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共8起。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的共1起,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的共7起。
2.涉案的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诉讼(仲裁)事项累计涉及金额184,262,788.90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4.42%。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开庭或尚处于审理中,部分案件尚处于双方调解期,目前无法预测其对公司利润的影响。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的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达到相关披露标准。同时,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新增诉讼、仲裁8起,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184,262,788.90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42%。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案号 | 管辖法院 | 立案时间 | 起诉金额(元) | 案件进展 | 备注 |
1 | 李霞 | 纳川股份、纳川水务 | 代理合同 | (2025)闽0505民初2505 | 泉港区人民法 | 20250415 | 1,146,971.55 | 一审审理中 | /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除历次已专项披露过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
号 | 院 | ||||||||
2 | 李霞 | 纳川股份、纳川水务 | 代理合同 | (2025)闽0505民初2502号 | 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415 | 113,095.00 | 一审审理中 | /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 纳川股份、纳川水务、陈志江 | 金融借款 | (2025)闽0505民初2670号 | 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421 | 15,090,365.48 | 一审审理中 | /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 江苏纳川、纳川股份、陈志江 | 金融借款 | (2025)闽0505民初2662号 | 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421 | 35,342,639.68 | 一审审理中 | / |
5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 纳川管业、武汉纳川、天津纳川、陈志江 | 金融借款 | (2025)闽0505民初2666号 | 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421 | 66,084,806.38 | 一审审理中 | 前期已公告相关仲裁案件(【2025】泉仲南字第107号),金额未累计计算。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 纳川管业、纳川股份、陈志江 | 金融借款 | (2025)闽0505民初2667号 | 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421 | 60,099,469.38 | 一审审理中 | / |
7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泉港支行 | 纳川股份、四川纳川、纳川管业、武汉纳川、天津纳川、陈志江 | 金融借款 | (2025)闽0505民初2672号 | 泉港区人民法院 | 20250421 | 54,899,264.63 | 一审审理中 | / |
8 | 四川纳川管材有限公司 | 四川恒成同泰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施工 | 【2025】绵仲裁字第0079号 | 绵阳仲裁委员会 | 20250304 | 17,570,983.18 | 仲裁审理中 | / |
合计 | 184,262,788.90 | / | / |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自2024年12月5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前期已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其中4项案件取得新进展,涉及金额约34,046,832.59元(其中审结案件1项,涉及金额33,382,856.49元;一审判决,未履行案件2项,涉及金额596,937.60元;已仲裁裁决案件1项,涉及金额67,038.50元),除上述4项案件取得新进展外,其他已披露案件均无重大进展。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在此次累计诉讼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