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达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和达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2024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和达科技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当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予以披露 | 2024年度,和达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形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当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2024年度,和达科技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的情况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和达科技的业务发展情况,对和达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和达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和达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督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行为规范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和达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达科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和达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5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和达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2024年度,和达科技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2024年度,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社交媒体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和传闻,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当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 | 2024年度,和达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2024年度,和达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
16 | 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2024年度,和达科技未发生前述情况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7,937.3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39.74%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63.6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2,386.95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38.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2,770.31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提高订单筛选标准、加强以项目为中心的管理建设,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保证项目顺利交付,实现了收入的稳步增长;公司
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重要驱动力,持续加码研发投入6,259.45万元;落实提质增效举措,强化费用管控,因人员增长等原因公司2024年度期间费用较上期小幅增长;除此之外,由于应收款项回款效果不如预期,部分应收款项账龄拉长,以及公司针对个别客户的应收款项余额计提了专项坏账准备,导致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综合前述因素,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仍为亏损。
随着全球水资源短缺、城市化进程加速及“双碳”目标推进,水务行业正经历转型的关键期,AI技术的突破性发展为行业注入新动能,如DeepSeek等中国原生大模型的出现,标志着本土企业在智慧水务关键技术上实现自主可控,为行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伴随宏观环境的稳定和行业发展,公司将持续加强合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及资金管理,进一步降本增效,努力提升公司运营效率,逐步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果产品销售不及预期,预计公司未来仍可能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形。
(二)技术风险
l、技术迭代的风险
水务信息化服务涉及的物联网通讯技术、漏损控制技术、大数据分析算法、精确定位技术等核心技术普遍存在二至五年的迭代周期,如若国内外竞争对手或潜在竞争对手率先在相关领域取得重大突破,而推出更先进、更具竞争力的技术和产品,或公司未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对行业关键技术的发展动态不能及时掌控,导致公司面临被竞争对手赶超,或者技术落后的风险。
、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正处于全面发展阶段,业务规模增长迅速,新产品不断推出,与此同时,对技术人才的需求将持续增加。若未来公司对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缺乏竞争力,可能会影响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产生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的技术研发进程放缓、产品升级受阻、产品竞争力削弱,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收入呈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在水务行业,受客户采购习惯和预算管理制度的影响,第四季度实现收入占比相对较高,公司经营业绩存在相对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如某会计年度第三和第四季度出现不可抗力风险导致公司项目验收受到影响,将会对公司当年度的业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时,由于人员工资、研发投入及其他费用的支出均匀发生,导致公司的经营业绩呈现上下半年不均衡的分布特征,将对公司资产流动性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人力成本不断上升的风险
作为一家水务信息化服务企业,人员薪酬一直是公司的一项重要支出。随着经济的发展,公司所在地区人员工资水平不断上升,使得公司的人力成本、人员相关费用不断增加。如果未来人力成本持续上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将出现大幅下滑的风险。
(四)财务风险
、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38,253.16万元,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账龄在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为18,834.77万元,占当期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为
49.24%
。受客户内部审批流程、资金预算等因素影响,公司存在部分应收款项逾期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基于审慎性的原则,对部分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审慎评估,针对个别客户的应收款项余额计提了专项坏账准备。若未来下游客户资金状况出现恶化等不利变化,可能会导致公司逾期应收账款无法回收,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和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如果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利润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五)行业风险
随着信息技术在水务行业应用的不断深化,华为、腾讯、阿里等大型IT企业纷纷利用自身优势在水务信息化领域展开布局,公司与大型IT企业在水务企业智慧水务项目建设中存在业务竞争的可能性。如果公司不能继续提高产品竞争力和专业服务能力,更快扩大自身规模和行业影响力,并加强与大型IT企业的合作,可能将影响公司存量客户的维护及新增客户的拓展,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潜力。
(六)宏观环境风险
目前全球经济仍处于周期性波动当中,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尚未出现经济全面复苏的趋势,依然面临下滑的可能,全球经济放缓可能对水务信息化市场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进而对公司整体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所示: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 479,373,514.38 | 343,051,787.79 | 39.7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636,071.29 | -29,505,582.13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4,385,099.45 | -42,088,222.70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333,962.32 | 36,794,819.04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91,855,164.59 | 698,351,063.88 | -0.93 |
总资产(元) | 978,960,535.20 | 999,230,629.64 | -2.03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 | 上年同期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27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27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 | -0.39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1 | -4.09 | 增加3.2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7 | -5.84 | 增加3.7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06 | 16.79 | 减少3.73个百分点 |
上述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如下:
(一)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2,386.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减亏2,770.31万元。主要变动原因具体如下:
、营业收入和毛利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以项目为中心的管理建设,以数字孪生和一诺平台为核心完善软件产品体系和项目应用,按照合同交付计划和给客户产生价值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实施,提升项目实施效率,保证项目的顺利交付。同时,公司注重客户分类,提高订单筛选标准,确保新签订单给客户产生的价值和给公司产生的利润水平,报告期内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提升。
、费用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提质增效举措,强化费用管控,有效控制期间费用增幅。受央行利率下调影响,公司收到的利息收入减少;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
由于应收款项回款效果不如预期,部分应收款项账龄拉长;同时,基于审慎性的原则,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的可回收性进行了审慎评估,针对个别客户的应收款项余额计提了专项坏账准备,导致信用减值损失有所增加。
(二)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
4,812.88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虽加强应收款项管理,但回款结果仍不理想。
综上,公司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具备合理性。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水务信息化领域二十余年,专注于提高水务行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客户资源,已掌握水务信息化业
务的核心技术,并开发出品类齐全的软硬件产品,公司在水务信息化领域核心竞争力的具体体现如下:
(一)水务信息化技术先进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成立以来持续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经过在水务信息化领域二十余年的深耕细作,公司已掌握“WimDB”“WimPic”“一诺AI”等
项核心技术。本报告期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新增获得软件著作权
项,获得授权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
公司与绍兴水务、清华大学合作开发的“基于数据与业务联动的供水管网漏损管理系统”实现了供水管网漏损的智能化管理,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评定为在爆漏实时预警与定位技术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此外,公司紧跟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开发出水务物联网平台,研制出应用NB IOT、LoRa通讯方式的智能感传终端。
报告期内,基于DeepSeek等大模型技术,公司研发新品WimAI,WimAI将水务数字孪生与AI大模型深度融合,针对WimDB进行训练和微调,构建水务训推用一体化平台。公司发布了度量云|数字水世界,是度量云在水务领域的应用,度量云平台实现数据、AI等技术和组态产品三轮驱动,解决ToB信息化软件的数据归类共享、个性化定制、Al技术应用、知识共享、设备仿真比选等广泛存在的难题和交付效率、业务实用性等难题,也面对ToC端的知识共享、设备检索、多媒体编辑和交流分享等。
(二)行业经验丰富
公司对水务行业具有深刻的理解,核心技术的先进性体现在数据的积累和治理、业务中台的建设、业务软件的全面性和融合分析能力、软件驱动的全产业链整合能力等多个方面。水务数据的分析要基于对于水务行业需求的掌握,公司拥有超过
家以上的水务企业客户,对不同规模水务企业客户的需求了解更全面和更准确,更能引导客户的发展。
由于供水管网具有工况复杂、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行业经验一直是客户判断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指标。公司深耕水务信息化行业二十余年,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近年来,公司顺利完成了绍兴市区供水智能
化建设试点项目与湖州市供水智能化建设试点项目。根据专项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试点项目建设,按计划有序推进了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进一步提高了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能。
和达科技打造的新一代智能化调度解决方案,通过对泵站、水泵机组的优化调配,实现优化管网压力,降低水厂能耗,减少调度次数,提高供水效率,降低碳排放量,降低管网漏损的目标,目前在深圳、湖州等地已经成功运用。
(三)产品种类齐全
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能够提供水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拥有智能遥测终端、渗漏预警仪等智能感传终端和水务物联网平台、网格化管理平台、生产调度系统、分区控漏系统、渗漏预警云平台、在线水力模型等水务管理软件,产品应用于水务企业的主要业务环节,种类齐全。相比于技术方向单一、需要外购产品支撑的集成服务供应商,公司具备快速响应、全面服务的整体服务优势,能够保障水务企业各业务环节间的紧密联结与最佳契合,提高了公司产品整体的市场竞争力。
(四)客户资源丰富
公司深耕水务行业二十余年,具有较为明显的先发优势,先后为绍兴水务、武汉水务、郑州水务、深圳水务、广州水务、北控水务、宁波水务、嘉兴水务等大中型水务公司提供水务信息化解决方案,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自成立以来,公司已经累计向
余家水务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上述客户广泛分布在全国各区域、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始终秉承“客户利益永远第一”的经营理念,经过多年的市场营销布局,逐步建立起专业化的营销服务网络,在长期的营销服务过程中积累了大量营销服务经验,并与众多下游客户形成了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丰富的客户资源是公司能够在水务信息化行业取得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依托。
(五)技术研发投入领先
公司积极推行以客户需求和技术创新“双轮驱动”的研发模式。一方面,公司凭借对众多客户需求的调研和深刻分析,识别水务行业当前亟待解决的核心问题、行业痛点及客户的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技术研发;另一方面,公司通过行业技术交流、校企合作、学术论文等途径,敏锐把握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方向,前瞻性地开发出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创新性产品。公司依托上述研发模式,持续地进行核心技术的跟踪、探索、研究、创新,不断提高公司技术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实力,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重要驱动力,持续加码研发投入,并取得了积极成果。2024年,公司研发投入6,259.4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3.06%
,2024年度,公司获得发明专利
项、实用新型专利
项、外观设计专利
项、软件著作权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7,537.6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23,759.13注1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677.19注1 | |
募投项目结项后永久补流金额 | B3 | 404.08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76.87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53.32 | |
募投项目结项后永久补流金额 | C3 | 3,828.0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4,036.0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30.51 | |
募投项目结项后永久补流金额 | D3=B3+C3 | 4,232.14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0.00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0.00 | |
差异 | G=E-F | - |
注1: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面积及以自有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以自有资金置换已投入研发大楼4-5层和1层北楼、3层北楼的募集资金的决议。本次置换金额共计4,233.95万元,其中包括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0.17万元,对应利息收入金额203.78万元。2023年4月4日,上述置换金额已全部打入“安全供水系列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表中,“截至期初项目投入累计发生额”中已剔除以自有资金置换的调整区域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4,030.17万元,“本期利息收入净额”中包含因置换收到的利息收入203.78万元。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募投项目均已结项,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是否合规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2024年度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
郭军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38,252,091 | 38,681,591 | 429,500 | 二级市场买入、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董事长 | ||||||
核心技术人员 | ||||||
翁贤华 | 总经理、董事 | 17,500 | 142,500 | 125,000 | 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王小鹏 | 董事 | 580,000 | 580,000 | 0 | - | 无 |
副总经理(离任) | ||||||
核心技术人员 | ||||||
刘金晓 | 董事 | 0 | 25,000 | 25,000 | 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李晓龙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无 |
佟爱琴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无 |
唐松华 | 独立董事 | 0 | 0 | 0 | - | 无 |
高良伟 | 监事会主席 | 0 | 0 | 0 | - | 无 |
高洁 | 监事 | 0 | 0 | 0 | - | 无 |
邵华 (离任) | 职工代表监事 | 0 | 0 | 0 | - | 无 |
曹燕娜 | 职工代表监事 | 0 | 0 | 0 | - | 无 |
刁黎雅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 | 无 |
王亚平 | 董事会秘书 | 127,000 | 152,000 | 25,000 | 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伊静 | 财务总监 | 0 | 10,000 | 10,000 | 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高健 | 核心技术人员 | 65,000 | 65,000 | 0 | - | 无 |
徐佳伟 | 核心技术人员 | 9,375 | 24,375 | 15,000 | 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杨海峰 | 核心技术人员 | 27,500 | 52,500 | 25,000 | 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颜伟敏 | 核心技术人员 | 0 | 25,000 | 25,000 | 股权激励授予 | 无 |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
项
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和达科技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