTMENTS LIMITED | 董事 | 2007年10月01日 | 否 | |
杨清金 | 厦门长天企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年12月01日 | 是 | |
郭宝华 | 清华大学 | 教授、实验室主任 | 1993年03月01日 | 是 | |
郭宝华 | 北京百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6月01日 | 否 | |
郭宝华 | 安庆和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08年10月01日 | 否 | |
郭宝华 | 上海穗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9月01日 | 是 | |
郭宝华 | 四川龙华光电薄膜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6月01日 | 是 | |
郭宝华 |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02月25日 | 2026年01月13日 | 是 |
郭宝华 | 安徽鼎洋生物基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05月01日 | 否 | |
郭宝华 | 北京英华朗臣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年04月01日 | 否 | |
郭宝华 | 北京华清润德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4年05月01日 | 否 | |
杨之曙 | 清华大学 | 教授 | 2001年01月01日 | 是 | |
杨之曙 | 北京煜邦电力技 | 独立董事 | 2021年05月17 | 2027年10月08 | 是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术股份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杨之曙 |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12月30日 | 2027年12月29日 | 是 |
沈维涛 | 厦门大学 | 教授 | 1984年08月01日 | 是 | |
沈维涛 | 福建龙溪轴承(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6月09日 | 2027年09月12日 | 是 |
沈维涛 | 福龙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9月08日 | 2025年09月07日 | 是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聘用及薪酬发放标准由股东大会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及薪酬发放标准由董事会批准。
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非独立董事和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担任的经营管理岗位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监事报酬;独立董事领取津贴。
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
416.17万元。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杨清金 | 男 | 60 | 董事长 | 现任 | 0 | 是 |
颜艺林 | 男 | 48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72.81 | 否 |
牟青英 | 女 | 51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72.23 | 否 |
郑伟 | 男 | 51 | 董事 | 现任 | 48.28 | 否 |
郭宝华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否 |
杨之曙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否 |
沈维涛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00 | 否 |
霍莹 | 女 | 38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现任 | 9.10 | 否 |
范腾腾 | 女 | 37 | 监事 | 现任 | 12.56 | 否 |
李敏 | 女 | 37 | 监事 | 现任 | 12.86 | 否 |
黄鸿辉 | 男 | 46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53.58 | 否 |
谢长火 | 男 | 44 | 财务总监 | 现任 | 58.20 | 否 |
林挺凌 | 男 | 31 | 董事 | 离任 | 0 | 否 |
丘国才 | 男 | 48 | 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 | 离任 | 23.97 | 否 |
黄兰香 | 女 | 38 | 监事 | 离任 | 22.58 | 否 |
合计 | -- | -- | -- | -- | 416.17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03月25日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9、《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接受关联担保的议案》 13、《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修订<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5、《关于制定<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04月02日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关于投资建设印尼生产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基地的议案》 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04月22日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7.《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关于制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上市前召开/不适用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4年07月23日 | 2024年07月24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8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24日 | 2024年10月25日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杨清金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颜艺林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牟青英 | 7 | 7 | 0 | 0 | 0 | 否 | 2 |
郑伟 | 2 | 2 | 0 | 0 | 0 | 否 | 1 |
郭宝华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杨之曙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沈维涛 | 7 | 1 | 6 | 0 | 0 | 否 | 2 |
林挺凌 | 4 | 0 | 4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开展工作,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积极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后,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决策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等重要事项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独立意见。凭借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优势,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及重大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提出的各项合理建议均被采纳。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战略与ESG委员会 | 杨清金(主任委员)、郭宝华(独立董事)、颜艺林 | 1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推选杨清金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主任委员。 | 无 | 无 |
审计委员会 | 沈维涛(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颜艺林 | 6 | 2024年03月25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审议事项;认为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方式、选聘文件符合有关监管 | 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审部工作 | 无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5、《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7、《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 要求,有利于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 ||||||
审计委员会 | 沈维涛(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郭宝华(独立董事) | 6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沈维涛担任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谢长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 对财务总监进行任职资格审核 | 无 |
审计委员会 | 沈维涛(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郭宝华(独立董事) | 6 | 2024年04月25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3月财务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审议事项;建议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关注审计质量及结果。 | 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审部工作 | 无 |
审计委员会 | 沈维涛(独立董事、主 | 6 | 2024年07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 | 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审部 | 无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郭宝华(独立董事) |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审议事项。 | 工作 | ||||
审计委员会 | 沈维涛(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郭宝华(独立董事) | 6 | 2024年08月26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内审部2024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聘任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审议事项;建议加强内部审计。 | 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审部工作 | 无 |
审计委员会 | 沈维涛(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郭宝华(独立董事) | 6 | 2024年10月24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内部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及第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审议事项。 | 监督和指导公司内审部工作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之曙(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沈维涛(独立董事)、颜艺林 | 2 | 2024年04月0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会议审议事项。 |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绩效进行评估、考核 | 无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之曙(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沈维涛(独 | 2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 | 全体委员一致推选杨之曙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 | 无 | 无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立董事)、颜艺林 |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 |||||
提名委员会 | 郭宝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杨清金 | 3 | 2024年04月0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杨清金、颜艺林、牟青英、林挺凌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郭宝华、杨之曙、沈维涛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 无 | ||||||
提名委员会 | 郭宝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杨清金 | 3 | 2024年04月22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颜艺林担任公司总经理,牟青英担任副总经理,谢长火担任财务总监,黄鸿辉担任董事会秘书。 | 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 无 |
提名委员会 | 郭宝华(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杨之曙(独立董事)、杨清金 | 3 | 2024年07月23日 |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同意郑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 无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2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105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1,130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1,130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0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643 |
销售人员 | 84 |
技术人员 | 146 |
财务人员 | 21 |
行政人员 | 236 |
合计 | 1,130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及以上 | 19 |
本科 | 337 |
大专及以下 | 774 |
合计 | 1,130 |
2、薪酬政策
公司薪酬政策制定的原则主要包括合法性原则、公平性原则、激励性原则以及经济性原则。公司实行与职务层级相结合的宽带薪酬制度。薪酬标准主要依据岗位价值、技能水平、个人绩效、公司绩效、市场状况等制定。公司的薪酬结构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部分一线员工岗位实行计件工资核算机制,整体薪酬水平高于计时工资标准),也包括其他薪资(如年终奖励、超额利润奖金及其他奖金)以及员工福利。公司薪酬调整实行整体调整结合个别调整的办法:
依据国家政策、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进行整体调整;同时也根据员工工资水平、薪酬级别、个人能力与业绩表现调整,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个别调整。
公司设计了营销、技术、专业及管理多维度职业发展通道,并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及平台,使得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公司还设立了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合理化建议、标杆团队、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多种奖项,激励员工不断提高工作绩效。另有以业务或项目为主导、结果为导向的激励政策,有效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凝聚力。
公司董事(在公司领薪)的薪酬调整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监事(在公司领薪)的薪酬调整需要经过公司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各部门实行一级考核,各部门对所属员工实行二级考核,各级考核方案的制定、调整需经过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才能实施,薪酬考核的执行受总经理办公室、审计部、人力资源中心监督管理。
3、培训计划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每年第四季度,由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开展下一年度培训需求调查,各事业部各部门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员工岗位任职情况等,完成《年度培训需求调查问卷》,经过评审讨论完善后形成各层级(公司级、部门级)年度培训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公司课程体系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岗位能力要求以及人才发展需要进行搭建与完善,主要包含新员工入职培训、专业类培训、通用类培训、胜任力培训、领导力类培训等五类。公司也根据不同类型的培训需求设置多样的培训形式,包括:内部培训、外派培训、外聘培训、取证培训等。其中,公司搭建了线上数字化学习平台,让员工随时随地利用碎片化的时间充分学习,以持续提高自身专业技能水平及职业素养。
2024年计划培训总课程共计288门,截至目前,均已按计划顺利实施。其中技研系统(研发/技术)计划21门课程,营销系统(市场/销售)计划21门课程,制造系统(计划/生产/设备/质量)计划176门课程,职能系统(供管/人力/财务/信息/行政)计划70门课程。
2025年培训将在2024年的培训基础上进行延伸,以建立管理干部标准培养体系、培养各层级管理干部团队为主要方向,结合线上数字化学习平台, 培养内部培训师开展知识经验及案例萃取项目,建立“线上+线下”知识库,结合公司各部门岗位学习地图,打造岗位胜任力培养模型,打通人才培养和人才晋升通道,共同为公司技术研发、营销、制造及职能部门的人才培养提供资源及系统性支持。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和审议程序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分红标准和分红比例明确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在分配预案拟定和决策时,独立董事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相关的议案经由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切实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因公司发展需要,未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1)公司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150,851.81元,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主要专注于薄膜新材料领域,主要产品为双向拉伸膜材料。从基础材料配方的改进、性能的优化到生产工艺的升级迭代的每个环节,自主创新能力都至关重要。因此,公司重视研发创新,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约2.3亿元,只有持续的研发创新,才能保持技术的领先,进而在新材料赛道上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尚处于快速扩张的成长阶段,厦门、泉州及印尼三个基地的多个建设项目正在同步推进中,鉴于项目投资所需金额较高,短期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资金需求量较大且较为迫切,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公司将资源优先、适度向项目建设倾斜,以发挥最大效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因此,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兼顾平衡当年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长期价值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以期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3)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4)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持续聚焦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力度,提升运营效率,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秉持兼顾短期利益与长期发展的原则,重视现金分红形式并探索多元化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为全体股东带来更多的回报。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三会运作,强化监事会与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健全风险评估与应对体系,为公司稳健发展及投资者回报提供坚实保障。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其他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3,150,851.81元,拟不进行现金分红。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公司主要专注于薄膜新材料领域,主要产品为双向拉伸膜材料。从基础材料配方的改进、性能的优化到生产工艺的升级迭代的每个环节,自主创新能力都至关重要。因此,公司重视研发创新,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约2.3亿元,只有持续的研发创新,才能保持技术的领先,进而在新材料赛道上保持核心竞争优势,巩固并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尚处于快速扩张的成长阶段,厦门、泉州及印尼三个基地的多个建设项目正在同步推进中,鉴于项目投资所需金额较高,短期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资金需求量较大且较为迫切,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公司将资源优先、适度向项目建设倾斜,以发挥最大效能,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推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因此,本次现金分红方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资金需求等因素而做出的合理安排,兼顾平衡当年利润分配对股东带来的短期价值回报和长期价值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不会损害投资者利益。 | 留存未分配利润仍属于全体股东所有,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以期为股东创造长期稳定的回报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一套高效运行、科学系统的内部控制机制及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按照企业内控体系规定如实评价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审计部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规及公司制度,对公司的内部
控制管理进行监督与评价。通过明确各方职责权限,有效预防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公司运营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合理保护公司资产安全、完整,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认定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2024年12月31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1、公开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2、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3、控制环境无效;4、风险管理职能无效;5、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 重要缺陷:1、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者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2、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发生舞弊行为;3、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存在漏洞。 一般缺陷: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经营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导致一般性失误;2、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经营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1、公司决策程序效率不高;2、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3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经营效率或偏离预期目标。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1、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且大于1000万;2、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 | 重大缺陷: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且大于1000万。 重要缺陷: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 |
重要缺陷:1、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且大于500万;2、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0.5%≤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1%。 一般缺陷:1、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2、影响资产总额的错报: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的0.5%。 | 3%≤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5%,且大于500万。 一般缺陷:影响利润总额的错报:错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的3%。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中仑新材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仑塑业属于泉州市2024年度环境监控重点单位(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长塑属于厦门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环境风险管控类别)。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要求,严格执行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等相关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1)排污许可证
序号 | 排污单位 | 证书编号 | 发证单位 | 行业类别 | 有效期限 |
1 | 中仑塑业 | 91350521050317137E001P |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 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锅炉 | 2022.11.10-2027.11.09 |
(2)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序号 | 排污单位 | 登记编号 | 所在地区 | 行业类别 | 有效期 |
1 | 厦门长塑 | 91350200685286688U001X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 塑料薄膜制造 | 2023.12.21-2028.12.20 |
2 | 新阳分公司 | 913502000658729856001Y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 | 塑料薄膜制造 | 2023.12.21-2028.12.20 |
3 | 福建长塑 | 91350521MA8RL0UE6X001X | 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 | 塑料薄膜制造 | 2023.7.6-2028.7.5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中仑塑业 | 废水 | COD | 经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连 续排放 | 1 | 在污水处理站设有一个污水标准排放口(编号DW001) | 19.34mg/L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 1.142445t | 3.763t | 无 |
中仑塑 | 废水 | 氨氮 | 经污水 | 1 | 在污水 | 0.19325 | GB/T | 0.01196 | 0.941t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业 | 处理 站处理后连 续排放 | 处理站设有一个污水标准排放口(编号DW001) | mg/L |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 | 038t | |||||
中仑塑业 | 废水 | 总氮 | 经污水处理 站处理后连 续排放 | 1 | 在污水处理站设有一个污水标准排放口(编号DW001) | 6.7159mg/L |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 | 0.43333356t | 0.98t | 无 |
中仑塑业 | 废气 | 氮氧化物Nox | 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2 | 在热媒站设有两根排气筒(编号DA004、DA006) | 81.36mg/m? | GB13272-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1.7443t | 11.555t | 无 |
中仑塑业 | 废气 | 二氧化硫 | 经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2 | 在热媒站设有两个标准排放口(编号DA004、DA006) | <3mg/m? | GB13272-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0671t | 2.358t | 无 |
中仑塑业 | 废气 | 颗粒物 | 喷淋洗涤后经42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5 | 在生产装置区设有5个标准排放口(编号DA002、DA003、DA005、DA007、DA008) | 5.3mg/m? |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表9 | 0.3834t | 3.415t | 无 |
中仑塑业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冷凝+水封后,经42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 5 | 在生产装置区设有5个标准排放口(编号DA002、DA003、DA005、DA007、 | 2.07mg/m? | 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 | 0.12317t | 8.315007t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DA008) | 限值、表9 | |||||||||
中仑塑业 | 噪音 | 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 | 连续排放 | / | 生产车间各个装置 | 夜间51dB(A) 昼间56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入标准 3类标准 | / | / | 无 |
中仑塑业 | 固体废物 | 污水站沉淀池污泥 | 按污水处理运行情况,不定期产生 | 1 | 在污水处理站设有1个压泥间及贮存仓库 | / | / | 15.41t | / | 无 |
中仑塑业 | 固体废物 | 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和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包装物/容器,生产废料废滤布等 | 不定期产生 | 2 | 在厂区内设置有2间标准危废贮存间 | / | / | 217.6996t | / | 无 |
厦门长塑 | 废水 | 氨氮 | 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 |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WS-421901 | 1.88mg/L |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排放限值 | 0.211t | 1.3475t | 无 |
厦门长塑 | 废水 | COD | 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海沧水质净化厂 |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WS-421901 | 238mg/L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限值 | 26.763t | 115.4248t | 无 |
厦门长塑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对废气集中收集通过多级雾化喷淋+干式过 | 10 | 生产区10个标准排放口FQ-20210016-(1、 | 0.608mg/L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 | 2.88t | 6.1748t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滤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2、3、4、5、6、7、8、9)及FQ-202322 | 表二其他行业 | ||||||||
厦门长塑 | 废气 | 氮氧化物Nox | 燃料废气经过收集后高空排放 | 1 | 锅炉房40m排放口FQ-421901 | 24.78mg/L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四 | 1.387t | 4.7149t | 无 |
厦门长塑 | 噪音 | 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 | 连续排放 | / | 生产车间各个装置 | 昼间58.9db(A) 夜间51.9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入标准 3类标准 | / | / | 无 |
厦门长塑 | 危险废物 | 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外部排风设施产生 | 不定期产生 | 1 | 在厂区内设置有1间标准危废贮存间 | / | / | 230.976t | / | 无 |
新阳分公司 | 废水 | 氨氮 |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处理至WS-403501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WS-403501 | 22.2mg/L |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b级排放限值 | 0.21t | 0.5935t | 无 |
新阳分公司 | 废水 | COD | 生活污水经厂区配套化粪池处理至WS-403501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WS-403501 | 154mg/L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排放限值 | 1.43t | 3.5937t | 无 |
新阳分公司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对废气集中收集通过 | 2 | 生产区2个标准排放 | 1.2mg/L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 | 0.18t | 0.3205t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多级雾化喷淋+干式过滤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 口FQ-20210017-(1、2) | 放标准DB35/323-2018表二其他行业 | ||||||||
新阳分公司 | 废气 | 氮氧化物Nox | 燃料废气经过收集后高空排放 | 1 | 锅炉房35m排放口FQ-403501 | 19.25mg/L | 厦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323-2018表四 | 0.246t | 1.1226t | 无 |
新阳分公司 | 噪音 | 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 | 连续排放 | / | 生产车间各个装置 | 昼间62.2db(A) 夜间53.1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入标准 3类标准 | / | / | 无 |
新阳分公司 | 危险废物 | 设备维护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及外部排风设施产生 | 不定期产生 | 1 | 在厂区内设置有1间标准危废贮存间 | / | / | 29.203t | / | 无 |
福建长塑 | 废水 | COD | 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间歇性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在污水收集池处设有一个污水标准排放口(编号DA001) | 19.34mg/L |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 | 0.281536t | 0.589t | 无 |
福建长塑 | 废水 | 氨氮 | 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间歇性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 1 | 在污水收集池处设有一个污水标准排放口(编号DW001) | 0.19325 mg/L | GB/T 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A等级标准 | 0.002812t | 0.059t | 无 |
福建长塑 | 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VOCs | 高效混动气相液膜塔+干式过滤处理后经15m排 | 1 | 在生产装置区设有2个标准排放口(编号DA001、 | 1.058 mg/L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 0.6626 t | 1.865t | 无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气筒达标排放 | DA002、) | 4标准限值 | ||||||||
福建长塑 | 噪音 | 生产设备、废气处理设施 | 连续排放 | / | 生产车间各个装置 | 夜间50dB(A) 昼间62dB(A) |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入标准3类标准 | / | / | 无 |
福建长塑 | 固体废物 | 废机油、喷淋废液 | 不定期产生 | 1 | 在厂区内设置有1间标准危废贮存间 | / | / | 33.38t | /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1)中仑塑业:
1、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经厂区“水解酸化+接触氧化”预处理,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①己内酰胺投料破损粉尘经水洗涤后由排气筒排放,熔融装置设氮封,经水洗塔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②投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③生产工艺废气经冷凝和水封、喷淋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公司废气排放符合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要求;
3、噪声:通过调整厂区布局、距离误差,加装设备减振设施、隔离罩,厂界噪声排放符合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入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固废相关的法规标准要求,对现有的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2)厦门长塑:
1、废水:①制备软水系统的排水和再造粒工艺的冷却水为清净下水,直接排入厂区的污水管道,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②厨房餐厅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纳入化粪池处理,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海沧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
2、废气:①生产工艺废气经多级雾化喷淋+干式过滤处理,经排气筒排放;②锅炉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3、噪声:通过调整厂区布局、距离误差,加装设备减振设施、隔离罩,厂界噪声排放符合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入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固废相关的法规标准要求,对现有的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3)福建长塑
1、废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水与生活污水经厂区污水收集池收集,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①生产工艺废气经干式过滤+高效混动气相液膜塔的喷淋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②清洗车间废气经水喷淋塔处理,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公司废气排放符合GB31572-2015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通过调整厂区布局、距离误差,加装设备减振设施、隔离罩,厂界噪声排放符合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入标准3类标准;
4、固体废物:严格按照固废相关的法规标准要求,对现有的各类固废分类收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处理。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中仑塑业
中仑塑业编制的《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2年10月完成修订并经专家评审后在泉州市生态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50521-2022-017-M。
(2)厦门长塑:
厦门长塑编制的《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新阳分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4年7月完成修订并经专家评审后在厦门市海沧生态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分别为350205-2024-012-L、350205-2024-013-L。
(3)福建长塑:
福建长塑编制的《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3年7月完成编制并经专家评审后在泉州市生态环保局备案,备案编号350521-2023-018-L。
公司通过定期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及可行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1)中仑塑业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在污染物排放口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每年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年度自行监测方案,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各指标不同监测频次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及时、完整、准确地按上级环保部门规定发布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2)厦门长塑
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各指标不同监测频次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及时、完整、准确地按上级环保部门规定发布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3)福建长塑
公司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按各指标不同监测频次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同时及时、完整、准确地按上级环保部门规定发布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公司 2024年全年缴纳环保税21,639.75元,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为3,214,197.56元。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技术创新、可再生能源、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等举措,减少碳排放,助力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目标。
(1)技术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电气化技术创新,加强节能技术改造及实施能效管理,降低碳排放量,积极推动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报告期内,中仑塑业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0.004t/t,单位产品能耗同比下降0.55kgce/t,厦门长塑主要节能技改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效果 | 节能效益标煤量 | 节省费用 |
tec/年 | 万元/年 | |||
1 | 全厂空压并管 | 节电 | 44.244 | 24.3 |
2 | 综合站自动控制节能改造 | 节电 | 25.8 | 21 |
3 | 2号配电室制冷空调汰换改善 | 节电 | 7.37 | 4 |
4 | 厂区冷却塔排水接入车间外部排放使用改善 | 节水节电 | 1.24 | 4.75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效果 | 节能效益标煤量 | 节省费用 |
tec/年 | 万元/年 | |||
合计 | 78.654 | 54.05 |
(2)可再生能源
大力推动各业务单位积极落实公司《能源管理体系手册》《能源管理控制制度》《能源绩效管理办法》等能源相关管理制度,实施节能技改项目,通过技术创新和严格管理,提升生产运营中能源使用效率,向能源节约和绿色发展方向迈进。在厂区内,公司通过厂区现有屋顶、车棚铺设光伏面板,积极实践绿色清洁能源的利用,从而达到降低碳排的目的。未来,公司将持续提升清洁能源使用占比,关爱环境,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善用能源,为地球的绿色未来贡献力量。
(3)绿色办公
公司高度重视绿色办公,为了加强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增强全员节能意识,公司制定了《节约资源能源管理制度》等规范制度,减少各个环节的能源资源的浪费,更加有效合理的利用能源资源。比如,通过倡导双面打印:对没有打印要求的文件提倡双面打印,大大减少用纸量。②电子公告栏:将公司的通知、公告等信息发布到电子公告栏上,员工可以在线阅读。③数字化存储:将办公资料进行数字化存储,如转为电子版的文档、表格等,方便了日后的查阅和管理。④建立借阅制度:对于办公室一些常用的参考书籍和管理工具等,可以建立借阅制度,员工可以先借阅再使用,确保这些资源可以共享使用,避免浪费和重复购置。
(4)绿色出行
公司通过倡导并鼓励员工近距离步行通勤或乘坐其他公共交通工具的方式,通过低碳出行减少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环境事故。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在经营管理方面,公司将绿色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增效、降耗、节能为环境保护原则,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努力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相互协调;在业务拓展方面,公司聚焦主业,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理念贯穿我们的所有业务,做大做强,用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与社会共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在公司治理方面,建立并不断完善内部治理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最终实现企业与自然、社会的和谐共生,与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的共同发展。
1、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依法召开股东会、监事会、董事会及各项专门委员会;通过投资者电话热线、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与投资者开展沟通、交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同时,公司财务状况稳健,资金、资产安全可靠,不存在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亦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及债权人合法权益。
2、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促进就业;公司尊重并充分保障员工各项合法权益,努力为员工提供有温度的工作环境和多样化的沟通渠道,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公司制定了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根据员工的岗位责任、工作能力、贡献、服务年限和学历等因素综合考虑其工资和福利。
公司始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注重员工的综合能力提升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将职工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根据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规划,努力实现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充分体现自我价值,达到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与企业发展目标的最大契合,使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公司高度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为员工安排相应的培训计划,提供各类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同时,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丰富员工生活,为广大员工提供舒适、良好的工作环境。
3、客户、供应商权益保护
公司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与全球知名客户和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合作机制。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建立良好的客户沟通合作机制,以客户需求为出发点,为客户创造价值,与客户共同成长,全力保障客户的权益。努力营造公平、健康的商业环境。公司制定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管理体系,每年对供应商进行定时评价和动态管理,从源头上控制产品质量;同时公司坚持互利共赢、诚实守信的原则,依照合同约定准期支付供应商合同款项,并积极维护供应商的技术及经营秘密,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建立了包括《销售订单履约流程》《客户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多项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相关反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等法规法律,增强法制观念及合规意识。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工作,坚持做好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内部控制制度,已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及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不断优化生产流程,对生产进行全过程控制,以降低废物排放,使主要污染物均得到有效处理并达到相关环保标准,多年来积极承担并履行企业环保责任
5、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积极、主动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监管机构以及媒体的联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积极做好相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媒体的参观、考察、接待、采访等工作。
公司坚持把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结合,健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并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各项规章制度。围绕“党建强,发展强”目标,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团结带领全体员工拼搏进取,不断提升政治引领力、科技创新力、员工凝聚力、品牌影响力,着力打造党建品牌--“膜”范向心力,实现党建业务互融共促,为打造国际一流新材料企业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2024年党群活动中心入选“厦门党员教育实训基地”、中仑新材党支部获得东孚街道“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厦门长塑党支部获得海沧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纳税是企业公民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参与社会建设的重要方式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着依法经营、诚实纳税的理念开展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款。 公司多年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助力公益慈善,坚持用爱心传递温暖,主动参与捐资助学、精准扶贫、抗疫慈善捐款等公益活动。同时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与慰问“爱心结对”对象、“关爱外卖骑手,传递夏日温情”“热血送温暖,为生命接力”等活动,以拳拳之心、满满关爱,传递温暖,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在公益的道路上从未止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持续考核促进有效运行。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等方面建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并严格按制度规范落实现场特殊作业及检维修作业管理。
公司设有专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安环部,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安环部组织各中心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全面、全员覆盖。每月组织开展一次公司级安全检查,在节假日、极端天气状况前不定期安排安全检查,通过定期、不定期安全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同时,每月按照公司“SAFE START”的培训计划,在公司开展“SAFE START”的主题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此外,组织系列安全生产活动月趣味活动,包括邀请市红十字会老师对企业职工进行心肺复苏急救培训,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复审培训,组织开展消防技能竞赛,全厂疏散消防演练和车间级消防演练等,以此强化完善补充全员、全过程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保障了安全生产设备、消防设备的定期维护以及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定时、定量发放与更换。公司接受了所在地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公司子公司厦门长塑是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拥有“全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样板地区”示范单位称号。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现就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二、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三、本机构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六、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本机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机构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七、本机构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机构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机构所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机构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机构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机构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 2024年06月20日 | 2027年06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杨清金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现就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人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二、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三、本人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 | 2024年06月20日 | 2027年06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超过上述36个月期限,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六、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明确并披露发行人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七、上述五、六承诺事项不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八、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人所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机构/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现就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本人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机构/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二、本机构/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三、本机构/本人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机构/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机构/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六、本机构/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本人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机构/本人直接和间 | 2024年06月20日 | 2027年06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伙);杨杰 |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本机构/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机构/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七、本机构/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机构/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机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本人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机构/本人所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机构/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机构/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机构/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 |||||
颜艺林;牟青英;黄鸿辉;谢长火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人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二、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三、本人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超过上述12个月期限,在发行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将向发行人申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及其变动情况;辞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后半年内,本人不转让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发行人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格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的调整)。 本人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发行人持续稳定经营,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六、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4年12月20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在6 个月期间内已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发行人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七、上述五、六承诺事项不因本人在发行人的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八、本人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本人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人将在获 | 2024年06月20日 | 2027年06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人所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人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 ||||||
Strait Co, Ltd.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就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二、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三、本机构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针对2021年12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本机构已经取得的发行人20,850,000股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针对2021年12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机构取得的发行人30,150,000股股票,自该部分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80%。 本机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机构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六、本机构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机构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机构所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机构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机构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机构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 2024年06月20日 | 2025年06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
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函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现就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机构真实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委托持股、信托持股、代持的情形,不存在影响持股变动的对赌协议或特殊权利等安排。 二、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质押、冻结、查封、保全或被采取措施)。 三、本机构用以投资发行人的资金来源合法,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 四、针对2021年12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前,本机构已经取得的发行人6,950,000股股票,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 | 2024年06月20日 | 2025年06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日起12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针对2021年12月发行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机构取得的发行人10,050,000股股票,自该部分股份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36个月内或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以孰晚为准),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机构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前一交易日发行人股票收盘价的80%。 本机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并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发行人公告减持意向。 发行人上市后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机构承诺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六、本机构将遵守上述承诺,若本机构违反上述承诺的,本机构转让首发前股份的所获增值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本机构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至发行人指定账户,同时本机构所持有的其余部分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3个月。未向发行人足额缴纳减持收益之前,发行人有权暂扣本机构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机构不得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机构将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杰;杨清金;中仑科技集团有 | 股份限售承诺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杨清金、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杰承诺: (一)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为准,下同)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含上市前取得及上市当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二)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含上市前取得及上市第二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三)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公司届时所持股份(含上市前取得及上市第三年年报披露时仍持有的股份)锁定期限6个月。 | 2024年06月20日 | 2027年06月19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限公司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分红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就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利润分配政策承诺如下: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范文件的相关相求,本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了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完善了本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对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进行具体安排。本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及规划进行利润分配,切实保障投资者收益权。 若本公司未能执行的,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导致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作出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本机构将尽量避免本机构以及本机构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机构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控股股东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机构或本机构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机构不正当利用控股股东地位,本机构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机构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6、本机构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 | 关于同业竞争、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规范关联交易及避免资金占用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人或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人不正当利用实际控制人地位,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6、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中 |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机构/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为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本机构/本人将尽量避免本机构/本人以及本机构/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本机构/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机构/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发行人独立董事如认为本机构/本人或本机构/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可聘请独立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评估。如果审计或评估的结果表明关联交易确实损害了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且有证据表明本机构/本人不正当利用股东地位,本机构/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机构/本人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6、本机构/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Strait Co, Ltd.;厦门中 | 关于同业竞争、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称“大股东”),为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 本机构将尽量避免本机构以及本机构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 本机构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机构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大股东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本机构利用大股东地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本机构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本机构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6. 本机构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中 | |||
杨清金; 颜艺林; 牟青英; 林挺凌;郭宝华; 杨之曙; 沈维涛; 丘国才; 黄兰香;李敏;黄鸿辉;谢长火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保护发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规范关联交易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 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如有,下同)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自发行人领取薪酬、津贴、分红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2. 本人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发行人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管理制度,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发行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履行合法程序,并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发行人的资产、利润,不会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和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 本人利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地位和职务,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或发行人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本人愿意就上述关联交易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 本人及关联方不会通过资金拆借、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发行人资金。 6. 本人承诺对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补充承诺如下: 1、截至本补充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今后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2、若发行人认为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机会,本机构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4、自本补充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机构保证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关的贸易业务;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关的贸易业务情形,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①停止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②将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③将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5、本机构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机构确认本补充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机构予以全额赔偿。 7、本补充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机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机构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杨清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补充承诺如下: 1、截至本补充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今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 2、若发行人认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4、自本补充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关的贸易业务;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关的贸易业务情形,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①停止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②将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③将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人确认本补充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7、本补充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若发行人认为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机构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机构保证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5、本机构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机构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机构及本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机构予以全额赔偿。 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机构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及自本机构不再为发行人控股股东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活动。 2、若发行人认为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保证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5、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杨清金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函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进一步承诺如下: 1、随着福建长塑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的投产建设,发行人可降解BOPLA薄膜产品收入的逐步增加;针对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现有的BOPP胶带业务,若发行人上市后,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BOPP胶带产品向上游延伸进而生产BOPP薄膜,将与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作为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的实际控制人,本人承诺,自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BOPP薄膜产品生产销售之日起将采取如下方式保障发行人利益:①停止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BOPP薄膜产品的生产销售;或②将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BOPP薄膜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或③将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BOPP薄膜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 同时,本人承诺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的生产销售或贸易业务。未来,若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胶带产品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产品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将:①停止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胶带产品的生产销售;或②将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胶带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或③将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胶带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其他对维护公司权益有利的方式。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将专注于改性塑料、离型膜的生产与销售及与发行人同类产品无关的贸易业务,若未来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本人承诺金旸新材料、厦门长天新的业务领域与发行人同类产品不构成同业竞争关系。 2、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3、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如因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4、本承诺函所载上述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及自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本机构/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存在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发行人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今后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导致或可能导致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直接或间接产生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若发行人认为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对发行人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机构/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发行人。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机构/本人保证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的情形,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5)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5、本机构/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机构/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机构/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7、本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机构/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期间及自本机构/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函 本机构/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为避免与发行人发生同业竞争或利益冲突,现就避免同业竞争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补充承诺如下: 1、截至本补充承诺函出具之日,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今后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亦不会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 2、若发行人认为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了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本机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伙);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杰 | 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及时转让或者终止该等业务。若发行人提出受让请求,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无条件按公允价格和法定程序将该等业务优先转让给发行人。 3、若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发行人同类产品相关的贸易业务机会,本机构/本人将立即通知发行人并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发行人能够接受的合理条款和条件优先提供给发行人。 4、自本补充承诺函出具日始,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机构/本人保证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关的贸易业务;若出现可能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关的贸易业务情形,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退出与发行人的竞争:①停止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②将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纳入到发行人来经营;③将同类产品的贸易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④其他对维护发行人权益有利的方式。 5、本机构/本人将保证合法、合理地运用股东权利及控制关系,不采取任何限制或影响发行人正常经营或损害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6、本机构/本人确认本补充承诺函旨在保障发行人及发行人全体股东权益而做出,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不可撤销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因本机构/本人及本机构/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本承诺而导致发行人遭受损失、损害和开支,将由本机构/本人予以全额赔偿。 7、本补充承诺函所载上述各项承诺在本机构/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期间及自本机构/本人不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杨清金; 颜艺林; 牟青英; 林挺凌; 黄鸿辉;谢长火 | 稳定股价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函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制定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及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十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如果公司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为经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下同)(下称“启动条件”),则公司应按下述规则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启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 1、由公司回购股份 (1)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质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进行股份回购的,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1)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公司合计回购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 2024年06月20日 | 2027年06月20日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3)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司股票若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超过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会可以做出决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指引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承诺单次增持总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1%,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下列任一条件发生时,届时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之日后的连续10个交易日除权后的公司股份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条件再次被触发。 (2)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自公司领取的现金分红(如有)、薪酬(如有)和津贴(如有)合计金额的30%。有义务增持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3)公司新聘任将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本预案的规定签订相关承诺。 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的措施。 (三)启动股价稳定方案的法律程序 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其实施程序 公司拟采用回购股份的方式稳定股价的,应根据《公司法》及证券及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以要约或者集中竞价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回购股票。 公司董事会应制定回购股份方案,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独立董事应当对回购股份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方案做出决议的,且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股东大会对董事会作出授权的,应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授权议案或决议中,明确授权实施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形和授权期限。 公司应开立回购专用账户。公司回购的股份应于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三年内依法转让或者注销。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案及其实施程序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要约收购或集中竞价等方式依法增持公司股票,实现稳定股价的目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增持股票的要约、禁止交易和公告等法定义务。公司也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上述增持义务。 (四)股价稳定方案的保障措施 公司董事会未在启动条件成就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的,公司将延期向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发放50%的薪酬(津贴),董事同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的,公司将延期向其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之日止。 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公司将自稳定股价方案期限届满之日起延期十二个月发放未按该方案执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的董事薪酬和津贴(如有),以及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奖金或津贴。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有义务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增持方案生效后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未按该方案执行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届时将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如有)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已过禁售期的股份将再次锁定六个月)。 二、相关方承诺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清金及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1、本机构/本人已了解本预案的全部内容; 2、本机构/本人将无条件遵守本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3、如本机构/本人未能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制定和实施稳定股价的方案,将按照本预案规定的约束措施承担相应的责任。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就本次申请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若因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公司将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并提议尽快召开股东大会,本公司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与前述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若本公司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2、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如本公司未履行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或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既有承诺的,则: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①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 ③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自动冻结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全部货币资金。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本机构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现就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机构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与前述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若发行人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机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如本机构未履行将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或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既有承诺的,则: ①本机构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机构暂停从发行人处取得现金分红(如有); ③同时本机构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机构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若因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回购价格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与前述违法违规事实被有权机关认定之日前30个交易日发行人股票均价孰高者确定,若发行人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作相应调整。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如本人未履行将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或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既有承诺的,则: ①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暂停从发行人处取得现金分红(如有); 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购回或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
杨清金; 颜艺林; 牟青英; 林挺凌;郭宝华; 杨之曙; 沈维涛; 丘国才; 黄兰香;李敏;黄鸿辉;谢长火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本人系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就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2、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人未履行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既有承诺的,则: ①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就未履行上述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本人暂停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如有)、津贴(如有)及取得现金分红(如有); ③同时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上述承诺采取相应的赔偿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现就本次申请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Strait Co,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本机构/本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的股东,现就中仑新材本次申请首次公开股票并 | 2024年06 | 长期有效 | 正常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Ltd.;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杨杰;杨清金;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如果本机构/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机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机构/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机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在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机构/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机构/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机构/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机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机构/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月20日 | 履行中 | |||
杨清金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现就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在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行人股份(如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杨清金; 颜艺林; 牟青英; 林挺凌;郭宝华; 杨之曙; 沈维涛; 丘国才; 黄兰香;李敏;黄鸿辉;谢长火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发行人本次申请首次公开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同时,在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人不得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 3、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启动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的条件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所载之内容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之情形,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的启动程序 (1)在触发启动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条件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触发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通知召开董事会审议股份回购及买回的具体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股份回购及买回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开始实施股份回购及买回方案。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返还予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3)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价格将不低于相关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作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 (4)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或相关有权机构认定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约束措施 (1)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时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2)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及买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及买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①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②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本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就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事宜,本公司承诺如下: 1、加快募投项目投资建设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盈利,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积极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增强项目相关的人才与技术储备,争取尽早实现项目预期收益,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改善公司资金状况进行,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入专项账户中,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使用途径,保证募集资金按照原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 3、加强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公司将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治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减少财务成本,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立运行的组织职能机构。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董事、监事能够充分行使权利。 5、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 2024年06月20日 | 至承诺事项履行完毕止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及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明确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以《公司章程(草案)》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为指引,在充分听取广大中小股东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持续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予以严格执行,努力提升股东投资回报。 同时,公司还制订了《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对发行上市后三年的利润分配进行了具体安排。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强化对投资者的权益保障,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在此承诺如下: 1、本机构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如本机构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机构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机构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若本机构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机构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在此承诺如下: 1、本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 颜艺林; 牟青英; 林挺凌;郭宝华; 杨之曙; 沈维涛;黄鸿辉;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本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就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若发行人实施股权激励的,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谢长火 | 人作出的相关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若本人未履行该等承诺给发行人或者发行人股东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承诺函 本机构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相关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如发生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要求发行人按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者出现其他导致发行人需要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或者由此发生诉讼、仲裁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则本机构无条件地全额承担该等应当补缴的费用、罚款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承诺函 本人作为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保护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就发行人(包括发行人分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之相关事宜不可撤销地保证并承诺如下: 如发生主管部门认定发行人未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全部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要求发行人按规定缴纳相关款项,或者出现其他导致发行人需要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或者由此发生诉讼、仲裁及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则本人无条件地全额承担该等应当补缴的费用、罚款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发行人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根据中国证监会分别于2021年2月5日实施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及2021年5月28日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2月23日出具的《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本公司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份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不涉及中国证监会系统在职或离职人员不当入股的情形; (四)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函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承诺如下: 1、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024年06月20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公司 |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日 | 行中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函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机构”)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如下: 1、本机构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机构将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机构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则亦有义务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杨清金 | 其他承诺 |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函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本人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及时提议召集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在相关会议中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以确保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本人对欺诈发行负有责任,则亦有义务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 2024年06月20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的工作计划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20<注1>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瑞生、郑伟平、颜鸿滨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许瑞生4年、郑伟平4年、颜鸿滨1年 |
注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费用合计为120万元,其中95万元为财务报表审计服务费,25万元为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租赁,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所需的仓储及员工宿舍,均不构成重大租赁合同。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10,000 | 2023年08月2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注1> | 无 | 2025年8月20日 | 否 | 否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10,000 | 2023年12月01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4年11月1日 | 否 <注2> | 否 |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3,000 | 2023年08月21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5年8月20日 | 否 | 否 |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8,000 | 2023年08月24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4年6月24日 | 是 | 否 |
PT Changsu Industr | 2024年07月24日 | 50,000 | 不适用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不适用 | 否 | 否 |
ial Indonesia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81,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73,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3,00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7,000 | 2023年08月21日 | 7,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注1> | 无 | 2025年8月20日 | 否 | 否 |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6,000 | 2024年01月30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2025年1月4日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13,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6,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13,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13,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94,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6,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86,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6,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3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0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注1〉厦门长塑、中仑塑业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于2024年11月5日签订《补充协议》提前终止最高额抵押合同,海沧区新盛路16号锅炉房等资产不再为相关融资提供担保,并于2024年11月18日完成不动产抵押权注销登记。
〈注2〉担保合同到期日为2024年11月1日,但因截至报告期末,该合同项下存在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故担保义务依然存在。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2,000 | 10,80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46,700 | 44,700 | 0 | 0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000 | 2,000 | 0 | 0 |
合计 | 60,700 | 57,50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40,000,000 | 100.00% | 3,664,575 | -3,664,575 | 0 | 340,000,000 | 85.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1,974 | -11,974 | 0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89,000,000 | 85.00% | 3,649,751 | -3,649,751 | 0 | 289,000,000 | 72.25%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72,000,000 | 80.00% | 3,640,994 | -3,640,994 | 0 | 272,000,000 | 68.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7,000,000 | 5.00% | 8,757 | -8,757 | 0 | 17,000,000 | 4.25% | ||
4、外资持股 | 51,000,000 | 15.00% | 2,850 | -2,850 | 0 | 51,000,000 | 12.75%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51,000,000 | 15.00% | 2,850 | -2,850 | 0 | 51,000,000 | 12.75%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345,425 | 3,664,575 | 60,010,000 | 60,010,000 | 15.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6,345,425 | 3,664,575 | 60,010,000 | 60,010,000 | 15.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 | 340,000, | 100.00% | 60,010,0 | 60,010,0 | 400,010, | 100.00%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总数 | 000 | 00 | 00 | 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首次公开发行新股6,001万股,股份总数由34,000万股增加至40,001万股。报告期内,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664,575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0.9161%,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1万股。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4年6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新股初始登记,并取得《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登记数量为400,01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股份为56,345,425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为343,664,575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10,000股,公司总股本由首次公开发行前的340,000,000股增加至400,010,000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详见本报告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之“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09,100,000 | 0 | 0 | 209,1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6月20日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Strait Co, Ltd. | 51,000,000 | 0 | 0 | 51,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6月20日 |
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600,000 | 0 | 0 | 30,6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6月20日 |
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7,000,000 | 0 | 0 | 17,0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5年6月20日 |
杨清金 | 16,830,000 | 0 | 0 | 16,83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6月20日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300,000 | 0 | 0 | 15,30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6月20日 |
杨杰 | 170,000 | 0 | 0 | 170,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6月20日 |
网下发行限售股份 | 0 | 3,664,575 | 3,664,575 | 0 | 网下发行股份-限售部分 | 2024年12月20日 |
合计 | 340,000,000 | 3,664,575 | 3,664,575 | 340,000,0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名称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披露索引 | 披露日期 |
股票类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2024年06月11日 | 11.88 | 60,010,000 | 2024年06月20日 | 60,010,000 | 参见巨潮资讯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024年06月19日 |
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的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4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共发行新股6,001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1.88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4〕47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1万股,并于2024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具体变化情况详见本报告“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之“一、股份变动情况”;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888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9,385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9)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2.27% | 209,100,000 | 0 | 209,1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Strait Co, Ltd. | 境外法人 | 12.75% | 51,000,000 | 0 | 51,0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65% | 30,600,000 | 0 | 30,6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北京厚 | 其他 | 4.25% | 17,000, | 0 | 17,000, | 0 | 冻结<注1> | 661,905 |
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00 | 000 | ||||||
杨清金 | 境内自然人 | 4.21% | 16,830,000 | 0 | 16,830,000 | 0 | 不适用 | 0 |
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2% | 15,300,000 | 0 | 15,300,000 | 0 | 不适用 | 0 |
任善朝 | 境内自然人 | 0.13% | 529,976 | 529,976 | 0 | 529,976 | 不适用 | 0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2% | 487,911 | 487,911 | 0 | 487,911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10% | 394,422 | 394,422 | 0 | 394,422 | 不适用 | 0 |
梁文清 | 境内自然人 | 0.10% | 383,300 | 383,300 | 0 | 383,3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清金先生通过控股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而间接控制公司52.27%的表决权;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控制厦门中仑海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而间接控制公司7.65%的表决权;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控制厦门中仑海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而间接控制公司3.82%的表决权; 2、除上述情况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任善朝 | 529,976 | 人民币普通股 | 529,976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87,911 | 人民币普通股 | 487,911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394,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422 |
梁文清 | 38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83,300 |
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 | 368,997 | 人民币普通股 | 368,99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62,811 | 人民币普通股 | 262,811 |
黎燕 | 235,197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197 |
潘磊 | 214,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4,300 |
刘峰 | 213,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800 |
张汉良 | 209,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2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5) | 股东黎燕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35,197股,合计持有无限售流通股235,197股。 |
<注1>北京厚生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厚中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 17,000,000股,其中661,905 股报告期内被法院冻结,已于2025 年1月17 日解除司法冻结。上述股权冻结行为与公司无关。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杨清金 | 2018年11月12日 | 91350200MA328D791H | 投资控股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杨清金 | 本人 | 中国 | 否 |
杨杰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是 |
中仑海清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 | - |
中仑海杰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 |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报告期内,杨清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Changtian Plastic & Chemical Limited(以下简称“长天塑化”)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清金控制的企业。2007 年 11 月 9 日,长天塑化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2017 年 10 月 31 日,长天塑化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摘牌退市。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法人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 |
Strait Co, Ltd. | 董事:王航、Alex Tianli Zhang、李韦德 | 2019年06月27日 | 50,000 美元 | 股权投资 |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容诚审字[2025]361Z0171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许瑞生、郑伟平、颜鸿滨 |
审计报告正文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仑新材料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仑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仑新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仑新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23及五、36。
中仑新材公司2024年度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为247,326.12万元。由于收入是中仑新材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从而存在中仑新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且为利润表重要组成项目,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收入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中仑新材公司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了解销售模式和流程,核对销售合同的关键条款,评估中仑新材公司采用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收入实施分析程序,包括与行业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财务数据与业务数据的对比分析。
(4)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调取公司主要客户的工商登记及变更资料,核查公司是否与主要客户存在关联关系,确认向该等客户销售产品的合理性。
(5)选取样本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出库单、客户确认的签收单据、出口报关单、增值税发票等信息,检查收入确认时点和计量金额是否正确。
(6)根据客户交易的特点和性质,选取样本执行函证程序,结合期后回款检查,以确认销售金额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
(7)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相关支持性文件,评估收入是否确认在恰当的会计期间。
? 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事项描述
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三、12及五、8。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仑新材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33,507.57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982.37万元,由于存货资产账面价值重大,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财务报表的影响较大,同时存货跌价测试存在较多的重要判断和估计,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确认实施的相关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和评价中仑新材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确认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并测试关键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对存货实施监盘,检查期末存货的数量、状况等。
(3)获取中仑新材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进行复核,对长库龄存货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分析其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市场信息等进行比较,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四、其他信息
中仑新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仑新材公司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仑新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仑新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仑新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仑新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仑新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仑新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许瑞生(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伟平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颜鸿滨 | |
2025年4月22日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456,705,415.82 | 451,947,223.2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7,547,724.39 | 187,133.80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9,138,863.66 | 113,794,337.11 |
应收账款 | 234,178,536.90 | 200,346,577.94 |
应收款项融资 | 11,957,743.28 | 31,456,917.84 |
预付款项 | 41,883,331.46 | 42,776,613.67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4,406,422.63 | 923,041.0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25,251,963.75 | 254,634,190.33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8,410,056.98 | 45,781,291.96 |
流动资产合计 | 1,779,480,058.87 | 1,141,847,326.9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190,976,569.96 | 1,325,670,373.61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9,259,790.39 | 4,903,073.8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24,668.38 | |
无形资产 | 234,816,954.09 | 213,528,788.1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5,830,005.27 | 5,830,005.27 |
长期待摊费用 | 3,311,732.58 | 3,553,501.3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638,868.83 | 14,630,500.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573,728.12 | 145,247,687.5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771,407,649.24 | 1,713,888,598.44 |
资产总计 | 3,550,887,708.11 | 2,855,735,925.3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38,5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767,789,516.20 | 642,608,084.81 |
应付账款 | 101,497,990.23 | 61,560,490.2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530,972.99 | 10,610,947.9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5,515,396.34 | 15,611,336.86 |
应交税费 | 6,191,714.80 | 10,454,422.58 |
其他应付款 | 7,865,911.39 | 7,234,913.93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936,968.32 | 50,221,506.37 |
其他流动负债 | 64,664,609.73 | 49,274,445.18 |
流动负债合计 | 1,012,993,080.00 | 986,076,147.98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144,519,372.28 | 214,275,705.75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3,898,380.78 | 51,284,887.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97,044.08 | 4,232,077.0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90,814,797.14 | 269,792,670.64 |
负债合计 | 1,203,807,877.14 | 1,255,868,818.62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0,010,000.00 | 34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3,070,665.89 | 328,241,753.13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777,000.35 | 39.98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408,605.51 | 13,636,771.1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030,367,559.92 | 917,988,542.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47,079,830.97 | 1,599,867,106.73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2,347,079,830.97 | 1,599,867,106.7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550,887,708.11 | 2,855,735,925.35 |
法定代表人:杨清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长火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长火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8,086,710.77 | 107,067,962.94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0,467,123.2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658,461.87 | 36,171,430.00 |
应收账款 | 125,587,448.51 | |
应收款项融资 | 35,000,000.00 | 37,000,000.00 |
预付款项 | 29,675,877.02 | 29,176,165.28 |
其他应收款 | 281,564,270.84 | 34,314.76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3,054,844.79 | 3,905,660.36 |
流动资产合计 | 688,094,737.08 | 213,355,533.34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315,938,240.27 | 1,063,325,306.8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1.5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15,938,240.27 | 1,063,325,758.34 |
资产总计 | 2,004,032,977.35 | 1,276,681,291.6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533,042,250.00 | 450,200,000.00 |
应付账款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4,365,396.70 | |
应付职工薪酬 | 584,021.50 | 570,377.50 |
应交税费 | 1,074,077.87 | 1,502,966.27 |
其他应付款 | 3,000.00 | 5,908.00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24,658,461.87 | 8,038,931.57 |
流动负债合计 | 559,361,811.24 | 474,683,580.04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16,198.3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198.32 | |
负债合计 | 559,478,009.56 | 474,683,580.0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00,010,000.00 | 34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07,286,734.32 | 332,457,821.5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4,408,605.51 | 13,636,771.17 |
未分配利润 | 122,849,627.96 | 115,903,118.9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44,554,967.79 | 801,997,711.6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04,032,977.35 | 1,276,681,291.68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473,261,225.51 | 2,352,273,918.49 |
其中:营业收入 | 2,473,261,225.51 | 2,352,273,918.4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359,943,031.18 | 2,117,266,503.46 |
其中:营业成本 | 2,183,061,544.30 | 1,939,296,693.3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9,891,257.83 | 11,855,163.38 |
销售费用 | 25,823,906.75 | 24,733,353.99 |
管理费用 | 64,266,684.60 | 60,955,161.13 |
研发费用 | 83,332,781.46 | 76,998,511.81 |
财务费用 | -6,433,143.76 | 3,427,619.77 |
其中:利息费用 | 5,039,271.35 | 6,450,977.38 |
利息收入 | 7,258,264.40 | 5,566,560.19 |
加:其他收益 | 20,399,640.26 | 17,144,056.0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0,444.95 | -3,776,919.0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61,264.35 | 177,033.80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64,074.31 | -2,994,455.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5,099,681.59 | -11,967,951.2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20,305,787.99 | 233,589,178.80 |
加:营业外收入 | 330,295.97 | 706,203.66 |
减:营业外支出 | 513,056.76 | 2,386,952.3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0,123,027.20 | 231,908,430.10 |
减:所得税费用 | 6,972,175.39 | 25,704,816.60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150,851.81 | 206,203,613.5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13,150,851.81 | 206,203,613.50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3,150,851.81 | 206,203,613.5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少数股东损益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7,040.33 | 39.98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7,040.33 | 39.98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7,040.33 | 39.98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77,040.33 | 39.98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12,373,811.48 | 206,203,653.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2,373,811.48 | 206,203,653.48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1 | 0.6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1 | 0.6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杨清金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长火 会计机构负责人:谢长火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575,438,018.48 | 1,444,836,453.21 |
减:营业成本 | 1,556,373,740.86 | 1,421,721,134.61 |
税金及附加 | 1,043,791.48 | 1,183,397.87 |
销售费用 | 1,228,100.72 | 524,040.66 |
管理费用 | 7,159,014.47 | 4,720,128.67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870,906.96 | 572,618.17 |
其中:利息费用 | ||
利息收入 | 2,442,936.61 | 1,589,751.8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加:其他收益 | 69,789.65 | 2,902,997.7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38,616.04 | 99,427,130.5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20,367.0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24.00 | -103.70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455,294.54 | 118,445,157.83 |
加:营业外收入 | 1.25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0,455,295.79 | 118,445,157.83 |
减:所得税费用 | 2,736,952.40 | 4,663,512.04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18,343.39 | 113,781,645.79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718,343.39 | 113,781,645.79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7,718,343.39 | 113,781,645.79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530,461,600.57 | 2,410,204,629.86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6,563,003.41 | 27,494,444.51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1,806,980.46 | 47,019,231.0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68,831,584.44 | 2,484,718,305.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45,814,269.23 | 1,830,273,501.46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419,063.95 | 137,914,159.1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5,895,173.08 | 62,268,530.20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247,453.33 | 82,190,100.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327,375,959.59 | 2,112,646,291.1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455,624.85 | 372,072,014.2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306,813.0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9,5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6,356,313.0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85,802,036.23 | 238,337,307.5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980,000,000.00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65,802,036.23 | 238,337,307.5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9,445,723.16 | -238,337,307.55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2,918,8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5,000,000.00 | 296,671,503.91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049,884.96 | 149,137,103.3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2,968,684.96 | 445,808,607.2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77,902,448.55 | 293,276,530.79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122,579.61 | 8,131,507.96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7,057,808.59 | 348,667,056.5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30,082,836.75 | 650,075,095.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52,885,848.21 | -204,266,488.0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036,029.23 | 638,781.06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931,779.13 | -69,893,000.26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9,387,930.00 | 309,280,930.2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2,319,709.13 | 239,387,930.0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078,099,848.05 | 1,028,492,699.1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643,127.51 | 4,644,196.4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0,742,975.56 | 1,033,136,895.51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085,381,454.30 | 992,037,850.2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407,474.22 | 4,554,114.7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921,212.73 | 8,247,607.0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036,469.40 | 3,516,375.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00,746,610.65 | 1,008,355,947.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03,635.09 | 24,780,947.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5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8,438.36 | 100,000,000.0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268,438.36 | 100,000,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2,612,933.44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0,78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3,392,933.4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3,124,495.08 | 100,000,0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62,918,8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5,080,000.00 | 74,161,654.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7,998,800.00 | 74,161,654.65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1,894,265.83 | 202,634,618.1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894,265.83 | 202,634,618.1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26,104,534.17 | -128,472,963.4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706.9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975,697.03 | -3,692,015.6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45,705.75 | 9,637,721.3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921,402.78 | 5,945,705.75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0,000,000.00 | 328,241,753.13 | 39.98 | 13,636,771.17 | 917,988,542.45 | 1,599,867,106.73 | 1,599,867,106.7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0,000,000.00 | 328,241,753.13 | 39.98 | 13,636,771.17 | 917,988,542.45 | 1,599,867,106.73 | 1,599,867,106.73 | ||||||||
三、 | 60,0 | 574, | - | 771, | 112, | 747, | 747, |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000.00 | 828,912.76 | 777,040.33 | 834.34 | 379,017.47 | 212,724.24 | 212,724.2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7,040.33 | 113,150,851.81 | 112,373,811.48 | 112,373,811.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10,000.00 | 574,828,912.76 | 634,838,912.76 | 634,838,912.7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60,010,000.00 | 574,828,912.76 | 634,838,912.76 | 634,838,912.7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71,834.34 | -771,834.34 |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71,834.34 | -771,834.3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 |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903,070,665.89 | -777,000.35 | 14,408,605.51 | 1,030,367,559.92 | 2,347,079,830.97 | 2,347,079,830.9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0,000,000.00 | 328,241,753.13 | 2,258,606.59 | 723,163,093.53 | 1,393,663,453.25 | 1,393,663,453.25 | |||||||||
加:会计政策变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0,000,000.00 | 328,241,753.13 | 2,258,606.59 | 723,163,093.53 | 1,393,663,453.25 | 1,393,663,453.2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9.98 | 11,378,164.58 | 194,825,448.92 | 206,203,653.48 | 206,203,653.4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98 | 206,203,613.50 | 206,203,653.48 | 206,203,653.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378,164.58 | -11,378,164.5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378,164.58 | -11,378,164.5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0,000,000.00 | 328,241,753.13 | 39.98 | 13,636,771.17 | 917,988,542.45 | 1,599,867,106.73 | 1,599,867,106.73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0,000,000.00 | 332,457,821.56 | 13,636,771.17 | 115,903,118.91 | 801,997,711.6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0,000,000.00 | 332,457,821.56 | 13,636,771.17 | 115,903,118.91 | 801,997,711.6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0,010,000.00 | 574,828,912.76 | 771,834.34 | 6,946,509.05 | 642,557,256.1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18,343.39 | 7,718,343.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0,010,000.00 | 574,828,912.76 | 634,838,912.76 | |||||||||
1.所有者 | 60,010,000 | 574,828,91 | 634,838,91 |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投入的普通股 | .00 | 2.76 | 2.76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771,834.34 | -771,834.34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71,834.34 | -771,834.3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00,010,000.00 | 907,286,734.32 | 14,408,605.51 | 122,849,627.96 | 1,444,554,967.79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340,000,000.00 | 332,457,821.56 | 2,258,606.59 | 13,499,637.70 | 688,216,065.8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40,000,000.00 | 332,457,821.56 | 2,258,606.59 | 13,499,637.70 | 688,216,065.8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78,164.58 | 102,403,481.21 | 113,781,645.7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781,645.79 | 113,781,645.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1,378,164.58 | -11,378,164.5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1,378,164.58 | -11,378,164.5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 |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40,000,000.00 | 332,457,821.56 | 13,636,771.17 | 115,903,118.91 | 801,997,711.64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中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身为原中仑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8年11月19日,设立时初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2021年6月,公司以截至2021年4月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人民币67,245.78万元折合股本13,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作出决议,同意以公司已发行股本13,9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20,100万股, 转增后注册资本和股本为34,000万元。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12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6,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后总股本40,001万元,本公司公开发行之股票于2024年6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50200MA3293HD6D,法定代表人杨清金,总部经营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268-1号。
本公司主要的经营活动为功能性膜材、高性能聚酰胺材料、生物基可降解膜材、新能源膜材的生产及销售。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境外(分)子公司按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本期重要的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 | 金额≥5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 金额≥1,000万元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重要固定资产 | 账面原值≥1,000万元 |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 预算数≥1,000万元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应付款项 | 金额≥1,000万元 |
收到、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收到或支付金额≥5,00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范围的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控制的定义包含三项基本要素:一是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二是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三是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本公司对被投资方的投资具备上述三要素时,表明本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方。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3)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4)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指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的存货,在以外币购入存货并且该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可变现净值以外币反映的情况下,先将可变现净值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再与以记账本位币反映的存货成本进行比较,从而确定该项存货的期末价值;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
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 应收企业客户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其他应收款组合4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其他应收款组合5 应收其他款项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 银行承兑汇票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应收账款账龄按照应收客户款项发生日至资产负债表日的时间计算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8)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本公司以主要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公司以最有利市场的价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本公司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主要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交易量最大和交易活跃程度最高的市场;最有利市场,是指在考虑交易费用和运输费用后,能够以最高金额出售相关资产或者以最低金额转移相关负债的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以公允价值计量非金融资产的,考虑市场参与者将该资产用于最佳用途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或者将该资产出售给能够用于最佳用途的其他市场参与者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①估值技术
本公司采用在当期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使用的估值技术主要包括:
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本公司使用与其中一种或多种估值技术相一致的方法计量公允价值,使用多种估值技术计量公允价值的,考虑各估值结果的合理性,选取在当期情况下最能代表公允价值的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本公司在估值技术的应用中,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可观察输入值,是指能够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反映了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的假设。不可观察输入值,是指不能从市场数据中取得的输入值。该输入值根据可获得的市场参与者在对相关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使用假设的最佳信息取得。
②公允价值层次
本公司将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划分为三个层次,并首先使用第一层次输入值,其次使用第二层次输入值,最后使用第三层次输入值。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办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办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办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方法及会计处理办法,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本公司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8、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①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附注五、30。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的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15 | 5 | 6.33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 | 5 | 31.67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8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2-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商标权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专利权 | 10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排污权 | 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与开展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归集为研发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其他费用等。
1)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包括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不适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
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应付客户对价
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
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包含转让产品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规定的要求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办妥出口报关手续,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但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该项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净额列示的依据
本公司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①本公司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②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
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各类使用权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租赁期 | 0.00 | 根据租赁期确定 |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 | 无 | 0.00 |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
无 | 0.00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7号的规定,执行解释17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及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执行该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额 | 13%、11%、9%、6% 增值税退税率13% |
消费税 | 不适用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22%、16.5%、1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15% |
长塑(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 | 22% |
PT Changsu Trading Indonesia | 22% |
2、税收优惠
根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于2023年11月22日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335100107),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3年度起有效期三年,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的有关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公司可依法就其支出的研发费用进行税前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是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优惠。
3、其他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213.50 | 3,858.00 |
银行存款 | 282,311,495.63 | 239,384,072.00 |
其他货币资金 | 174,385,706.69 | 212,559,293.21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0.00 | 0.00 |
合计 | 456,705,415.82 | 451,947,223.2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4,095,224.77 | 3,941,197.72 |
其他说明:
说明:2024年12月31日,其他货币资金174,385,706.69元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和外汇交易保证。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77,547,724.39 | 187,133.80 |
其中: | ||
衍生金融资产 | 187,133.80 | |
其中: | ||
合计 | 577,547,724.39 | 187,133.80 |
其他说明:
2024年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较2023年年末上涨幅度较大,主要系2024年募集资金到账后,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9,138,863.66 | 113,794,337.11 |
合计 | 69,138,863.66 | 113,794,337.1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69,138,863.66 | 100.00% | 69,138,863.66 | 113,794,337.11 | 100.00% | 113,794,337.11 | ||||
其中: | ||||||||||
合计 | 69,138,863.66 | 100.00% | 69,138,863.66 | 113,794,337.11 | 100.00% | 113,794,337.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0.00 | 0.00 |
合计 | 0.00 | 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合计 | 0.00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4,469,349.82 | |
合计 | 0.00 | 64,469,349.82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46,503,723.21 | 210,891,134.67 |
合计 | 246,503,723.21 | 210,891,134.6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46,503,723.21 | 100.00% | 12,325,186.31 | 5.00% | 234,178,536.90 | 210,891,134.67 | 100.00% | 10,544,556.73 | 5.00% | 200,346,577.94 |
其中: | ||||||||||
应收企业客户 | 246,503,723.21 | 100.00% | 12,325,186.31 | 234,178,536.90 | 210,891,134.67 | 100.00% | 10,544,556.73 | 5.00% | 200,346,577.94 | |
合计 | 246,503,723.21 | 100.00% | 12,325,186.31 | 5.00% | 234,178,536.90 | 210,891,134.67 | 100.00% | 10,544,556.73 | 5.00% | 200,346,577.9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企业客户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企业客户 | 246,503,723.21 | 12,325,186.31 | 5.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企业客户 | 10,544,556.73 | 1,780,738.43 | 108.85 | 12,325,186.31 | ||
合计 | 10,544,556.73 | 1,780,738.43 | 108.85 | 12,325,186.3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403.7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7,350,546.19 | 0.00 | 17,350,546.19 | 7.04% | 867,527.31 |
客户二 | 15,733,969.92 | 0.00 | 15,733,969.92 | 6.38% | 786,698.50 |
客户三 | 15,146,031.91 | 0.00 | 15,146,031.91 | 6.14% | 757,301.60 |
客户四 | 10,937,093.09 | 0.00 | 10,937,093.09 | 4.44% | 546,854.65 |
客户五 | 9,273,836.22 | 0.00 | 9,273,836.22 | 3.76% | 463,691.81 |
合计 | 68,441,477.33 | 0.00 | 68,441,477.33 | 27.76% | 3,422,073.87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11,957,743.28 | 31,456,917.84 |
合计 | 11,957,743.28 | 31,456,917.8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57,743.28 | 100.00% | 11,957,743.28 | 31,456,917.84 | 100.00% | 31,456,917.84 | ||||
其中: | ||||||||||
合计 | 11,957,743.28 | 100.00% | 11,957,743.28 | 31,456,917.84 | 100.00% | 31,456,917.84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6,366,675.37 | |
合计 | 86,366,675.37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本报告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4,406,422.63 | 923,041.05 |
合计 | 4,406,422.63 | 923,041.05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 | 837,908.20 | 733,568.22 |
押金保证金 | 3,753,076.41 | 166,220.00 |
备用金 | 47,355.00 | 71,833.93 |
合计 | 4,638,339.61 | 971,622.15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497,719.61 | 842,502.15 |
1至2年 | 14,500.00 | 20,000.00 |
2至3年 | 20,000.00 | |
3年以上 | 106,120.00 | 109,120.00 |
3至4年 | 100,000.00 | 100,000.00 |
5年以上 | 6,120.00 | 9,120.00 |
合计 | 4,638,339.61 | 971,622.1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638,339.61 | 100.00% | 231,916.98 | 5.00% | 4,406,422.63 | 971,622.15 | 100.00% | 48,581.10 | 5.00% | 923,041.05 |
其中: | ||||||||||
1.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3,753,076.41 | 80.91% | 187,653.82 | 5.00% | 3,565,422.59 | 166,220.00 | 17.11% | 8,311.00 | 5.00% | 157,909.00 |
2.应收其他款项 | 885,263.20 | 19.09% | 44,263.16 | 5.00% | 841,000.04 | 805,402.15 | 82.89% | 40,270.10 | 5.00% | 765,132.05 |
合计 | 4,638,339.61 | 100.00% | 231,916.98 | 5.00% | 4,406,422.63 | 971,622.15 | 100.00% | 48,581.10 | 5.00% | 923,041.0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押金及保证金 | 3,753,076.41 | 187,653.82 | 5.00% |
应收其他款项 | 885,263.20 | 44,263.16 | 5.00% |
合计 | 4,638,339.61 | 231,916.9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各组合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8,581.10 | 48,581.10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83,335.88 | 183,335.88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31,916.98 | 231,916.9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应收押金和保证金 | 8,311.00 | 179,342.82 | 187,653.82 | |||
应收其他款项 | 40,270.10 | 3,993.06 | 44,263.16 | |||
合计 | 48,581.10 | 183,335.88 | 231,916.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保证金 | 3,559,083.41 | 1年以内 | 76.73% | 177,954.17 |
第二名 | 代垫款 | 468,665.56 | 1年以内 | 10.10% | 23,433.28 |
第三名 | 代垫款 | 365,857.00 | 1年以内 | 7.89% | 18,292.85 |
第四名 | 押金保证金 | 110,000.00 | 1-2年10,000,3年以上100,000 | 2.37% | 5,500.00 |
第五名 | 备用金 | 47,355.00 | 1年以内 | 1.02% | 2,367.75 |
合计 | 4,550,960.97 | 98.11% | 227,548.05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其他说明:
无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1,883,331.46 | 100.00% | 42,776,613.67 | 100.00% |
合计 | 41,883,331.46 | 42,776,613.67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公司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4,467,594.71 | 58.42% |
第二名 | 3,225,600.00 | 7.70% |
第三名 | 3,192,000.00 | 7.62% |
第四名 | 2,573,783.15 | 6.15% |
第五名 | 1,999,433.52 | 4.77% |
合计 | 35,458,411.38 | 84.66%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4,057,143.13 | 3,492,637.49 | 50,564,505.64 | 61,830,006.86 | 3,145,132.28 | 58,684,874.58 |
在产品 | 23,197,951.90 | 23,197,951.90 | 27,614,932.57 | 27,614,932.57 | ||
库存商品 | 197,567,675.06 | 3,084,234.96 | 194,483,440.10 | 120,317,784.23 | 19,803.06 | 120,297,981.17 |
周转材料 | 18,131,907.68 | 2,808,372.57 | 15,323,535.11 | 18,091,127.31 | 2,978,228.95 | 15,112,898.36 |
发出商品 | 25,901,072.09 | 362,447.11 | 25,538,624.98 | 21,776,026.46 | 21,776,026.46 | |
自制半成品 | 16,044,856.42 | 76,027.01 | 15,968,829.41 | 11,182,668.93 | 35,191.74 | 11,147,477.19 |
在途物资 | 175,076.61 | 175,076.61 | ||||
合计 | 335,075,682.89 | 9,823,719.14 | 325,251,963.75 | 260,812,546.36 | 6,178,356.03 | 254,634,190.33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145,132.28 | 11,311,426.24 | 10,963,921.03 | 3,492,637.49 | ||
库存商品 | 19,803.06 | 3,260,242.26 | 195,810.36 | 3,084,234.96 | ||
周转材料 | 2,978,228.95 | 20,697.53 | 190,553.91 | 2,808,372.57 | ||
自制半成品 | 35,191.74 | 144,868.45 | 104,033.18 | 76,027.01 | ||
发出商品 | 362,447.11 | 362,447.11 | ||||
合计 | 6,178,356.03 | 15,099,681.59 | 11,454,318.48 | 9,823,719.14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存货期末余额中无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
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借方余额重分类 | 52,474,580.75 | 41,875,631.60 |
IPO中介机构费用 | 3,905,660.36 |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935,476.23 | |
合计 | 58,410,056.98 | 45,781,291.96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90,976,569.96 | 1,325,670,373.61 |
合计 | 1,190,976,569.96 | 1,325,670,373.61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7,586,762.40 | 1,414,053,155.69 | 5,968,322.21 | 6,375,556.60 | 16,517,413.56 | 1,940,501,210.46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91.38 | 6,843,069.58 | 363,507.85 | 1,242,217.21 | 926,557.92 | 9,404,943.94 |
(1)购置 | 278,300.89 | 363,507.85 | 1,242,217.21 | 926,557.92 | 2,810,583.8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875,749.98 | 5,875,749.9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其他增加 | 29,591.38 | 689,018.71 | 718,610.0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853.21 | 498,478.95 | 17,036.16 | 54,104.44 | 593,472.76 | |
(1)处置或报废 | 498,478.95 | 17,036.16 | 54,104.44 | 569,619.55 | ||
其他减少 | 23,853.21 | 23,853.21 | ||||
4.期末余额 | 497,592,500.57 | 1,420,397,746.32 | 6,331,830.06 | 7,600,737.65 | 17,389,867.04 | 1,949,312,681.6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0,502,067.89 | 482,874,730.04 | 4,926,259.46 | 4,992,095.87 | 11,535,683.59 | 614,830,836.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123,607.21 | 113,655,093.45 | 286,397.87 | 623,655.62 | 1,247,028.67 | 143,935,782.82 |
(1 | 28,123,607.21 | 113,655,093.45 | 286,397.87 | 623,655.62 | 1,247,028.67 | 143,935,782.82 |
)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63,058.68 | 16,050.10 | 51,399.21 | 430,507.99 | ||
(1)处置或报废 | 363,058.68 | 16,050.10 | 51,399.21 | 430,507.99 | ||
4.期末余额 | 138,625,675.10 | 596,166,764.81 | 5,212,657.33 | 5,599,701.39 | 12,731,313.05 | 758,336,111.68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8,966,825.47 | 824,230,981.51 | 1,119,172.73 | 2,001,036.26 | 4,658,553.99 | 1,190,976,569.96 |
2.期初账面价值 | 387,084,694.51 | 931,178,425.65 | 1,042,062.75 | 1,383,460.73 | 4,981,729.97 | 1,325,670,373.6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无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29,259,790.39 | 4,903,073.87 |
合计 | 129,259,790.39 | 4,903,073.87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 | 40,938,497.01 | 40,938,497.01 | 1,307,124.97 | 1,307,124.97 | ||
印尼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34,141,820.11 | 34,141,820.11 | ||||
新能源膜材项目(一期) | 29,112,953.70 | 29,112,953.70 | 166,415.09 | 166,415.09 | ||
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 | 21,160,011.92 | 21,160,011.92 | 116,981.13 | 116,981.13 | ||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 2,173,568.88 | 2,173,568.88 | 1,885,074.53 | 1,885,074.53 | ||
其他升级改造项目 | 1,732,938.77 | 1,732,938.77 | 1,427,478.15 | 1,427,478.15 | ||
合计 | 129,259,790.39 | 129,259,790.39 | 4,903,073.87 | 4,903,073.8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 | 其中:本期利息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金额 | 算比例 | 额 | 资本化金额 | |||||||||
高功能性BOPA膜材产业化项目 | 1,006,986,600.00 | 1,307,124.97 | 39,631,372.04 | 40,938,497.01 | 44.01% | 42.25% | 2,649,464.21 | 募集资金 | ||||
印尼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560,000,000.00 | 34,141,820.11 | 34,141,820.11 | 12.54% | 7.59% | 其他 | ||||||
高性能聚酰胺材料产业化项目 | 531,072,200.00 | 1,885,074.53 | 288,494.35 | 2,173,568.88 | 9.13% | 5.46% | 募集资金 | |||||
新能源膜材项目(一期) | 490,000,000.00 | 166,415.09 | 28,946,538.61 | 29,112,953.70 | 28.50% | 15.27% | 其他 | |||||
新型生物基可降解膜材产业化项目 | 427,185,800.00 | 116,981.13 | 21,043,030.79 | 21,160,011.92 | 5.48% | 3.17% | 其他 | |||||
合计 | 3,015,244,600.00 | 3,475,595.72 | 124,051,255.90 | 127,526,851.62 | 2,649,464.2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未计提减值准备。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74,005.04 | 1,574,005.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574,005.04 | 1,574,005.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49,336.66 | 1,049,336.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4,668.38 | 524,668.38 |
(1)计提 | 524,668.38 | 524,668.3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574,005.04 | 1,574,005.0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0.00 | 0.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4,668.38 | 524,668.38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计算机软件 | 商标权 | 排污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25,241,276.66 | 2,370,561.32 | 3,808,130.35 | 290,898.00 | 299,291.80 | 232,010,158.1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7,155,950.44 | 189,846.38 | 43,008.85 | 27,388,805.67 | |||
(1)购置 | 27,155,950.44 | 189,846.38 | 43,008.85 | 27,388,805.6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52,397,227.10 | 2,370,561.32 | 3,997,976.73 | 333,906.85 | 299,291.80 | 259,398,963.8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3,169,226.40 | 2,368,307.02 | 2,412,919.15 | 287,478.51 | 243,438.87 | 18,481,369.9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565,858.72 | 1,144.47 | 516,395.29 | 2,980.96 | 14,260.32 | 6,100,639.76 | |
(1)计提 | 5,565,858.72 | 1,144.47 | 516,395.29 | 2,980.96 | 14,260.32 | 6,100,639.7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8,735,085.12 | 2,369,451.49 | 2,929,314.44 | 290,459.47 | 257,699.19 | 24,582,009.71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3,662,141.98 | 1,109.83 | 1,068,662.29 | 43,447.38 | 41,592.61 | 234,816,954.0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12,072,050.26 | 2,254.30 | 1,395,211.20 | 3,419.49 | 55,852.93 | 213,528,788.1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不存在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5,830,005.27 | 5,830,005.27 | ||||
合计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文化展厅工程 | 2,727,369.26 | 779,834.64 | 1,947,534.62 | ||
园林景观工程 | 164,974.66 | 53,671.97 | 111,302.69 | ||
装修工程 | 579,692.54 | 747,215.04 | 148,553.62 | 1,178,353.96 | |
其他 | 81,464.87 | 103,211.01 | 110,134.57 | 74,541.31 | |
合计 | 3,553,501.33 | 850,426.05 | 1,092,194.80 | 3,311,732.58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9,823,719.14 | 1,636,165.49 | 6,178,356.03 | 1,002,707.6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522,869.39 | 1,020,494.31 | 2,386,546.27 | 454,912.61 |
可抵扣亏损 | 23,854,976.78 | 5,931,163.92 | 5,536,011.77 | 1,383,293.82 |
递延收益 | 43,898,380.78 | 8,126,051.35 | 51,284,887.81 | 9,245,085.72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减值 | 3,300,899.67 | 495,134.95 | 3,953,642.33 | 593,046.35 |
信用减值准备 | 12,557,103.29 | 2,374,817.05 | 10,593,137.83 | 1,869,031.81 |
租赁负债 | 549,482.34 | 82,422.35 | ||
合计 | 98,957,949.05 | 19,583,827.07 | 80,482,064.38 | 14,630,500.2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15,205,638.40 | 2,280,845.75 | 15,635,986.67 | 2,345,398.00 |
固定资产一次性加计扣除 | 9,833,306.64 | 1,571,724.21 | 10,994,127.98 | 1,766,246.7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547,724.39 | 489,432.36 | 187,133.80 | 41,732.07 |
使用权资产 | 524,668.38 | 78,700.26 | ||
合计 | 27,586,669.43 | 4,342,002.32 | 27,341,916.83 | 4,232,077.0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944,958.24 | 17,638,868.83 | 0.00 | 14,630,500.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44,958.24 | 2,397,044.08 | 0.00 | 4,232,077.0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189,573,728.12 | 189,573,728.12 | 145,247,687.53 | 145,247,687.53 | ||
合计 | 189,573,728.12 | 189,573,728.12 | 145,247,687.53 | 145,247,687.53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74,385,706.69 | 174,385,706.69 | 保证金 | 开立票据、信用证;远期结售汇 | 212,559,293.21 | 212,559,293.21 | 保证金 | 开立票据、信用证;远期结售汇 |
应收票据 | 64,469,349.82 | 64,469,349.82 | 票据背书但未终止确认、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 | 票据贴现或背书 | 48,497,385.83 | 48,497,385.83 | 票据背书但未终止确认、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 | 票据贴现或背书 |
固定资产 | 1,162,688,558.00 | 740,616,392.08 | 抵押 | 借款 | 1,058,972,180.84 | 1,058,972,180.84 | 抵押 | 借款 |
无形资产 | 104,325,493.50 | 93,895,642.19 | 抵押 | 借款 | 122,218,305.08 | 122,218,305.08 | 抵押 | 借款 |
应收票据 | 1,849,112.44 | 1,849,112.44 | 质押 | 开立票据 | ||||
应收款项融资 | 3,632,611.97 | 3,632,611.97 | 质押 | 开立票据 | ||||
合计 | 1,505,869,108.01 | 1,073,367,090.78 | 1,447,728,889.37 | 1,447,728,889.37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7,500,000.00 | |
保证借款 | 61,000,000.00 | |
合计 | 138,50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01,779,266.20 | 542,408,084.81 |
国内信用证 | 166,010,250.00 | 100,200,000.00 |
合计 | 767,789,516.20 | 642,608,084.8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及运费 | 50,485,420.59 | 39,120,438.95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51,012,569.64 | 22,440,051.33 |
合计 | 101,497,990.23 | 61,560,490.28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报告期末不存在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7,865,911.39 | 7,234,913.93 |
合计 | 7,865,911.39 | 7,234,913.93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772,163.32 | 6,232,239.89 |
预提费用 | 820,915.31 | 844,227.21 |
其他 | 272,832.76 | 158,446.83 |
合计 | 7,865,911.39 | 7,234,913.9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4,530,972.99 | 10,610,947.97 |
合计 | 4,530,972.99 | 10,610,947.97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5,611,336.86 | 135,987,550.55 | 136,083,491.07 | 15,515,396.3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8,254,776.39 | 8,254,776.39 | ||
三、辞退福利 | 58,536.00 | 58,536.00 | ||
合计 | 15,611,336.86 | 144,300,862.94 | 144,396,803.46 | 15,515,396.34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570,271.29 | 123,414,701.83 | 123,512,691.56 | 15,472,281.56 |
2、职工福利费 | 3,319,734.40 | 3,319,734.40 | ||
3、社会保险费 | 5,052,127.63 | 5,052,127.6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4,096,612.55 | 4,096,612.55 | ||
工伤保险费 | 554,942.48 | 554,942.48 |
生育保险费 | 399,743.21 | 399,743.21 | ||
其他 | 829.39 | 829.39 | ||
4、住房公积金 | 157.00 | 3,560,584.00 | 3,560,741.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0,908.57 | 640,402.69 | 638,196.48 | 43,114.78 |
合计 | 15,611,336.86 | 135,987,550.55 | 136,083,491.07 | 15,515,396.3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8,005,559.07 | 8,005,559.07 | ||
2、失业保险费 | 249,217.32 | 249,217.32 | ||
合计 | 8,254,776.39 | 8,254,776.39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324.14 | 1,205,925.01 |
企业所得税 | 3,153,355.01 | 6,182,734.70 |
个人所得税 | 261,274.39 | 227,014.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761.69 | 82,789.77 |
教育费附加 | 2,040.72 | 46,928.03 |
地方教育附加 | 1,360.48 | 31,285.35 |
房产税 | 1,538,618.62 | 1,544,803.13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514,462.69 | 335,247.49 |
其他税种 | 711,517.06 | 797,694.97 |
合计 | 6,191,714.80 | 10,454,422.58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936,968.32 | 49,672,024.03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49,482.34 | |
合计 | 44,936,968.32 | 50,221,506.37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背书未到期且未终止确认的银行票据 | 64,469,349.82 | 48,497,385.83 |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贷方余额重分类 | 195,259.91 | 777,059.35 |
合计 | 64,664,609.73 | 49,274,445.18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161,456,340.60 | 233,947,729.78 |
信用借款 | 28,000,000.00 | 30,000,000.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4,936,968.32 | -49,672,024.03 |
合计 | 144,519,372.28 | 214,275,705.7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569,134.20 |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9,651.86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49,482.34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6,907,698.06 | 3,009,317.28 | 43,898,380.78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4,377,189.75 | 4,377,189.75 | |||
合计 | 51,284,887.81 | 7,386,507.03 | 43,898,380.78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340,000,000.00 | 60,010,000.00 | 60,010,000.00 | 400,01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12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1万股,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和股本为人民币40,001万元。
本公司本期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001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2,91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8,079,887.2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4,838,912.76元,其中60,010,000.00元计入股本,574,828,912.76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验字[2024]361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28,241,753.13 | 574,828,912.76 | 903,070,665.89 | |
合计 | 328,241,753.13 | 574,828,912.76 | 903,070,665.8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变动系本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本溢价。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98 | -777,040.33 | -777,040.33 | -777,000.35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9.98 | -777,040.33 | -777,040.33 | -777,000.35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39.98 | -777,040.33 | -777,040.33 | -777,000.3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3,636,771.17 | 771,834.34 | 14,408,605.51 | |
合计 | 13,636,771.17 | 771,834.34 | 14,408,605.5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盈余公积增加系本公司按《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母公司本期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17,988,542.45 | 723,163,093.53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17,988,542.45 | 723,163,093.5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 113,150,851.81 | 206,203,613.50 |
润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771,834.34 | 11,378,164.5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30,367,559.92 | 917,988,542.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37,781,983.10 | 2,132,116,331.42 | 2,311,731,491.11 | 1,880,068,271.91 |
其他业务 | 35,479,242.41 | 50,945,212.88 | 40,542,427.38 | 59,228,421.47 |
合计 | 2,473,261,225.51 | 2,183,061,544.30 | 2,352,273,918.49 | 1,939,296,693.38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通用型BOPA薄膜 | 1,872,474,015.79 | 1,661,795,283.71 | 1,872,474,015.79 | 1,661,795,283.71 | ||||
新型BOPA薄膜 | 158,314,744.38 | 85,260,232.68 | 158,314,744.38 | 85,260,232.68 | ||||
聚酰胺6(PA6) | 388,594,891.08 | 372,686,510.67 | 388,594,891.08 | 372,686,510.67 | ||||
生物降解BOPLA薄膜 | 18,398,331.85 | 12,374,304.36 | 18,398,331.85 | 12,374,304.36 | ||||
其他 | 35,479,242.41 | 50,945,212.88 | 35,479,242.41 | 50,945,212.88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1,377,984,669.96 | 1,246,402,722.34 | 1,377,984,669.96 | 1,246,402,722.34 | ||||
境外 | 1,095,276,555.55 | 936,658,821.96 | 1,095,276,555.55 | 936,658,821.9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473,261,225.51 | 2,183,061,544.30 | 2,473,261,225.51 | 2,183,061,544.30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1,505,047,227.48 | 1,328,282,833.88 | 1,505,047,227.48 | 1,328,282,833.88 | ||||
经销 | 968,213,998.03 | 854,778,710.42 | 968,213,998.03 | 854,778,710.42 | ||||
合计 | 2,473,261,225.51 | 2,183,061,544.30 | 2,473,261,225.51 | 2,183,061,544.30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28,285.23 | 1,946,135.93 |
教育费附加 | 123,827.70 | 847,984.17 |
房产税 | 4,525,261.95 | 4,262,538.01 |
土地使用税 | 1,892,255.28 | 1,372,316.88 |
车船使用税 | 1,260.00 | 1,260.00 |
印花税 | 3,024,027.47 | 2,828,890.80 |
地方教育附加 | 82,551.80 | 565,322.79 |
环境保护税 | 13,788.40 | 30,714.80 |
合计 | 9,891,257.83 | 11,855,163.38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36,045,374.12 | 35,608,468.10 |
折旧与摊销 | 15,450,307.75 | 14,893,453.20 |
办公费 | 5,191,777.18 | 4,697,950.90 |
业务招待费 | 2,029,084.68 | 1,757,094.75 |
中介服务费 | 1,142,681.55 | 958,801.90 |
装修维护费 | 908,718.40 | 871,544.86 |
残疾人保障金 | 809,089.26 | 763,710.74 |
差旅费 | 958,857.67 | 539,444.62 |
其他 | 1,730,793.99 | 864,692.06 |
合计 | 64,266,684.60 | 60,955,161.13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272,974.26 | 14,717,625.67 |
业务推广费 | 5,371,261.99 | 4,514,887.99 |
差旅费 | 2,352,062.39 | 2,297,813.70 |
保险费 | 961,908.01 | 991,496.73 |
办公费 | 585,073.03 | 706,642.20 |
业务招待费 | 730,985.84 | 985,209.41 |
样品费 | 241,448.86 | 335,804.09 |
其他 | 308,192.37 | 183,874.20 |
合计 | 25,823,906.75 | 24,733,353.99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46,566,202.23 | 42,773,407.76 |
职工薪酬 | 20,577,705.39 | 19,847,841.52 |
折旧与摊销 | 8,834,865.75 | 8,495,963.91 |
其他 | 7,354,008.09 | 5,881,298.62 |
合计 | 83,332,781.46 | 76,998,511.81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5,039,271.35 | 6,450,977.38 |
减:利息收入 | 7,258,264.40 | 5,566,560.19 |
汇兑损益 | -8,506,279.09 | -2,213,367.74 |
银行手续费 | 4,292,128.38 | 4,756,570.32 |
合计 | -6,433,143.76 | 3,427,619.77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360,886.49 | 14,679,000.24 |
增值税减免和加计抵减 | 9,993,466.95 | 2,414,219.23 |
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45,286.82 | 50,836.61 |
合计 | 20,399,640.26 | 17,144,056.08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061,264.35 | 177,033.80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77,033.80 | |
合计 | 3,061,264.35 | 177,033.80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90,944.69 | -2,725,154.61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贴现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 -499.74 | -1,051,764.42 |
合计 | 590,444.95 | -3,776,919.03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780,738.43 | -3,097,634.7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83,335.88 | 103,178.83 |
合计 | -1,964,074.31 | -2,994,455.88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5,099,681.59 | -11,967,951.20 |
合计 | -15,099,681.59 | -11,967,951.20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罚款收入 | 266,766.07 | 613,364.21 | 266,766.07 |
无需支付的款项 | 47,208.34 | 61,338.04 | 47,208.34 |
其他 | 16,321.56 | 31,501.41 | 16,321.56 |
合计 | 330,295.97 | 706,203.66 | 330,295.97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0 | 100,000.00 | |
赔偿、罚款支出 | 274,969.02 | 291,123.70 | 274,969.02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95,306.25 | 2,048,790.66 | 95,306.25 |
其他 | 42,781.49 | 47,038.00 | 42,781.49 |
合计 | 513,056.76 | 2,386,952.36 | 513,056.76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815,689.75 | 30,021,303.3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843,514.36 | -4,316,486.77 |
合计 | 6,972,175.39 | 25,704,816.60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20,123,027.2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0,030,756.8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9,465,189.1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97,721.7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3,791,114.01 |
所得税费用 | 6,972,175.39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57。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628,635.90 | 33,059,941.94 |
押金、保证金 | 15,357,015.25 | 7,636,642.67 |
利息收入 | 7,258,264.40 | 5,566,560.19 |
其他 | 563,064.91 | 756,086.27 |
合计 | 31,806,980.46 | 47,019,231.0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经营费用 | 82,310,976.39 | 78,208,174.30 |
押金、保证金 | 18,365,460.53 | 3,686,378.88 |
其他 | 571,016.41 | 295,547.19 |
合计 | 101,247,453.33 | 82,190,100.3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理财产品到期收到的现金 | 405,992,120.33 | |
合计 | 405,992,120.33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 | 980,000,000.00 | |
合计 | 98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票据、信用证保证金 | 355,049,884.96 | 149,137,103.33 |
合计 | 355,049,884.96 | 149,137,103.33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票据、信用证保证金 | 316,876,298.44 | 342,796,447.29 |
支付IPO相关费用 | 28,066,754.43 | 2,014,150.94 |
筹资活动手续费 | 1,545,621.52 | 3,236,101.99 |
租赁负债支出 | 569,134.20 | 620,356.32 |
合计 | 347,057,808.59 | 348,667,056.54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138,500,000.00 | 165,000,000.00 | 303,500,000.00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 | 263,947,729.78 | 5,033,638.98 | 79,525,028.16 | 189,456,340.60 |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 | 549,482.34 | 19,651.86 | 569,134.20 | |||
合计 | 402,997,212.12 | 165,000,000.00 | 5,053,290.84 | 383,594,162.36 | 189,456,340.6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13,150,851.81 | 206,203,613.5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7,063,755.90 | 14,962,407.0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3,935,782.82 | 139,929,146.86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24,668.38 | 524,668.32 |
无形资产摊销 | 3,374,537.66 | 3,630,428.1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092,194.80 | 978,974.9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5,306.25 | 2,048,790.66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61,264.35 | -177,033.8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214,157.20 | 9,048,298.3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0,944.69 | 3,776,919.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008,368.56 | -3,984,016.4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35,033.00 | -332,459.0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717,455.01 | -36,754,664.6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871,480.22 | -360,099,764.7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4,774,269.82 | 392,316,706.13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455,624.85 | 372,072,014.2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82,319,709.13 | 239,387,930.0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9,387,930.00 | 309,280,930.2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2,931,779.13 | -69,893,000.2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82,319,709.13 | 239,387,930.00 |
其中:库存现金 | 8,213.50 | 3,858.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82,311,495.63 | 239,384,072.0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2,319,709.13 | 239,387,930.00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34,916,985.84 | 185,368,295.54 | 不可随时支取 |
信用证保证金 | 33,394,720.85 | 26,240,040.44 | 不可随时支取 |
保函保证金 | 74,000.00 | 950,957.23 | 不可随时支取 |
外汇交易保证金 | 6,000,000.00 | 不可随时支取 | |
合计 | 174,385,706.69 | 212,559,293.21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23,182,359.76 |
其中:美元 | 1,583,450.97 | 7.1884 | 11,382,478.95 |
欧元 | 1,338,255.14 | 7.5727 | 10,134,204.70 |
港币 | |||
印尼盾 | 3,693,295,136.97 | 0.000451 | 1,665,676.11 |
应收账款 | 130,793,284.41 | ||
其中:美元 | 18,195,048.19 | 7.1884 | 130,793,284.41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应付账款 | 22,992,314.50 | ||
其中:美元 | 1,424,830.38 | 7.1884 | 10,242,250.70 |
印尼盾 | 28,270,651,423.27 | 0.000451 | 12,750,063.79 |
其他应收款 | 3,447,992.20 | ||
其中:印尼盾 | 7,645,215,525.00 | 0.000451 | 3,447,992.20 |
其他应付款 | 580,849.13 | ||
其中:印尼盾 | 1,287,913,808.00 | 0.000451 | 580,849.13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 境外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选择依据 | 记账本位币变更原因 |
印尼长塑
印尼长塑 | 印度尼西亚 | 印尼盾 | 主要经营地货币 | 本年无变化 |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短期租赁费用 | 389,196.46 | 237,130.00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9,651.86 | 44,851.08 |
合计 | 408,848.32 | 281,981.08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用 | 46,566,202.23 | 42,773,407.76 |
职工薪酬 | 20,577,705.39 | 19,847,841.52 |
折旧与摊销 | 8,834,865.75 | 8,495,963.91 |
其他 | 7,354,008.09 | 5,881,298.62 |
合计 | 83,332,781.46 | 76,998,511.81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3,332,781.46 | 76,998,511.81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4年本公司新设立全资子公司PT Changsu Trading Indonesia。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 | 400,000,000.00 | 福建省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800,000,000.00 | 福建省厦门市 | 福建省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福建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福建省泉州市 | 福建省泉州市 | 制造业 | 100.00% | 出资新设 | |
厦门中仑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福建省厦门市 | 福建省厦门市 | 制造业 | 100.00% | 出资新设 | |
长塑(香港)有限公司 | 50000港币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控股 | 100.00% | 出资新设 | |
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 | 2000亿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制造业 | 100.00% | 出资新设 | |
PT Changsu Trading Indonesia | 101亿印尼盾 | 印度尼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贸易 | 100.00% | 出资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6,907,698.06 | 3,009,317.28 | 43,898,380.78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3,009,317.28 | 3,009,317.28 |
其他收益 | 7,351,569.21 | 11,669,682.96 |
财务费用(收益以负数列示) | -1,277,066.69 | -998,770.08 |
合计 | 11,637,953.18 | 15,677,770.32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应收账款中,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27.76%(2023年:25.41%);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98.11%(2023年:90.90%)。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名称 | 2024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应付票据 | 767,789,516.20 | |||
应付账款 | 101,497,990.23 | |||
其他应付款 | 7,865,911.3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936,968.32 | |||
长期借款 | 78,699,862.60 | 46,084,720.62 | 19,734,789.06 | |
合计 | 922,090,386.14 | 78,699,862.60 | 46,084,720.62 | 19,734,789.06 |
(续上表)
项目名称 | 2023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138,500,000.00 | |||
应付票据 | 642,608,084.81 | |||
应付账款 | 61,560,490.28 | |||
其他应付款 | 7,234,913.9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0,221,506.37 | |||
长期借款 | 69,756,333.45 | 78,699,862.60 | 65,819,509.71 | |
合计 | 900,124,995.39 | 69,756,333.45 | 78,699,862.60 | 65,819,509.71 |
3. 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
本公司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承受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应收账款有关。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相应风险管理策略和目标 | 被套期风险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 被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之间的经济关系 | 预期风险管理目标有效实现情况 | 相应套期活动对风险敞口的影响 |
外汇套期保值 | 利用远期外汇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 经营造成的风险。 | 对外汇汇率波动进行套期,根据外汇持有量和外汇应收、应付款的头寸的一定比例调整远期外汇交易合约的持仓量。 | 以远期结售汇等衍生品合约为套期工具,部分预期采购、销售交易涉及的外汇现金流量为被套期项目,以此来规避本公司承担的随着外汇市场价格的波动,预期采购、销售带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波动的 | 公司已建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持续对套期关系、套期风险管理控制,锁定汇率波动风险,以实现预期目标。 | 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运用可对冲公司自然对冲以外的外汇风险敞口。 |
风险。
其他说明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未应用套期会计的原因 | 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
远期外汇合约 | 公司按照外汇持有总量、预期采购、销售交易涉及的外汇现金流量,控制外汇交易头寸,未针对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一一指定套期关系,未满足套期会计应用条件 |
其他说明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票据 | 57,934,870.60 | 未终止确认 | 票据未到期且票据承兑银行不属于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 | 86,236,675.37 | 终止确认 | 票据承兑银行属于信用级别较高的银行 |
合计 | 144,171,545.97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款项融资 | 背书 | 86,236,675.37 | |
合计 | 86,236,675.37 |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77,547,724.39 | 577,547,724.3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77,547,724.39 | 577,547,724.39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1,957,743.28 | 11,957,743.2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77,547,724.39 | 11,957,743.28 | 589,505,467.67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主要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和市场可比公司模型等。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无风险利率、基准利率、汇率、信用点差、流动性溢价、缺乏流动性折扣等。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等。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 |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 30000万元人民币 | 52.27% | 52.2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杨清金。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杨杰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清金之子,直接持有本公司0.04% 的股权,杨清金一致行动人 |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厦门长天企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880,540.15 | 1,000,000.00 | 否 | 371,642.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88,218.28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 | 620,356.28 | 620,356.32 | 19,651.86 | 44,851.0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公司子公司厦门长塑向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新盛路18号的外贸仓库,用于仓储,租赁面积为2,872.02㎡,租金为18.00元/月/㎡,租赁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杨清金、陈宝华、杨杰、刘珊 | 120,000,000.00 | 2021年08月17日 | 2026年07月20日 | 是 |
杨清金、陈宝华 | 280,000,000.00 | 2022年05月12日 | 2028年04月11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陈宝华为杨清金之配偶,刘珊为杨杰之配偶。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金旸(厦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购买土地 | 68,315,596.33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568,124.00 | 2,620,181.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00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00 |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②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报告分部包括:
①膜材料制品业务分部
②合成材料制品业务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膜材料制品业务分部 | 合成材料制品业务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营业收入 | 2,114,192,932.86 | 1,719,686,990.64 | -1,360,618,697.99 | 2,473,261,225.51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083,152,639.58 | 390,108,585.93 | 2,473,261,225.51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1,040,293.29 | 1,329,578,404.70 | -1,360,618,697.99 | 0.00 |
营业成本 | 1,888,149,152.27 | 1,652,910,810.69 | -1,357,998,418.66 | 2,183,061,544.30 |
营业费用 | 22,630,653.29 | 3,193,253.46 | 25,823,906.75 | |
资产总额 | 2,720,172,160.46 | 1,224,365,104.43 | -393,649,556.78 | 3,550,887,708.11 |
负债总额 | 946,537,829.19 | 647,568,532.23 | -390,298,484.28 | 1,203,807,877.1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25,587,448.51 | 0.00 |
合计 | 125,587,448.51 | 0.0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25,587,448.51 | 100.00% | 0.00% | 125,587,448.51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中: | ||||||||||
合计 | 125,587,448.51 | 100.00% | 125,587,448.51 | 0.00 | 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公司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款项,故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81,564,270.84 | 34,314.76 |
合计 | 281,564,270.84 | 34,314.76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垫款 | 46,600.88 | 36,120.80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81,520,000.00 | |
合计 | 281,566,600.88 | 36,120.8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81,566,600.88 | 36,120.80 |
合计 | 281,566,600.88 | 36,120.8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81,566,600.88 | 100.00% | 2,330.04 | 0.00% | 281,564,270.84 | 36,120.80 | 5.00% | 1,806.04 | 5.00% | 34,314.76 |
其中: |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281,520,000.00 | 99.98% | 0.00 | 0.00% | 281,520,000.00 | |||||
代垫款 | 46,600.88 | 0.02% | 2,330.04 | 5.00% | 44,270.84 | 36,120.80 | 5.00% | 1,806.04 | 5.00% | 34,314.76 |
合计 | 281,566,600.88 | 100.00% | 2,330.04 | 5.00% | 281,564,270.84 | 36,120.80 | 5.00% | 1,806.04 | 5.00% | 34,314.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代垫款 | 46,600.88 | 2,330.04 | 5.00% |
合计 | 46,600.88 | 2,330.0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各组合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1,806.04 | 1,806.04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24.00 | 524.0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330.04 | 2,330.0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各阶段划分依据详见本附注五、11——金融工具(5)金融工具减值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组合计提 | 1,806.04 | 524.00 | 2,330.04 | |||
合计 | 1,806.04 | 524.00 | 2,330.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280,780,000.00 | 1年以内 | 99.72% | |
PT Changsu Industrial Indonesia | 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740,000.00 | 1年以内 | 0.26% | |
代垫个人医社保 | 代垫个人医社保 | 32,828.00 | 1年以内 | 0.01% | 1,641.40 |
代垫个人公积金 | 代垫个人公积金 | 13,772.88 | 1年以内 | 0.01% | 688.64 |
合计 | 281,566,600.88 | 100.00% | 2,330.04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315,938,240.27 | 1,315,938,240.27 | 1,063,325,306.83 | 1,063,325,306.83 | ||
合计 | 1,315,938,240.27 | 1,315,938,240.27 | 1,063,325,306.83 | 1,063,325,306.83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中仑塑业(福建)有限公司 | 202,635,306.83 | 150,000,000.00 | 352,635,306.83 | |||||
厦门长塑实业有限公司 | 860,690,000.00 | 102,612,933.44 | 963,302,933.44 | |||||
合计 | 1,063,325,306.83 | 252,612,933.44 | 1,315,938,240.27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 | 期初 | 减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减值 |
资单位 | 余额(账面价值) | 准备期初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账面价值) | 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1,444,836,453.21 | 1,421,721,134.61 |
合计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1,444,836,453.21 | 1,421,721,134.6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销售商品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境内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直销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
合计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1,575,438,018.48 | 1,556,373,740.8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00,000,000.00 | |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贴现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 -838,616.04 | -572,869.42 |
合计 | -838,616.04 | 99,427,130.58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95,306.25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7,351,569.21 | 主要系研发费用补助、节能减排补助、高企奖励等政府补助款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651,709.3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87,454.5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892,199.53 | |
合计 | 8,928,318.1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73% | 0.31 | 0.3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28% | 0.28 | 0.2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