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以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对公司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4年度) | 影响金额 |
营业成本 | 3,499,635.24 |
销售费用 | -3,499,635.24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 号》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年度)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营业成本 | 477,047,297.18 | 6,159,798.03 | 483,207,095.21 |
销售费用 | 30,284,958.42 | -6,159,798.03 | 24,125,160.39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金马游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