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杨文斌)
本人杨文斌,作为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年6月,本人任期届满,不再担任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并全面了解公司运营情况,以便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共计3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严格审议并表决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并监督指导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的表决。本人认为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会议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按时出席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2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按时出席2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2)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按时出席1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任职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会或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充分发挥个人法律专业能力对公司的法律风险、合规运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多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并重点关注公司的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做好独立董事监督、指导的职能。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本人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4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的完成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3、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时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2024年度,本人认真学习领会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要求和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独董新规解读及合规履职要点。通过培训和不断加强自我学习,更全面地了解了上市公司相关各项法规制度及法规修订情况,加深和巩固法人治理规范运作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进一步增强了风险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独立董事履职能力。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
(二)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三)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一直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本人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做好了任期内独立董事相关工作,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以上是本人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主要内容。最后,谨向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员工对本人2024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所给予的支持与配合致以诚挚的谢意,并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再创辉煌。特此报告。
浙江本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杨文斌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