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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华新材: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俞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4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报告人:俞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俞昊作为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任职情况

本人俞昊,男,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证,硕士研究生,律师。2013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部门。持有律师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书、基金从业资格证书,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2023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股东大会4次,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俞昊13138004

本人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报告期内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查、考核并提出建议,对股权激励草案及相关实施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充分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对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聘用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审查,切实充分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暂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2024年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专门委员会类别报告期内召开次数应参加会议次数实际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俞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3300
审计委员会44400

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参加了全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向现场参会股东汇报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报告,本人

积极关注公司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及上证e互动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及时了解公司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在2024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及现场工作情况2024年,公司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与本人保持了畅通的沟通渠道,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部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过程中,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本人的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个工作日。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列席股东大会外,还充分利用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和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等公司高层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对于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及时与公司管理层针对公司经营中重点关注的问题,尤其是合规及法律事项等进行探讨与指引。另外,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如上海办公室乔迁、三十周年庆典,更加直观地感受公司的企业文化与核心价值观,同时加深对企业发展历程和未来规划的理解。在此过程中,本人不仅能够与公司高层及员工进行深入交流,还可以将自身在行业内的经验与见解融入到对公司战略方向的思考中,为公司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

(六)参加履职相关培训情况

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培训,不断提高执业胜任能力及专业水平,切实保护公司公众股东的利益。报名参加独立董事履职学习平台,通过学习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等相关知识和要求,切实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变化,提升履职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在2023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轮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及与年审会计师沟通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强化公司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况

报告期,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以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现状,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无异议。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情况报告期,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再融资相关事项情况报告期,本人审议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公司大力配合本人各项工作的开展。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召开之前审阅议案资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等沟通,在公司年审工作中充分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汇报。

2025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和经验,为公司经营中法律风险控制,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部控制建设、合规体系持续建设等方面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晶华胶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俞昊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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